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20 (1700-1725).djvu/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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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乎?」萬里不答,心念「此殆萬戶遣試我也,婦人必不 及此。」明日,以玉娘言告萬戶。萬戶怒,欲撻玉娘,其妻 解之而止,玉娘全無怨色,萬里愈疑。是晚玉娘復以 為言,詞益苦。及明,萬里復告之。萬戶乃鬻玉娘於人 為妾,而許萬里以別娶。萬里至是,始恨負此忠告,然 已無及矣。玉娘臨行,以繡鞋一隻,易其夫舊履懷之, 以為異日萍水之券。自是萬里為主人,委任不忌,竟 以其間竊善馬南奔至臨安。值度宗方立,錄用先臣 苗裔,萬里上書自陳,補福清尉,歷官閩中安撫使。宋 亡,全城歸元,加陞陝西行省參知政事。興元,陝所轄 也。於是密遣僕往訪玉娘。玉娘初被鬻,自縫其衣,死 不受污辱。久之,乞為尼,居曇花庵。僕蹤跡至庵,出繡 鞋翫弄。有尼方誦經,睹鞋驚駭,亦出鞋質之,相合。僕 知為玉娘,跪致主命。尼謂僕曰:「鞋履復合,吾願畢矣。 我出家已二十年,絕意塵世,寄語郎君,自做好官,勿 以我為念。」僕曰:「主翁念夫人之義,誓不再娶,夫人不 必固辭。」尼不聽,竟入內。僕使老尼傳諭再四,終不肎 出。僕不得已,以鞋履歸報。萬里乃移文本省,檄興元 府官吏,具禮迎焉。夫婦年各四十餘矣。玉娘自謂齒 長,為夫廣置姬妾,得二子。

王巧兒

按《青樓記》:王巧兒,歌舞顏色稱於京師,陳雲嶠與之 狎,王欲嫁之,其母密遣其流輩開喻曰:「陳公之妻,乃 鐵太師女,妒悍不可言。爾若歸其家,必遭凌辱矣。」王 曰:「巧兒一賤娼,蒙陳公厚眷,得侍巾櫛,雖死無憾。」母 知其志不可奪,潛挈家僻所,陳不知也。旬日後,王密 遣人謂陳曰:「母氏設計,置我某所,有富商約某日來, 君當圖之。不然,恐無及矣。」至期,商果至。王辭以疾,悲 啼宛轉。飲至夜分,商欲就寢,王掐其肌膚皆損,遂不 及亂。既五鼓,陳宿搆忽剌罕赤,闥縛商,欲赴刑部處 置。商大懼,告陳公曰:「某初不知,幸寢其事,願獻錢二 百緡,以助財禮之費。」陳笑曰:「不須也。」遂厚遺其母,攜 王歸江南。陳卒,王與正室鐵皆能守其家業,人多所 稱述云。

何氏嫗

按《福寧州志》:「何氏嫗,本州軍人妻。至正十二年,紅巾 賊寇境,州尹王伯顏拒戰於楊梅嶺,退北至城西橋 上,嫗以避。賊遇之,跪曰:『公,我父母也』。進二橘,伯顏啖 之。已而聞賊入城,流涕曰:『誤百姓者我也』。欲墜橋死。 嫗挽其衣跪曰:『公,天子命官,來守是邦,愛民滅賊,豈 不篤歟?隄備守禦,豈不周歟?夫事有興衰,國有治亂, 人有生死,莫非數也。今以賊眾我寡,城陷,公何尤焉? 更當出境他圖,竭力募義,為克復之計,未晚也。奈何 死於此乎』?」遂導伯顏沿坑而上,避於風雷壇。伯顏嘉 其賢智,慰謝之,遂謀破賊。

熊本妻

按《贛州府志》:「寧都熊本妻,失其姓氏。生七年而母李 卒,依外家姑,故聞詩禮,因授以書及傳記。待年於家, 攝治內外事,俱有條理。母卒時,屬以所遺橐備女嫁 後母移橐置別產,而孝謹彌篤。年十九歸本,事舅姑 執婦道。姑王病風攣,日夜保抱扶持不少怠。相夫力 學,代任一切家事。小姑有在室者,出私橐嫁之,其家」 燬,小姑寡而子死,則延致養於家。三子:鼎、渙,晉躬自 教督之。鼎渙讀書,常至雞鳴,紉治絲枲,伴讀若嚴師 然。業成,閱其文曰:「渙文浮,鼎宜貢。」已而果然。本為經 師,從遊者甚眾。諸所談論,母竊聽之,輒斷其生平壽 夭利鈍,後驗無爽。偽漢兵起及贛,母時遘疾,匿鄰空 室中,已避安寧鄉。瀕危者屢,卒自全。漢一再遷,使徵 鼎,母曰:「鹵敗可立待,慎毋往元省。」守臣以書招之,又 曰:「元運將終,不可為也。」及衛國公鄧愈取江西,聘鼎 從事,母曰:「可矣,聞江表有真主,是可依也。」其明達如 此。

陳睿王正妃黎氏

按《南翁夢錄》:陳睿王正妃黎氏,靈德之母也。初睿王 出師不返,妃乃披剃為尼。會藝王以靈德嗣位,妃為 之辭讓不得,乃涕泣謂親人曰:「吾兒薄福,難堪大位, 適足取禍耳。故主棄世,未亡人惟欲速死,不欲見世 事,況兒子之將危乎?」乃精修苦行,朝夕經懺,以報主 恩。不五六年,燃臂煉頂,無不備至,遂以入定示寂。後 至《靈德》見廢,人皆服其藻鑑先知。

周伯玉妻郭氏

按《廣東通志》:「郭氏,名真順,潮陽周伯玉妻。幼淑慧,受 書於其父教諭,因旁通經史諸家,尤精數學,能詩文。 偶作,伯玉必焚其草,曰:『非閫則也』。居常無惰容。偶櫛 縰,伯玉從外入,真順怫然起曰:『君子將上堂,聲必揚。 妾方散髮失容,公卒至,使人窘迫,何義也』?伯玉謝焉。 值元亂,避地居村寨,眾推立伯玉,真順止之曰:『矜能 輕敵者,亡寨眾有焉,勿往』。」曰:「業已許之,奈何?」對曰:「第 稱疾謝之。」寨眾果來。真順曰:「諸君不知其駑,而又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