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21 (1700-1725).djvu/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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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人,於某處檢校幾人,於病人身上束縛邪鬼。其婢即

瘥如故,言見兵馬形像,如壁畫神王,其家小女皆見, 良久乃滅。大將軍姓許名光,小將曰陳萬。每呼之,驅 使部位甚多,來往如風雨聲。更旬時,忽言織女欲嫁, 須往看之。」又睡醒而說,婚嫁禮一如人間。言女名垂 陵子,嫁薛氏,事多不備紀。其家常令妙女繡,忽言欲 暫去,請婢鳳樓代繡。如此竟日,便作。鳳樓姿容,繡作 巧妙,疾倍常時,而不與人言語,時時俛首笑。久之,言 郤迴,即復本態,無鳳樓狀也。言大郎欲與僧伽和尚 來看,娘子即掃室添香,煎茶待之。須臾遂至,傳語問 訊,妙女忽笑曰:大郎何為與上人相撲?」此時舉家但 聞床上踏蹴聲甚厲,良久乃去。有時言向西方飲去, 回遂吐酒,竟日醉臥。一夕,言將娘子一魂小娘子一 魂遊看去。是夕娘子等並夢向一處,與眾人遊樂。妙 女至天明,便問娘子夢中事,一一皆同。如此月餘,絕 食。忽一日悲咽而言:大郎阿母喚我歸,久在世間,戀 慕娘子,不忽捨去。」如此數日,涕泣。又言:「不合與世人 往來,汝意須住,如之奈何?」便向空中辭別,頗鄭重,從 此漸無言語。告娘子曰:「某相戀不去,既在人間,還須 飲食,但與某一紅衫子,著及瀉藥。」如言與之,遂漸飲 食。雖時說未來事,皆不應。不知「其婢後復如何。」 《異聞總錄》:「元和十二年,壽州小將張弘讓娶兵馬使 王暹女。淮西用兵方急,令狐通為刺史。弘讓妻重疾 累月,每思食。弘讓與具,自夏及秋,心終不怠。冬十月, 其妻忽思湯餅,弘讓與具之工未竟,遇軍中給冬衣, 弘讓遂請同志王士徵妻為饌,弘讓乃去。士徵妻饌 熟,就床欲進,忽見弘」讓妻自額鼻中分半,一手一股 在床,流血殷席。士徵妻驚呼,告營中軍人妻。諸鄰來 共觀之,競問莫知其繇。其日又非昏暝,二婦素無嫌 怨,遂為吏所錄。弘讓奔歸,及喪所,忽聞空中婦悲泣 云:「某被大家喚將看兒去,君終不見棄,當懇求耳。」先 是,弘讓營居後,小圃中有一李樹,婦云:「君今速為某 造《四分食,置李樹下,君則向樹下哀祈,某必得再履 人世也。弘讓依言陳饌,懇祈拜之。忽聞空中云:「還汝 新婦。便聞王氏云:「接我以力。弘讓如其言接之。俄覺 赫然半屍薄下。弘讓抱之,遽聞王氏云:「速合床上半 屍。弘讓持半屍到床,盡力合之,無少參差。王氏云:「覆 之以衾,無我問。三日,弘讓如其數。三日後聞呻吟,乃 云:「思少饘粥,讓以飲灌其喉,盡一杯。又云:「且無相問。 七日則泯如舊,但自項及脊徹尻有痕如刀傷,前額 及鼻貫胸腹亦然。一年平復如故。生數子。龐子肅親 見其事。

《蒲州志》:「州人常志生醜女,貌陋而病狂,身有瘡疥,屢 醫弗瘳。及笄,無媒妁聘問者。一日出外,以裳蒙其首, 居人畏其裸而避之,遂浴于池。既出,體白如玉,身不 著地,冉冉騰空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