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而非生育之時也。「秋獻龜魚」 ,用之秋也。伏藏之物,浮泛在外,生育既畢,可食矣。
祭祀,共蠯蠃蚳以授醢人。「掌凡邦之簎事。」
〈訂義〉鄭司農曰:「蠯,蛤也。」杜氏曰:「蜯也。」鄭康成曰:「蠃,螔蝓也。」杜氏曰:「蚳,蛾子也。」賈氏曰:「謂蟻之子,取白者以為醢也。」史氏曰:「簎,事。凡非網罟可取,而器之有類于叉,可以得魚鱉者,皆是也。先王設鱉人之官,非為口腹,為先王寢廟當薦,以終其祭祀而已。」
《范蠡養魚經》
《九洲神守》
朱公居陶。齊威王聘,朱公問之曰:「聞公在湖為漁父, 在齊為鴟夷子皮,在西戎為松子,在越為范蠡,有諸?」 曰:「有之。」曰:「公居足千萬家,累億金,何術乎?」朱公曰:「夫 治生之法,有五水畜。第一水畜謂魚池也。以六畝地 為池,池中有九洲,多蓄菱荇水草,壘折為之求懷子。 鯉魚長三尺者二十頭,牡鯉魚長三尺者四頭。以二 月上庚日納池水,令水無聲,魚必生。至四月納一神 守,六月納二神守,八月納三神守。」神守者,鱉也。所以 納鱉者,魚二萬三百六十,則蛇龍為之長,而魚將飛 去,內鱉則魚不復去,在池中,周繞九洲無窮,自謂江 湖也。至來年二月,得鯉魚,長一尺者一萬五千枚,三 尺者四萬五千枚,二尺者萬枚,貨之「可得錢一百二 十五萬。至明年,得長一尺者十萬枚,長二尺者五萬 枚,長三尺者五萬枚,長四尺者四萬枚,留長二尺者 二千枚作種,所餘皆貨,得錢五百一十五萬,候至明 年,不可勝計也。」王乃于後苑治池,一年得錢三千餘 萬。池中九洲,仍分八谷,使大小各為一類,不相錯雜 以養鯉者,鯉不相食,《易》長不費也。
以活鯽魚用竹刀破之,入水銀少許,同水滓油菜碎 之,和拌入魚腹內,再以菜裹之,懸空處四十九日,用 河水取腹內元子一二粒,置于水中,以物蓋之,頃之 一粒即成魚。
《吳越春秋》
《魚池》
越王既栖會稽,范蠡等曰:「臣竊見會稽之山有魚池, 上下二處,水中有三江四瀆之流,九溪六合之廣,上 池宜于君王,下池宜于臣民。畜魚三年,其利可以致 千萬,越國當益富強。」
《岳陽風土記》
《取江豚》
江上漁人取江豚,冬深水落,視其絕沒處,布網圍而 取之,無不獲。或用鉤釣,若釣中喉吻,雖巨綸亦掣斷。 或挂牙齒間,則隨上下,惟人所制,略不頓掣。然至腥 臭不可近,惟取脂油以供點照,土人間有能食者。
《取巨魚》
江上漁人取巨漁,以兩舟夾江,以一人持綸鉤其一 綸繫其兩端,度江所宜用,餘皆軸之。中至十鉤,有大 如秤,鉤皆相連,每鉤相去一二尺,鉤盡處各置黑鉛 一斤,形如鍾,以候水勢深淺。鍾上�以五寸許正鉤, 使欹側絕江往來,挽以待魚行,亟取之,謂之「擺鉤。」數 舟聯比而下,每中魚則候其緩急。急則縱,緩則收,隨 之上下,待其力困,然後引而取之。至有相逐數日者, 雖數百斤之魚,皆可鉤綸,用一百二十絲成魚,至大 者力不能勝,即以環循綸,投副鉤助之。亦須漁人得 之於心,應之於手也。
《周密齊東野語》
《簾》
海有魚曰「馬嘉」,銀膚燕尾,常淵潛,不可捕。春夏乳子, 則隨潮出沒波上。漁者用此時簾而取之。簾為疏目, 廣袤數十尋,兩舟引張之,垂以鐵,下垂水底,魚過者 必鑽觸求進。愈觸愈怒,則頰張鬣鉤若鎖岐者不可 脫。
蟹處蒲葦間,一燈《水滸》,莫不郭索而來,悉可俯拾。
《蟹譜下篇》
《採捕》
今之採捕者,於大江浦間,承峻流環緯簾而障之,其 名曰「斷。」于陂塘小溝港處,則皆沉沮洳而居,居人盤 黑金作鉤狀,置之竿首自探之。夜則燃火以照,咸附 明而至焉。若魚,以餌而釣之。
《盪浦搖江》
吳人于港浦間用篙引小舟沉鐵腳網以取之,謂之 「盪浦。」于江側相對,引兩舟中間施網,搖小舟徐行,謂 之「搖江。」上接斷,下接于陂塘。
《吳中紀聞》
《蟹斷》
《陸魚望集》有《薔志》云:漁者緯簫,承其流而障之,曰「蟹 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