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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而非生育之時也。「秋獻龜魚」 ,用之秋也。伏藏之物,浮泛在外,生育既畢,可食矣。

祭祀,共蠯蠃蚳以授醢人。「掌凡邦之簎事。」

訂義鄭司農曰:「蠯,蛤也。」杜氏曰:「蜯也。」鄭康成曰:「蠃,螔蝓也。」杜氏曰:「蚳,蛾子也。」賈氏曰:「謂蟻之子,取白者以為醢也。」史氏曰:「簎,事。凡非網罟可取,而器之有類于叉,可以得魚鱉者,皆是也。先王設鱉人之官,非為口腹,為先王寢廟當薦,以終其祭祀而已。」

《范蠡養魚經》

《九洲神守》

朱公居陶。齊威王聘,朱公問之曰:「聞公在湖為漁父, 在齊為鴟夷子皮,在西戎為松子,在越為范蠡,有諸?」 曰:「有之。」曰:「公居足千萬家,累億金,何術乎?」朱公曰:「夫 治生之法,有五水畜。第一水畜謂魚池也。以六畝地 為池,池中有九洲,多蓄菱荇水草,壘折為之求懷子。 鯉魚長三尺者二十頭,牡鯉魚長三尺者四頭。以二 月上庚日納池水,令水無聲,魚必生。至四月納一神 守,六月納二神守,八月納三神守。」神守者,鱉也。所以 納鱉者,魚二萬三百六十,則蛇龍為之長,而魚將飛 去,內鱉則魚不復去,在池中,周繞九洲無窮,自謂江 湖也。至來年二月,得鯉魚,長一尺者一萬五千枚,三 尺者四萬五千枚,二尺者萬枚,貨之「可得錢一百二 十五萬。至明年,得長一尺者十萬枚,長二尺者五萬 枚,長三尺者五萬枚,長四尺者四萬枚,留長二尺者 二千枚作種,所餘皆貨,得錢五百一十五萬,候至明 年,不可勝計也。」王乃于後苑治池,一年得錢三千餘 萬。池中九洲,仍分八谷,使大小各為一類,不相錯雜 以養鯉者,鯉不相食,《易》長不費也。

以活鯽魚用竹刀破之,入水銀少許,同水滓油菜碎 之,和拌入魚腹內,再以菜裹之,懸空處四十九日,用 河水取腹內元子一二粒,置于水中,以物蓋之,頃之 一粒即成魚。

《吳越春秋》

《魚池》

越王既栖會稽,范蠡等曰:「臣竊見會稽之山有魚池, 上下二處,水中有三江四瀆之流,九溪六合之廣,上 池宜于君王,下池宜于臣民。畜魚三年,其利可以致 千萬,越國當益富強。」

《岳陽風土記》

《取江豚》

江上漁人取江豚,冬深水落,視其絕沒處,布網圍而 取之,無不獲。或用鉤釣,若釣中喉吻,雖巨綸亦掣斷。 或挂牙齒間,則隨上下,惟人所制,略不頓掣。然至腥 臭不可近,惟取脂油以供點照,土人間有能食者。

《取巨魚》

江上漁人取巨漁,以兩舟夾江,以一人持綸鉤其一 綸繫其兩端,度江所宜用,餘皆軸之。中至十鉤,有大 如秤,鉤皆相連,每鉤相去一二尺,鉤盡處各置黑鉛 一斤,形如鍾,以候水勢深淺。鍾上以五寸許正鉤, 使欹側絕江往來,挽以待魚行,亟取之,謂之「擺鉤。」數 舟聯比而下,每中魚則候其緩急。急則縱,緩則收,隨 之上下,待其力困,然後引而取之。至有相逐數日者, 雖數百斤之魚,皆可鉤綸,用一百二十絲成魚,至大 者力不能勝,即以環循綸,投副鉤助之。亦須漁人得 之於心,應之於手也。

《周密齊東野語》

《簾》

海有魚曰「馬嘉」,銀膚燕尾,常淵潛,不可捕。春夏乳子, 則隨潮出沒波上。漁者用此時簾而取之。簾為疏目, 廣袤數十尋,兩舟引張之,垂以鐵,下垂水底,魚過者 必鑽觸求進。愈觸愈怒,則頰張鬣鉤若鎖岐者不可 脫。

蟹處蒲葦間,一燈《水滸》,莫不郭索而來,悉可俯拾。

《蟹譜下篇》

《採捕》

今之採捕者,於大江浦間,承峻流環緯簾而障之,其 名曰「斷。」于陂塘小溝港處,則皆沉沮洳而居,居人盤 黑金作鉤狀,置之竿首自探之。夜則燃火以照,咸附 明而至焉。若魚,以餌而釣之。

《盪浦搖江》

吳人于港浦間用篙引小舟沉鐵腳網以取之,謂之 「盪浦。」于江側相對,引兩舟中間施網,搖小舟徐行,謂 之「搖江。」上接斷,下接于陂塘。

《吳中紀聞》

《蟹斷》

《陸魚望集》有《薔志》云:漁者緯簫,承其流而障之,曰「蟹 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