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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竇圖說》

瓦竇,泄水器也,又名「函管。」以瓦筒兩端牙鍔相接,置 於塘堰之中。時放田水,須預於塘前堰內疊作石檻, 以護筒口,令可啟閉,不然則水湊其處,非惟艱於窒 塞,抑亦衝渲滲漏,不能久穩。必立此檻,其竇乃成。

石籠

石籠

《石籠圖說》

「石籠」,又謂之「臥牛判竹」,或用藤蘿或木條編作圈眼, 大籠長可二三丈,高約四五尺,以籤椿止之,就置田 頭,內貯磈石以擗暴水,或相接連延遠至百步。若水 勢稍高,則壘作重籠,亦可遏止。如遇隈岸盤曲,尤宜 周折以禦奔浪,併作洄流,不致衝蕩埂岸。農家瀕溪 護田,多習此法,比於起疊堤障,甚省工力。又有石𥫱 《擗水》,與此相類。

浚渠

浚渠

《浚渠圖說》

浚渠。凡川澤之水,必開渠引用,可及於田。考之古有 溝洫畎澮,以治田水。《書》云:「濬畎澮距川」是也。逮夫疏 鑿已遠,井田變古,後世則引川水為渠,以資沃灌。按 《史記》:秦鑿涇為渠。又關西有鄭國、白公六輔之渠。外 有龍首渠,河內有史起十二渠,范陽有督亢渠,河北 有廣戾渠,朗州有右史渠,今懷孟有廣濟渠,俱各溉 田千百餘頃,利澤一方,永無旱暵。所謂「人能勝天」,豈 不信哉!後之人有能因其地利水勢,繼此而作,益國 富民,可見速效。凡長民者宜審行之。

陰溝

陰溝

《陰溝圖說》

「陰溝,行水暗渠」也。凡水陸之地,如遇高阜,形勢或隔 田園聚落,不能相通。當於涯岸之傍,或溪流之曲,穿 地成穴,以磚石為圈,引水而至。若別無隔礙,則當踏 視地形,用策索度其高下及經由處所,畫為界路。先 引濬犁耕過,後復浚掘,乃作甃穴,上覆元土,亦是一 法。如灌溉之餘,常流不絕,又可蓄為魚塘蓮蕩,其利 亦博。或貫穿城邑巷陌,及注之園囿池沼,悉周於用。 雖遠近大小,深淺曲直不同,然皆洑流內達,膏澤傍 通,水利之中,最為永便。此皆泉源在上,或在平地,易 以通流。如水在溝下,當車水上之溉田則一也。或遇 田潦,則反能撒水下之,此又陰溝用水之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