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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診之病,而實非真七診也,故言不死。若除風氣經病之外,而有七診之病,其九候亦敗者死矣。張志聰曰:「形歸氣,氣生形,形氣已敗,血脉雖調猶死。」 言七診之死,因氣而見於脉,非血脉之為病也。七診者,謂沈細、懸絕,盛躁、喘數,寒熱、熱中病,風病,水土絕於四季也。九候皆從者,謂上下若一,無獨大獨小也。夫七診者,乃陰陽之氣,自相分離,是以應時而死。若因邪病而有似乎七診者,不死也。風氣之病,病風也,病風而陰陽相離,期以日夕死。如病風而陰陽和平,九候若一,不死也。經月之病,病水也,病水而沈細懸絕,期以夜半死;病水而陰陽和平,九候皆從,不死也。蓋言七診之死,死於陰陽分離,不因邪病而有應時之死也。復申明七診之病,見沈細盛躁之脉者,病氣而見於脉也。若七診之病,其脉亦敗者,病氣而脉亦病也,故必發噦噫。蓋胃氣敗者,其聲噦,胃氣逆而上走心為噫,胃主氣而心主脉也。

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而後各切循其脉, 視其經絡浮沈,以上下逆從循之。其脉疾者不病,其 脉遲者病,脉不往來者死,皮膚著者死。

玉冰曰:「方,正也,言必當原其始而要其終也。脉疾則氣強盛,故不病;脉遲則氣不足,故病。脉不往來則精神去,故死。」 皮膚著者,死,骨乾枯也。

馬蒔曰:「此亦詳診脉之法也。」 張志聰曰:「始病者,病久而深也;方病者,新受之邪,病之淺也。各切循其脉者,切其病之在陰在陽,在臟在腑也。夫病久者,其脉沈而逆,方病者,其脉從而浮,故當視其經絡浮沈,以上下之逆從循之。夫邪傷經脉,則脉數疾,故其脉疾者,知不病在《七診》也。陰陽臟氣受傷,則其脉遲,故脉遲」 者,知其病在七診也。脉不往來者,有七診之病,而脉候亦敗也。皮膚著者,病久而肉脫也。《根結篇》曰:「皮膚薄著,毛腠夭焦,予之死期。」 此言方病而傷於形身經絡者不死;病久而傷五臟陰陽之氣者死。故曰:「經病者,治其經,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血。」 若五臟陰陽之氣已絕於內,而欲以鍼石治其外者,未「之有也。」

帝曰:「其可治者奈何?」岐伯曰:「經病者,治其經,孫絡病 者,治其孫絡血;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經絡。其病者在 奇邪,奇邪之脈,則繆刺之,留瘦不移,節而刺之,上實 下虛,切而從之,索其結絡脈,刺出其血,以見通之。」

玉冰曰:經病治經,謂求其有過者。治孫絡血,言有血留止,刺而去之。《靈樞經》曰:「經脈為裡,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絡。」 由是孫絡則經之別支而橫者。奇謂奇繆不偶之氣,而與經脈繆處也,由是故繆刺之。繆刺者,刺絡脈,左取右,右取左也。留瘦不移,謂病氣淹留,形容減瘦,證不移易,則消息節級,養而刺之。此又重明前經,無問其病,以平為期者也。結,謂血結於絡中也,血去則經隧通矣。《前經》云:「先去血脈,而後調之」 ,明其結絡,乃先去也。馬蒔曰:「此詳言諸病之刺法也。病有在經者,治其經穴,如肺病治經渠之謂。病有在孫絡者,治其孫絡之結血。血病及身有痛者,合經穴絡穴而治之。其有奇邪,適然所中」 者,則取絡脈以繆刺之,左取右,右取左也。有等上實下虛,當切而從之,必其有結絡之脈,故上下不通,當索其結處,而刺出其血,以見通之,即上文「刺孫絡」 「絡脈」 之謂也。

張志聰曰:「孫絡病,去其孫絡血者,蓋病在孫絡,其邪更淺,故當出其血而瀉之。血病者,邪傳舍於絡脈,在絡之時,痛於肌肉,故身有痛也。蓋言病在經之深者,治其經,病在孫絡之淺者,治其孫絡,病在經絡,淺深之間,而痛及於肌肉者,治其經與絡也。」 奇邪者,邪不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也。夫邪客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與經相干,而布於四末,其氣無常處,不入於經俞,故宜繆剌之。留瘦不移者,留淫日深,著於骨髓,故即於節而刺之。蓋病在脈絡者取之脈,病在骨節者治其節也。《刺節真邪篇》曰:「六經調者,謂之不病,雖病,謂之自已。」 一經上實下虛而不通者,此必有橫絡盛加於大經,令之不通,視而瀉之,所謂解結也。故上實下虛者,有橫絡盛加於經,以致上下不通,而有虛實也。「切而從之」 者,切其某經之所阻,而從治之也。「索其結絡」 者,索其橫絡之結,而刺出其血,以見通之者,視而瀉之也。以上言病在經脈,為可治也。

「瞳子高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絕。此決死生之 要,不可不察也。

王冰曰:「此復明前太陽氣欲絕,及已絕之候也。」 馬蒔曰:「上文言足太陽氣絕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然須知瞳子高者,乃太陽不足,欲絕而未絕;戴眼者,乃太陽已絕,欲甦而不能,此內有死生之分,不可不察也。」

張志聰曰:「夫九鍼九候之道,貴在神與氣。心藏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