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24 (1700-1725).djv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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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少七度而不及日也。」 陰陽家說,謂日月之行,自有前後,遲速不等,固無常準,則有大小月盡之異也。本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即二十五刻,當為一歲。自除歲外之異,則有三百六十日。又除小月所少之日六日止有三百五十四日,而成一歲,通少十一日二十五刻,乃盈閏為十二月之制,則有立之之歲氣,「乃三候之至。月半示斗建之方,乃十二辰之方也。閏月之紀,則無立氣,建方皆他氣,但依曆以八節見之,推其所餘,乃成閏天度畢矣。」 按天體至圓,周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繞地左旋,常一日一周而過一度。日麗天而少遲,故日行一日,亦繞地一周,而較天為不及一度。積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而與天會,是一歲日行之數也。月麗天而尤遲,一日常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積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與日會」 ,十二會,得全日三百四十八,餘分之積又五千九百八十八。如日法九百四十而一,得六,不盡三百四十八,通計得日三百五十「四,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是一歲月行之數也。歲有十二月,月有三十日,三百六十者,一歲之常數也。故日與天會而多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者,為氣盈,月與日會而少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五百九十二者,為朔虛。合氣盈朔虛而閏生焉。故一歲閏率,則十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三歲一閏,則三十二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六百單一;五歲再閏,則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七十五。十有九。歲七閏,則氣朔分齊,是為一章也。故三年而不置閏,則春之一月入於夏,而時漸不定矣。子之一月入于丑,而歲漸不成矣。積之之久,至於三失閏,則春皆入夏,而時全」 不定矣;十二失閏,子皆入丑,歲全不成矣。其名實差戾,寒暑反易,農桑庶務,皆失其時。故必以此餘日,置閏于其間,然後四時不差,而歲功得成,以此信治百官,而眾功皆廣也。立端於始,步曆者以冬至日為歲首也。表正於中,舉中氣以正月也。推餘於終,月有餘日,則歸之於終,積而為閏也。何以見氣數紀化生之用也?蓋天以六六為節,地以九九制會。天有十日,謂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之日也,六十日而周甲子之數。甲子六周而復始,則終一歲之日,是三百六十日之歲法,非天度之數也。此則十二月各三十日,若除小月,其日又差矣。故有此天度,則自然有此氣數,而日異長短,月移寒暑,生長收藏,無失其宜矣。何以見地之與人,皆九九制會也。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以人皆本於天地之陰陽而生也。故在地為九州,在人為九竅,皆本之于天氣。其所以生者五:金木水火土也。其所以為氣者三:天氣、地氣、運氣也。非獨人由三氣以生,天地之道亦然。故天地人之道,三而三之則為九,以地則有九野,故人則有九臟:曰頭角,曰耳目,曰口齒,曰胸中,此形臟計有其四。曰肝,曰心,曰脾,曰肺,曰腎,此神臟計有其五,合為九臟,正所以應九野也。

張志聰曰:天以六六之節者,十干主天,六十日甲子一周而為一節,六六三百六十日以成一歲也。人以九九制會者,人之九竅九臟以會合生五氣,三之數也。《靈樞經》曰:「歲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五節。」 言人亦有六六之節,以應天六六之數也。按下文曰:「地以九九制會」 ,蓋人有九竅九臟,地有九州九野,以合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故先言人以九九制會,而後言地以九九制會也。此篇乃論歲運之總綱,天之十干,成六六之節,以應一歲,而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氣五運行。《論》內云:帝曰:寒暑燥濕風火,在人合之奈何?伯曰:「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 是在天之六氣,在地之五行五味,而又化生人之五臟也。然人之五臟,地之五行,皆由天之十干所化,故曰:《六節臟象論》也。夫人之五臟,又化生六氣,六氣者,即末章之所謂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二盛病在太陽是也。蓋人之五臟,應地之五行,食地之五味。人之六氣,復應天之六氣。氣亢害而無承制,則為病矣。夫先以九九制會,以應六六之節者,言地有九州,人有九竅,天有六節,而皆合乎生五氣三之數。夫六六之節,所以正天之度,蓋歲有三百六十五日,而天有三百六十五度也。九九制會,所以紀氣之數也。制,度也。天度者,周天三百六十五度。日日行一度,一歲而一周天。月日行十三度,一月而一「周天」 ,蓋以天之度數,以紀日月之行也。氣數者,生五氣三之數也。化者,陰陽之化。在天而成六六,在地,在人而成九九,皆陰陽氣化之為用也。「行有分紀」 者,謂日月之行有分野紀度。「周有道理」 者,謂日月之周天,有南道北道之理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