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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統任一身之陰,為經絡之海,而臟腑之經俞,皆屬於太陽,故刺本經不愈,而復取任脈及足太陽之郄中、背俞,其病立已也 。楊元如曰:「邪在氣分者,宜後其時以刺之,蓋氣為陽,其性銳,故當避其來銳;邪在血分者,宜先其時以取之,蓋血為陰,其性柔,故當迎而奪之。」

刺瘧者,必先問其病之所先發者,先刺之;「先頭痛及 重者,先刺頭上及兩額、兩眉間出血;先項背痛者,先 刺之;先腰脊痛者,先刺郄中出血;先手臂痛者,先刺 手少陰陽明十指間;先足脛痠痛者,先刺足陽明十 指間出血。」

王冰曰:「先刺陽明十指出血者,邪居之所而瀉之。」 馬蒔曰:「此言凡刺瘧者,必先問其病之所先發者,以先刺之也。瘧發時,先頭痛及重者,先刺頭上上星、百會穴,及兩額之懸顱穴,兩眉間之攢竹穴,以出其血。先項背痛者,先刺其項之風池、風府穴,背之大杼、神道穴,以出其血。先腰脊痛者,先刺委中出血。先手臂痛」 者,先刺手少陰心經,手陽明大腸經,及十指,俱出其血,皆井穴也。先足脛痠痛者,先刺足陽明胃經,及足十指間之井穴,以出其血。張志聰曰:「此言邪中於頭項者,氣至頭項而病;中於背者,氣至背而病;中於腰脊者,氣至腰脊而病;中於手足者,氣至手足而病。必先問其所先發者,先刺之。手少陰陽」 明十指間者,謂十指間之少衝商陽也;足陽明十指間者,足十指間之厲兌也。蓋少陰心臟主血脈,而手足井榮之血氣,皆陽明之所生,是以手足痛者,獨取於少陰陽明 。張兆璜曰:「惟項背之瘧,見證不一,有邪入於風府,隨衛氣上下,而日作早晏者;有邪留於項背,而遇衛氣以日作晏者;有邪留於」 項背之間。而不與衛氣之日作晏者。故概而言之。曰「先刺之。」

《風瘧》:「瘧發則汗出惡風,刺三陽經背俞之血者。」

馬蒔曰:「此言刺風瘧之法也。風瘧之發,刺汗出惡風,當刺足三陽經背俞之血者,即足太陽膀胱俞、足陽明胃俞、足少陽膽俞是也。膀胱俞,十九椎下兩旁,相去脊中各一寸半,鍼三分,留六呼,灸三壯。胃俞,十二椎下兩旁,相去脊中各一寸半,鍼三分,留七呼,灸七壯。膽俞,十椎下兩旁,相去脊中各一寸半,鍼三分,留」 七呼。灸五壯。

張志聰曰:「此言病風瘧者,亦當取足太陽之經也。瘧發則汗出惡風者,表陽之氣虛也。三陽,太陽也。背俞,太陽之經俞也。蓋太陽之氣主表,邪傷太陽,則表氣虛而惡風,故宜瀉太陽之邪。」

胻痠痛甚,按之不可,名曰跗髓病。以鑱鍼鍼絕骨出 血,立已。胻何庚切鑱鋤銜切

王冰曰:「絕骨,陽輔穴也,取如《氣穴論》中腑俞法。」 馬蒔曰:「此言刺胻痠痛甚之法也。胻痠痛甚,不可按者,按之益痛也,名曰跗髓。有病當以《靈樞》九鍼論中第一鍼曰:鑱鍼者,鍼其足少陽膽經之絕骨穴,以出其血,則病自已矣。」

張志聰曰:「此風邪深入於骨髓中者,宜刺足少陽之絕骨穴。」 蓋少陽之氣主骨也。胻,足骨,跗,足面也。風邪入傷骨髓,故痠痛不可按鑱。鍼主瀉陽熱之氣者也。絕骨在足外踝上三寸動脈中。鍼二分,留七呼。

身體小痛。刺至陰。

馬蒔曰:「此言刺身體小痛之法也。身體小痛,則邪感太陽經,而其邪未深,當刺足太陽膀胱經之井穴,至陰也,在足小指外側,去爪甲如韭葉。鍼一分,留五呼,灸三壯。」

張志聰曰:此言風瘧之病,身體痛者,宜取至陰之經也。脾為陰中之至陰,而外主四支肌肉,故《經》云:「脾絡實則一身盡痛。」 是以身體小痛者,宜刺脾臟之經,蓋亦風木之邪,賊傷脾土也。

諸陰之井無出血,間日一刺。

王冰曰:「諸井皆在指端。足少陰井在足心宛宛中也。」

馬蒔曰:「此承上文而言刺諸陰經井穴之法也。上文言太陽至陰之穴,乃井穴也。凡刺手足六陰經之井穴,慎無出血,當間日一刺之,則其邪氣自泄,不必至於出血也。」

張志聰曰:此承上文而言「手足三陰之井穴,不宜出血。蓋井穴乃經氣之交,故邪在陽之氣分者,宜瀉出其血;病在陰之經,而宜取陰之井者,可間日一刺,則邪氣自泄,不必出血以泄真陰之氣 。」 張兆璜曰:「此申明上文之所謂刺至陰者」 ,當刺至陰之井穴,并申明所謂至陰者,非太陽之至陰也。

瘧不渴,間日而作,刺足太陽,渴而間日作,刺足少陽。

馬蒔曰:「此言瘧有間日而作者,即其渴不渴,而當分經以刺之也。瘧有間日而作,但不渴者,熱未甚也,當刺足太陽膀胱經之穴。亦有間日作而發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