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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人之聲音,由腎所發,故五鍼骨也。陰陽二氣,分為三陰三陽,故六鍼調陰陽氣。陰精七損,故當益之,八風為邪,故當除之。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絡脈之滲灌諸節者也。故九竅節氣,閉者通之,實者除而去之,此之謂九,鍼之各有所主也。夫聖人起天地之數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數焉,蓋以鍼應數也。是九鍼之道,一中有九,九九八十一,以應律數。若謂一鍼在皮,六鍼調氣,又不可與言鍼矣。髮齒耳目共六,齒又為六六之數,而髮之數不可數矣。律呂之數,推而廣之,可千可萬,而萬之外不可數矣。此又反復言之者,謂天地人之相應,通變之無竆也。地有十二經水,人有十二經脈,水循地行,脈隨氣轉,故應地肝,開竅於目,九竅之一也。一之九者,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也。

《九竅》三百六十五,

張志聰曰:《六節臟象論》曰:「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人以九九制會。」 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以為天地久矣。是人之經脈有三百六十五穴,孫絡有三百六十五穴,谿谷之分亦有三百六十五穴,節之交亦有三百六十五會,皆外通於九竅,內本於九臟者也。

人一以觀動靜。天二以候五色,七星應之,以候髮母 澤。五音「一以候宮商角徵羽,六律有餘不足,應之二。 地一以候高下,有餘九野一節俞應之,以候閉節。三 人變一分人候齒,泄多血少。十分角之變五分,以候 緩急,六分不足三分。」寒關節第九分。四時人寒溫燥 濕,四時一應之,以候相反。一四方各作解。

王冰曰:「此一百二十四字,蠹簡爛文,義理殘缺,莫可尋究,而《上古書》故且載之,以佇後之具本也。」

《長刺節論篇第五十五》

馬蒔曰:「篇內言刺家節要之法,惟長於此者,則雖不診脈,而聽病者之言,亦可以行鍼也,故名篇。」 張志聰曰:「按此篇無問答之辭,而曰『論』者,此伯承上章復補論刺節篇之未盡,而後人記之也,故曰《長刺節論》。」

刺家不診,聽病者言。

馬蒔曰:此言刺家不能診脈者,當審病者之言以刺之也。夫病形於脈,脈有虛實,則補瀉可施。按《靈樞》九鍼十二原篇云:「凡將用鍼,必先診脈,視氣之劇易,乃可以治也。」 但後世之士,既不能診,又不詳審病源,故神聖言此,為不能診脈者設耳,非謂刺家不必診脈也。觀前後諸篇之言脈者可知矣。張志聰曰:「按《〈鍼經〉刺節論》曰:『刺有五節,一曰振埃,二曰發矇,三曰去爪,四曰徹衣,五曰解惑』。」 此刺之大約,鍼之極也,神明之類也。故曰:「刺家不診」 ,謂用鍼之妙,神而明之,不待診而後知之也。

在頭,頭疾痛為藏,鍼之刺至骨,病已上,無傷骨肉及 皮,皮者道也。

《王冰》曰:「藏猶深也,言深刺之也。」

馬蒔曰:此言刺頭痛之法也。言頭痛者,其病在腦,腦即骨也。乃深入其鍼,如藏物然,故曰為藏。鍼之直刺至骨,則病自已也。病所在骨已上,無傷骨上之肉及皮,蓋皮乃經脈往來之道,不可傷也。張志聰曰:此陽氣大逆,故疾病在頭也。藏,隱也,謂隱鍼而藏刺之也。蓋頭之皮肉最薄,易至於骨,故刺至骨而無傷骨,淺之而又無傷皮。蓋皮者,鍼之道路也。鍼必由皮而進,淺則傷之,深則傷骨,在淺深之間則傷肉。此言淺深在意,而頭刺之更難也。能難其所難,則易其所易矣。按《靈樞·刺節篇》首言陽氣大逆,上滿於胸中。蓋陽氣從胸膈而上升,或逆滿於胸中,或上逆於巔頂,故曰:「補《靈樞》之未盡」 ,而以下諸病,大義相同。

陰刺人一旁四處,治寒熱深專者,刺大臟,迫臟,刺背, 背俞也。刺之迫臟,臟會腹中,寒熱去而止,與刺之要 發鍼而淺出血。

王冰曰:頭有寒熱,則用陰刺法治之。陰刺,謂卒刺之如此數也。深專者刺大臟,言寒熱病氣深專攻中者,當刺五臟以拒之。漸近於臟,則刺背五臟之俞也。「刺之迫臟,臟會」 ,言刺近於臟,乃臟氣之會發也。「腹中寒熱去而止」 ,言刺背俞者,無問其數,要以寒熱去乃止鍼。發鍼而淺出血,言與諸俞刺之則如此。

馬蒔曰:「此言治寒熱之法也。凡腹中有寒熱病者,則陽刺之,正入一,旁入四。若寒熱病,氣深而且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