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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四十四卷目錄

 醫部彙考二十四

  黃帝素問二十四刺禁論篇第五十二 刺志論篇第五十三 鍼解篇第

  五十四 長刺節論篇第五十五

藝術典第四十四卷

醫部彙考二十四

《黃帝素問二十四》

《刺禁論篇第五十二》

馬蒔曰:「刺有禁刺之穴,故名篇。」

黃帝問曰:「願聞禁數。」岐伯對曰:「臟有要害,不可不察。 肝生於左,肺藏於右,心部於表,腎治於裡,脾為之使, 胃為之市。鬲肓之上,中有父母;七節之旁,中有小心。 從之有福,逆之有咎。」

王冰曰:肝象木,王於春,春陽發生,故生於左也。肺象金,王於秋,秋陰收殺,故藏於右也。心部於表者,陽氣主外而象火也。腎治於裡者,陰氣主內而象水也。脾則營動不已,糟粕水穀,故為使;胃則水穀所歸,五味皆入,如市雜,故為市也。鬲肓之上,氣海居中,氣者生之原,生者命之主,故氣海為人之父母也。小心謂真心,神靈之宮室。從,謂隨順也。八者人之所以生,形之所以成,故順之則福延,逆之則咎至。按:楊上善云:「肝為陽長之始,故曰生;肺為陰藏之初,故曰藏;心為五臟主,故稱部;腎間動氣,內治五臟,故曰治。心為陽父,肺為陰母,肺主氣,心主血,共營衛于身,故為父母。」 腎神曰志,神之所以得任。名為志者,心之神也。

馬蒔曰:「夫剌臟腑者,皆有要害,不可不察也。肝象木,木主東方,故肝生於左。肺象金,金主西方,故肺藏於右。雖其形為五臟之華蓋,而其用則在於右也。肝為少陽,陽主於生,故曰生;肺為太陰,陰主於藏,故曰藏。心屬陽,居於鬲上,故心部在表。腎屬陰,居於鬲下,故腎治於裡。心為五部主,故稱曰部。腎間動氣內治,故」 稱曰「治。」 脾所以運化水穀,以灌五臟,故脾為之使。胃所以承受五味,無物不受,故胃為之市。且鬲者,鬲膜也,心下鬲上之間,心為陽父也,肺為陰母也。肺主於氣,心主於血,主宰於身,故鬲肓之上,中有父母者,正此心肺也。心在五椎之下,故背之中行有神道,開一寸五分為心俞,又開一寸五分為神堂,皆主於心,藏神之義。然心之下有心包絡,其形有黃脂裹心者,屬手厥陰經。自五椎之下而推之,則包絡當垂至第七節而止,故曰:「七節之旁中有小心。」 蓋心為君主,為大心,而包絡為臣,為小心也。《靈樞》·邪客篇謂諸邪之在心者,皆在心之包絡,而少陰之脈,出入屈折,皆如心主之脈行也,則小心之義曉然矣。夫臟腑在人之位次隆重如此,故刺之者,順其所而不傷,則有福,逆其所而傷之,則有咎,所謂要害之當察者以此。張志聰曰:「數,幾也,言所當禁刺之處有幾也。然五臟有緊要為害之處,不可不細察焉。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後曰太衝,左東而右西,是以肝左而肺右也。曰生曰藏者」 ,謂臟體藏於內,臟氣之從左右而出於外也。部,分也。心為陽臟而主火,火性炎散,故心氣分部於表。腎為陰臟而主水,水性寒凝,故腎氣主治於裡。脾主為胃,行其津液,以灌四旁,故為之使。胃為水穀之海,無物不容,故為之市。內之鬲肉,前連於胸之鳩尾,旁連於腹脅,後連於脊之十一椎。肓者,即募原之屬,其原出於臍下,名曰脖胦。夫陰陽者,變化之父母;水火者,陰陽之兆徵。「中有父母」 者,謂心為陽臟,而居鬲之上,腎為陰臟,而居肓之上。鬲肓之上,其間有陰陽水火之神藏焉,七節之旁,鬲俞之間也。「中有小心」 者,謂心氣之出於其間,極微極細,不可逆刺,以傷其心也。蓋背為陽,心為陽,中之太陽,是以臟腑之氣,皆從鬲而出,惟心氣之上出於俞也。從之者,順其臟氣之所出,神轉而不回者也;逆之者,逆其臟氣,回還而有回,則不轉之咎矣。若刺傷其臟氣,則有死亡之大患焉。蓋臟腑之氣,皆從內鬲而出,如逆刺其心氣則傷心,逆刺其肝氣則傷肝,非鍼之中心與中肝也。故《胗要經終篇》曰:「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臟。避五臟者,知逆從也。所謂從者,鬲與脾腎之處,不知者反之。所謂鬲處者,謂內鬲前連胸脅之處,及背之鬲俞處也。所謂脾處者,鬲肉之下,連於腹脅處也。所謂腎處者,十四椎之間,腎注之俞處也。」 是肝膽之氣,出於左脅,肺臟之氣,出於右間,脾氣出於腹,心氣出於俞,腎氣之注於十四椎也。故所謂從者。知臟氣之從此而轉。不知而反逆之。則有死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