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26 (1700-1725).djvu/25

此页尚未校对

《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

馬蒔曰:大禁二十五者,即五里穴,肘上三寸,行向裡大脈中央,屬手陽明大腸經。《靈樞》本輸篇云:「尺動脈在五里」 ,五腧之禁也。《靈樞》玉版論云:迎之五里,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而藏之氣盡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俞矣。蓋言鍼之二十五次,而俞氣盡,其人必死。故大禁刺五,非穴有二十五也。張志聰曰:此言有大禁之穴,在天府下五寸,乃手陽明大腸經之五里穴也。五往,五刺也,謂五臟各有五俞。五俞五刺,五五二十五刺,則五臟之氣盡矣,故曰:「大禁二十五」 ,謂禁二十五刺也。此言三百六十五穴之血氣,由五臟大絡之所注也。

凡三百六十五穴,鍼之所由行也。

林億曰:「詳自《臟俞》五十至此,并重複共得三百六十穴。通前天突十椎,上紀下紀共三百六十五穴,除重複實有三百一十三穴。」

馬蒔曰:「通共計之,有三百五十七穴。其天突、大椎、上脘、關元俱在內,天突、關元、環跳俱重複,想有脫簡,故不全耳。」

張志聰曰:「自天突十椎,上紀關元至厭中二穴,共計三百六十四穴。然內多重複,想有脫簡,故不全耳。」

黃帝曰:「余已知氣穴之處,遊鍼之居,願聞孫絡谿谷, 亦有所應乎?」岐伯曰:「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 一歲,以溢奇邪,以通榮衛,榮衛稽留,衛散榮溢,氣竭 血著,外為發熱,內為少氣,疾瀉無怠,以通榮衛,見而 瀉之,無問所會。」

王冰曰:「孫絡,小絡也,謂絡之支別者,榮積衛留,內外相薄者,見其血絡,當即瀉之,亦無問其脈之俞會。」

馬蒔曰:「此言孫絡亦應一歲之數,其有奇邪為病,當瀉之也。孫絡者,其絡盛多,如子化而為孫,不特十五絡而已。言孫絡亦會于三百六十五穴,亦以應一歲也。奇邪者,不正之邪也,一值此邪,則漸至外為發熱,而內為少氣,須當急瀉無怠,以通榮衛可也。何必問其所會而始治之乎。」

張志聰曰:居,謂鍼所止之處。遊鍼者,謂得鍼之道,而以神遇之,若遊刃然,恢恢乎有餘地矣。《脈度篇》曰:「經脈為裡,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 孫絡亦有三百六十五穴,以應一歲之氣,孫絡滿則流溢于大絡而生奇病。蓋大絡之血氣,外出于皮膚,而與孫絡相遇,是以脈外之衛,脈內之榮,相交通于孫絡皮膚之間,是孫絡外通于皮膚,內連于經脈,以通榮衛者。故邪客之則榮衛稽留,榮衛不能相將而行,則氣竭而血著矣。邪氣在外則為發熱,正氣稽留內為少氣,當疾瀉無怠,以通榮衛。見其血留色變之處,即刺洩之,無問其穴會之所在也。王芳侯曰:「按《脈度篇》云:『盛而血者疾誅之,盛者瀉之,虛者引藥以』」 補之。是病在絡脈者。止用鍼瀉而不補。故不必論其穴會也。

帝曰:「善。願聞谿谷之會也。」岐伯曰:「肉之大會為谷,肉 之小會為谿。肉分之間,谿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 氣,邪溢氣壅,脈熱肉敗,榮衛不行,必將為膿,內銷骨 髓,外破大膕,留于節湊,必將為敗,積寒留舍,榮衛不 居,卷肉縮筋,肋肘不得伸,內為骨痹,外為不仁,命曰 不足」,大寒留于谿谷也。谿谷三百六十五穴會,亦應 一歲。其小痹淫溢,循脈往來,微鍼所及,與法相同。

王冰曰:內銷骨髓,外破大膕,熱過故致是。若留于骨節之間,津液所湊之處,則骨節之間髓液皆潰為膿,故必敗爛筋骨,而不得屈伸矣。卷肉縮筋,肋肘不伸,內為骨痹,外為不仁,乃邪氣甚盛,真氣不榮,髓溢內消,故為是也。不足,謂陽氣不足也。寒邪外薄,久積淹留,陽不外勝,內銷筋髓,故曰「不足」 ,大寒留于谿谷之中也。若小寒之氣。流行淫溢。隨脈往來。為痹病。用鍼調者。與常法相同爾。

馬蒔曰:「此言谿谷,亦應一歲之數,其有奇邪為病,當調之也。應一歲者,言亦有三百六十五也。肉之大會為谷,故有合谷、陽谷、陰谷、通谷之類;內之小會為谿,故有解谿、後谿、天谿、俠谿之類。凡谿谷者,所以行榮衛而會大氣也。今邪溢氣壅,脈熱肉敗,漸致為膿,消髓破膕,必將為敗,敗則甚于膿矣。消髓破膕,卷肉縮」 筋,內為骨痹,外為不仁,命曰「不足。」 大寒留于谿谷故耳。須微鍼刺之,運以常法,則谿谷之病可卻也。

張志聰曰:此言肌腠之間,亦所以行榮衛者也。夫肉有大分小分,大分者,如股肱之肉,各有界畔;小分者,肌肉之內,皆有文理。然理路雖分,而交相會合,是大分處,即是大會處,小分處,即是小會處也。分會之間,以行榮衛之氣,故名之曰谿谷。《易》曰:「山澤通氣」 ,如山澤之氣,從谿谷以相通,大氣,宗氣也。愚接榮氣生于中焦。水穀之精。流溢于脈中。布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