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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蒔曰:「此言誤刺五臟之死期,其變動之候,隨各臟而見之也。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臟,刺傷五臟,故為必死也。其各臟變動,則依其臟之所變,以候知其死耳。」

張志聰曰:刺五臟者,謂刺傷其五臟之氣也。蓋三陰三陽之六氣,外合於皮肉筋骨脈脈肉筋骨,內合於五臟,如病肺痹肺風、脾痹脾疝,則當取氣於皮,取氣於肉,不可逆刺,以傷其臟真。故曰:「刺傷人五臟必死」 ,各依其臟之所變候,而知其死期。蓋刺五臟則動其臟氣,動臟氣則變候見於外矣。按五臟外合五時六「經上應六氣。《診要經終》篇以六氣應五臟,而終於六經,此篇以六經應四時,而終於五臟。《診要》篇以經脈之生於五臟,而外合於六經,此篇以經脈之本於六氣,而內連於五臟。」 蓋脈氣之循於皮肉筋骨,內合五行,外合六氣,外內之交,相生始出入者也。是以一篇之章句雖同,而旨意各別,學者宜分析體會,不可以其重而忽之 。張兆璜曰:「《診要》篇論逆刺其臟氣之所出,而中傷五臟,故曰:『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臟』。此篇論刺六經之內入,而中傷五臟,故曰『內通五臟』。」 「刺五臟中心一日死,謂刺外合之皮肉筋骨脈,而不可中傷其臟也。」

《標本病傳論篇第六十五》

馬蒔曰:本篇前二節,論標本,後八節,論病傳,故名篇。《靈樞》以病本篇論標本,以病傳篇論病之所傳,分為二篇,其義全同。

張志聰曰:標本者,六氣之化;病傳者,五臟相傳。此篇承上章而言,六氣為病,有四時之順逆,而又有標本之逆從;五臟受傷,有刺中之死期,而又有病傳之日數。是以《靈樞》原屬二篇,《本經》合而為一。蓋謂五臟六氣,外內相合,始病在六氣,而不亟治之,則傳入五臟,而為不救之死證矣。

黃帝問曰:「病有標本,刺有逆從,奈何?」岐伯對曰:「凡刺 之方,必別陰陽,前後相應,逆從得施,標本相移。故曰: 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有其 在本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本。故治有取 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 得者。故知逆與從,正行無間,知標本者,萬舉萬當,不」 知標本,是謂妄行。

王冰曰:「得病之情,知治大體,則逆從皆可,施必中焉,道不疑。或識既深明,則無問於人,而所行皆當,不知妄行,謂識猶褊淺,道未高深,舉且見違,故行多妄。」

馬蒔曰:「此言病有標本,刺有逆從也。標者病之後生,本者病之先成,此乃病體之不同也。逆者如病在本而求之於標,病在標而求之於本。從者如在本求本,在標求標,此乃治法之不同也。蓋凡刺之方,必別病在陰經陽經,或前或後。前後者,背腹也。其經絡互相為應,於是而施逆從之法,以移標本之病。故病有在後來而為標者,乃止治其標而不治其本,然亦有不求之於標,而必求之於本者。病有先成而為本者,乃止治其本而不治其標,然亦有不求之於本,而必求之於標者。故治有取標而愈,有取本而愈,有逆取而愈,有順取而愈。」 故知刺法之逆從者,乃正行之法,而不必問之於人也。若問之於人,人知此法者鮮,而反惑矣。知病體之標本者,必萬舉萬當,而不妄行刺法也。若不知標本,則病體未明,而不免妄行耳。故治病者,無論刺灸用藥,皆當分其標本,以取其經也。

張志聰曰:「陰陽者,三陰三陽之六氣也。少陽標陽而本火,太陰標陰而本濕,少陰標陰而本熱,太陽標陽而本寒,陽明標陽而本燥,厥陰標陰而本風,少陽太陰從本,少陰太陽從本從標,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也。從本者,化生於本,從標本者,有標本之化。從中者,以中氣為化也。前後相應者,有先病後病也。逆」 從得施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標本相移者,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故曰」 者,引《至真要論》而言也。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標者,謂病三陰三陽之六氣,即於六經中求之以治標。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者,謂病風寒暑濕燥火六淫之邪,即於六氣中求之以治本。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標者,如「寒傷太陽,乃太陽之本病,而反得標陽之熱化,即求之於標,而以涼藥治其標熱。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本者,如病在少陰之標陰,而反得君火之本熱,即求之於本,以急瀉其火。」 故百病之起,有生於本者,有生於標者,有取本而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