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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六十五卷目錄

 醫部彙考四十五

  黃帝素問四十五徵四失論篇第七十八 陰陽類論篇第七十九 方盛

  衰論篇第八十 解精微論篇第八十一

藝術典第六十五卷

醫部彙考四十五

《黃帝素問四十五》

《徵四失論篇第七十八》

《馬蒔》曰:「內有四失,故名篇。」

黃帝在明堂,雷公侍坐。黃帝曰:「夫子所通書,受事眾 多矣,試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雷公對曰: 「循經受業,皆言《十全》,其時有過失者,願聞其事解也。」 帝曰:「子年少,智未及耶?將言以雜合耶?夫經脈十二, 絡脈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 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專,志意不理,外內相失,故時」 疑殆。少去聲

王冰曰:外謂色,內謂脈也。精神不專於循用,志意不從於條理,所謂粗略,揆度失常,故色脈相失而時自疑殆也。

馬蒔曰:此公以醫事不能十全者,由於精神志意之未及也。十全者,即上文「全十」 之義也。

張志聰曰:「謂持診之道,謹守神志,始得其情,無有過失,方為十全」 ,雜合言不專一也。持診者,當守其精神,調其志意,內得於心,而外應於手,如失此精神志意,故時殆而不能《十全》。

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也。受師不卒,妄 作雜術,謬言為道,更名自功,妄用砭石,後遺身咎,此 治之二失也。不識貧富貴賤之居,坐之薄厚,形之寒 溫,不適飲食之宜,不別人之勇怯,不知比類,足以自 亂,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診病不問其始,憂患 飲食之失節,起居之過度,或傷於毒,不先言此,卒持 「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為粗所窮,此治之四失也。 是以世人之語者,馳千里之外,不明尺寸之論,診無 人事,治數之道,從容之葆,坐持寸口,診不中五脈,百 病所起,始以自怨,遺師其咎。是故治不能循理,棄術 於市,妄治時愈,愚心自得。嗚呼!窈窈冥冥,孰知其道? 道之大者,擬於天地,配於四海。汝不知。道之諭受,以 明為晦。中並去聲葆同保

王冰曰:「《脈要精微論》曰:『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陰陽有時,與脈為期』。」 又曰:「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由此故診」 ,不知陰陽逆從之理,為一失矣。不終師術惟妄,是為易古,變常,自功循己,遺身之咎,為二失也。貧賤者勞,富貴者佚,佚則邪不能傷,易傷以勞,勞則易傷以邪。其於勞也,則富者處貴者之半,其於邪也,則貧者居賤者之半,例率如此。又勇者難感,怯者易傷,二者不同,蓋以其神氣有壯弱也。觀其貧賤富貴之義,則生之薄厚,形之寒溫,飲食之宜,理可知矣。不知比類,用必乖違,適足以汨亂心緒,豈通明之可望乎?故為三失也。憂謂憂懼,患謂患難。「飲食失節」 ,言甚飽也。「起居過度」 ,言潰耗也。「或傷於毒」 ,謂病不可拘於臟腑相乘之法而為療也。「卒持寸口」 ,謂不先持寸口之脈和平與不和平也。然工巧不備四術,故診不能中病之形名,是合經而妄作粗略,故為四失也。夫工之得失,即為世人之毀譽,雖千里之外可至也。然其不明尺寸之論,診當以何事而見知於人耶。治,王也。葆,平也。言診數當王之氣高下,而為比類之原本,使不能深學道術,而致診差違,不中五脈百病之所始,徒申怨謗之詞,遺過咎於師氏也。夫不能修學至理,乃衒賣於市廛,是謂棄術於市。或百慮而一得,何自功之有耶?窈窈冥冥,言元遠也。至道元遠,誰得知之?「擬於天地」 ,言高下之不可量也。「配於四海」 ,言深廣之不可測也。然不能曉諭於道,則受明道而成暗昧也。

馬蒔曰:「此正以四失示公,而戒其不可以明為晦也。第一失者,不知陰陽逆順之理也。凡陰陽逆順之理,非止一端,左手人迎為陽,春夏洪大為順,沈細為逆;右手氣口為陰,秋冬沈細為順,洪大為逆。男子左手脈大為順,女子右手脈大為順。外感陽病,見陽脈為順,陰脈為逆;陰病見陽脈為順,陰脈為逆。內傷陽病」 ,見陽脈為順。陰脈為逆。陰病見陰脈為順。陽脈為逆。又色見上下左右。各在其要。上為逆下為從。女子右為逆左為從。男子左為逆右為從也。第二失者。不受師術之正。妄效雜術之邪。以非為是。苟用砭石也。第三失者。不適病人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