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27 (1700-1725).djvu/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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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之子,寒水來復,有勝復之邪氣,故為邪化。所謂日者,謂勝氣在,勝彼所主之七十二日;復氣在,復我所司之七十二日。此即上章清熱勝復,同其運風清熱之義。餘不及歲俱準此。七乃兌宮金運不及,為熱寒勝復,故主災眚,在於兌之西方。上章以太過之歲而主民病,此以不及之歲而言災眚,蓋太過之氣暴,不「及之氣,徐病甚而災微也。濕化五者,乙主不及,故其數生。按乙運不及,則丑未之司天在泉,亦主不及,氣運之同也。清化四,謂運不及,故其數生,餘不及歲準此。」寒化者,乃庚辰、庚戌也,庚主太過,故其數成。所謂正化日者,謂濕化五,清化四,寒化六,皆主正化,無勝復之邪氣也。五運之氣,分主七十二日司天在泉之氣。各主六十日有奇也。金氣主收。故宜酸以收之。和者,謂五運之氣。雖各主一歲。而「歲之中又有生長化收藏之五運。故又宜五味以和之。甘為土味。能制化寒水。」

丙寅 丙申歲。

林億云:「詳丙申之歲,申金生水,水化之令轉盛,司天相火為病減半。」

上少陽相火, 中太羽水運, 下厥陰木。 火化二, 寒化六, 風化三,所謂正化日也。 其化上鹹寒, 中鹹溫, 下辛溫,所謂藥食宜也。

馬蒔曰:「上少陽相火者,寅申少陽相火司天也。中太羽水運者,丙為水運,為太羽也。下厥陰者,厥陰風木在泉也。火化二,言司天丙寅為正化,從本生數,當為火化二,丙申為對化,從標成數,當為火化七也。寒化六,言水運太過,主成數,故寒化六也。風化三,言在泉,丙寅為正化,從本生數,當云風化三,丙申為對化,從」 標成數,當云風化八,舊誤矣。正化日,謂非勝非復,正氣所化之日也。上鹹寒,言司天宜用之藥食。「《至真要大論》云:『火淫於內,治以鹹冷。中鹹溫,言水運宜用之藥食。下辛溫,言在泉宜用之藥食。《至真要大論》云:『風淫於內,治以辛涼』』。」 張志聰曰:「火化二者,火臨於上,水承制之,故主不及。寒化六者,運太過」 ,故其數成餘,太過運準此。風化乃辛巳、辛亥也,巳亥主不及,故其數生水,運主鹹而以鹹助之,後之化運,多用和助之味,所謂「折其欝氣,資其化源」 也。

丁卯 丁酉歲。

馬蒔曰:「丁卯歲會,丁為木運,卯之年辰亦為木運臨加,故曰歲會。」 林億云:「詳丁年正月壬寅為干德符,便為平氣,勝復不至,運同正角,金不勝木,木亦不災土。又丁卯年得卯佐之,即上陽明,不能災之。」

上陽明金, 中少角木運, 下少陰火, 清化熱化 勝復同,所謂邪氣化日也。 災三宮。 燥化九, 風 化三, 熱化七,所謂正化日也。 其化上苦小溫, 中辛和, 下鹹寒,所謂藥食宜也。

馬蒔曰:上陽明金者,卯酉陽明燥金司天也。中少角木運者,丁為木運,為少角也。下少陰火者,少陰君火在泉也。清化熱化勝復同者,清勝熱復也。所謂邪化日,謂因勝而復,乃邪氣所化之日也。災三宮林億云:「詳三宮東室震位,天衝司災之方以運之,當方言。燥化九者,言司天卯酉主燥,正化從本生數,對化從標」 成數,則丁卯之年屬對化,成數主燥化九,丁酉之年屬正化,生數主燥化四也。風化三,言木運不及主生數,故風化三也。熱化七,言在泉丁卯對化,當云熱化七,丁酉正化,當云熱化七也。正化日者,乃正氣所化之日也。上苦,小溫,言司天宜用之藥食。《至真要大論》云:「燥淫所勝,平以苦溫中辛和」 ,言水運宜用之藥食。下鹹寒,言在泉宜用之藥食。《至真要大論》云:「熱淫於內,治以鹹寒。」 張志聰曰:清化熱化勝復同者,清勝氣,熱復氣也。三宮主震,分野之東方。燥化九者,委和之紀,上商與正商同,故主成。蓋木不及,金勝之,今燥化臨上,則金盛矣。熱化乃壬子壬午子午主太過,故主成。

戊辰 戊戌歲。

上太陽水 中太徵火運, 下太陰土, 寒化六, 熱化七, 濕化五,所謂正化日也。 其化上苦溫, 中甘和, 下甘溫,所謂「藥食宜也。」

馬蒔曰:「上太陽水者,辰戌太陽寒水司天也。中太徵火運者,戊為火運,為太徵也。下太陰濕土者,太陰濕土在泉也。寒化六者,司天戊辰對化,從標成數,當云寒化六,戊戍正化,從本生數,當云寒化七也。熱化七,言火運戊辰對化七,戊戌正化二也。濕化五,言在泉之化,所謂土常以生也。正化日,謂正氣所化也。上苦」 溫。言司天宜用之藥食。「《至真要大論》云。寒淫所勝。平以辛熱。中甘和。言火運宜用之藥食。下甘溫。言在泉宜用之藥食。《至真要大論》云。濕淫於內。治以苦熱。」

張志聰曰:「寒化六者,辰戌主太過,故其數成。」 「濕化者,癸丑癸未也。丑未主不及,故其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