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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六十卷目錄

 醫部彙考四十

  黃帝素問四十六元正紀大論篇第七十一下之下

藝術典第六十卷

醫部彙考四十

《黃帝素問四十》

《六元正紀大論篇第七十一》下之下

帝曰:「五運之氣,亦復歲乎?」岐伯曰:「鬱極迺發,待時而 作也。」帝曰:「請問其所謂也?」岐伯曰:「五常之氣,太過不 及,其發異也。」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曰:「太過者暴,不及 者徐,暴者為病甚,徐者為病持。」

王冰曰:「待,謂五及差分位也。持,謂相執持也。」 馬蒔曰:「此言五氣之鬱,其發異,其病殊者,以太過不及為準也。」 帝承上文而問五運之氣,有勝則有復,其復每歲然乎?伯言五運鬱極乃發,如下文土鬱發於四氣,金鬱發於五氣,水鬱發於二火前後,木鬱發無常時,火鬱發於四氣,蓋太過者其至先,不及者其至後,而發有異耳。然太過之歲,發之必暴,暴則病甚而危;不及之歲,發之必徐,徐則病緩而相持耳。按後《刺法》《本病》二篇,亦有「欲升不升,欲降不降,鬱極乃發,待時而作」 等語。但彼以升降成鬱,而此以勝復成鬱,其義不同。

張志聰曰:此論五運之化,受司天在泉之勝制,鬱極乃發,以報復其歲氣,故曰「折其鬱氣,資其化源。」 蓋謂歲氣勝,制其化運,當以所勝之味折之,而勿使其鬱復也。如丁卯、丁酉歲,少商木運,而上臨陽明,則木氣鬱矣。戊辰、戊戌歲,太徵火運,而上臨太陽,則火氣鬱矣。己巳、己亥歲,少宮土運,而上臨厥陰,則土氣鬱矣。「庚子、庚午歲,太商金運而上臨少陰,則金氣鬱矣。辛丑、辛未歲,少羽水運而上臨太陰,則水氣鬱矣。庚寅、庚申歲,太商金運,而相火司天,則金氣鬱矣。又如乙巳、乙亥歲,少商金運而相火在泉,則金氣鬱矣。壬子、壬午歲,太角木運而陽明在泉,則木氣鬱矣;癸丑、癸未歲,少徵火運而太陽在泉,則火氣鬱矣;甲寅、甲申歲太宮土運,而厥陰在泉,則土氣鬱矣;乙卯、乙酉歲少商金運,而君火在泉,則金氣鬱矣;丙辰、丙戌歲太羽水運,而太陰在泉,則水氣鬱矣。凡此十二運中,有太有少,並受司天在泉之鬱而後復,故曰:『太過者暴,不及者徐,待時而作』」 者,土鬱發於四之氣,金鬱發於五之氣,水鬱發於二火前後,火鬱發於四之氣惟木,發無時也。太過之運,受鬱其發暴,不及之運,受鬱其發徐。持者,能主持而不甚也,即所謂「持於春持於秋」 之意。

帝曰:「太過不及,其數何如?」岐伯曰:「太過者其數成,不 及者其數生,土常以生也。」

王冰曰:「數謂五常化行之數也。生數謂水數一、火數二、木數三、金數四、土數五。成數謂水數六、火數七、木數八、金數九、土數十,故曰土常以生也。數生者,各取其生數多少,以占其政令德化勝復之休作日,及尺寸分毫,並以準之,此蓋明諸用者也。」 馬蒔曰:「此言太過不及之歲,各以生成為數也。」 帝承上文而問六十「年定期之紀,凡熱化二,雨化五,燥化四之類,其數何以為準也?伯言太過之歲,以成數數之,不及之歲,以生數數之,其土年則以生數之五為數也。」

張志聰曰:初生之氣微,故主不及。已成之數盛,故主太過。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天九成之。天五生土,地十成之。五行之氣,皆感天生地成,地成天生,此《河圖》數也。土常以生者,土位中央,感天千而始化。天地之氣,皆本於五,而終於九,此《洛書》數也。故曰:「天地之間,不離於五,人亦應之 。」 王龍谿曰:「五行有氣有質,皆藉於土。如天一生水,水之氣也;一得五而為六,水之質始成。《洛書》所陳九疇,皆帝王治天下之大經大法。每疇之首,不過以數起之。」 倪仲宣曰:「土位中央,其數五,合天之生數五,得五而成十。天地之數,在五之中。」

帝曰:「其發也何如?」岐伯曰:「土鬱之發,巖谷震驚,雷殷 氣交,埃昬黃黑,化為白氣,飄驟高深,擊石飛空,洪水 迺從,川流漫衍,田牧土駒,化氣乃敷,善為時雨,始生 始長,始化始成。故民病心腹脹,腸鳴,而為數後,甚則 心痛脇䐜,嘔吐霍亂,飲發注下,胕腫身重,雲奔雨府, 霞擁朝陽,山澤埃昬,其迺發也,以其四氣,雲橫天山, 浮游」生滅,怫之先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