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27 (1700-1725).djvu/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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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氣交之中,名天樞,在人身以身半之中,名天樞也。如身半以上之木火氣勝,而身半以下之土金水,三氣俱病者,以地名之,謂病之在地也。如身半以下之土金水勝,而身半以上之木火氣病者,以天名之,謂病之在天也。蓋以人身之上下,以應天地之上下,故以天地名之。如勝至則報復之氣,屈伏于本位而未發也。復至則如復氣而為法,不必以天地而名之。如厥陰少陰少陽之復,其氣發於四氣五氣之時;陽明太陽之復,其氣歸於初氣二氣之木火。故不必以木火居歲半以上,而以天名之,金水主歲半以下,而以地名之。皆如復氣之所在而為成法也。

帝曰:「勝復之動,時有常乎?氣有必乎?」岐伯曰:「時有常 位,而氣無必也。」帝曰:「願聞其道也。」岐伯曰:「初氣終三 氣,天氣主之,勝之常也;四氣盡終氣,地氣主之,復之 常也。有勝則復,無勝則否。」

王冰曰:「時有常位而氣無必」 ,謂雖位有常,而發動有無不必定之也。

馬蒔曰:「此言勝復之時有常位,而其氣之有無不可必也。蓋自初氣以至三氣,司天之氣主之,太過則勝其所勝,不及則不勝來勝,此勝之常也。自四氣以至終氣,在泉之氣主之,則子為母,復之復之常也,此其時之有常位也。但有勝則復,無勝則不復,此又氣不可必者如此。」

張志聰曰:「帝問勝復之氣,隨四時之有常位乎?其氣之動,隨四時之可必乎?伯言木火土金水,四時有定位,而勝復之氣,不隨所主之本位而發,故氣不可必也。」 蓋謂六氣各主一歲,主歲之氣勝,則春將至而即發,是太陰陽明太陽之氣,皆發於春夏矣。如六氣之復,乃鬱極而後發,故發於歲半之後,是厥陰少陰少陽之復,皆發於秋冬矣。故曰:「初氣終三氣,天氣主之,勝之常也;四氣盡終氣,地氣主之,復之常也。有勝則復,無勝則否」 ,是以勝復之氣,不隨四時之常位,而不可必也。

帝曰:「善。」復已而勝何如?岐伯曰:「勝至則復,無常數也, 衰乃止耳。復已而勝,不復則害,此傷生也。」

王冰曰:「勝微則復微,故復已而又勝。勝甚則復甚,故復已則少有再勝者也。假有勝者,亦隨微甚而復之爾。然勝復之道,雖無常數,至其衰謝,則勝復皆自止也。有勝無復,是復氣已衰,衰不能復,是天真之氣已傷,敗甚而生意盡。」

馬蒔曰:「此言勝之不可以無復,復之不可以無勝,皆自其氣衰而止也。帝承上文而言有勝則復,無勝則不復,但復之既已,而彼之勝氣又當何如也?伯言始而勝,至則復,其勝甚則復甚,勝微則復微,無常數也。至於其勝氣之衰乃止耳。然復已而勝者,則勝氣又必復之。若不復之,則天時循環之氣,雖有必然,而人」 身臟腑之氣,不能相繼,此其傷生必矣。

張志聰曰:「此申明有勝則復,展轉不已,必待其勝氣衰,而後乃止耳。復已而勝者,如火氣復而乘其金,已則金氣又復勝之,金氣復而侮其火,已則火氣又復勝之,所謂勝至則復,無常數也。如勝氣衰而後乃止耳。故復氣已,而受復之氣又復勝之,如火氣復而勝其金,則金氣又當復勝。如不復勝,此金為火氣所害」 ,而金之生氣傷矣。故必待其勝衰而後平,如有勝則有復也。

帝曰:「復而反病何也?」岐伯曰:「居非其位,不相得也。大 復其勝,則主勝之,故反病也,所謂火燥熱也。」帝曰:「治 之奈何?」岐伯曰:「夫氣之勝也,微者隨之,甚者制之。氣 之復也,和者平之,暴者奪之,皆隨勝氣,安其屈伏,無 問其數,以平為期,此其道也。」

王冰曰:「少陽,火也。陽明,燥也;少陰,熱也。少陰少陽在泉,為火居水位;陽明司天,為金居火位。金復其勝,則火主勝之,火復其勝,則水主勝之。餘氣勝復,則無主勝之病氣也。故又曰:所謂火燥熱也。」 隨,謂隨之。安,謂順勝氣以和之也。制,謂制止。平,謂平調。奪,謂奪其盛氣也。治此者,不以數之多少,但以氣平和為準度爾。

馬蒔曰:「此言復之所以反病,而有治之之法也。帝問勝者復之,則必能勝之矣。然復之而反有所病者何也?伯言復氣之所居者,已非其位,則彼此之氣不相得,而又大復其勝,則主氣反來勝之,所以復氣之反病也。即如少陰為君火,陽明為燥金,少陽為暑熱,今少陰少陽在泉,則火居水位,陽明司天,則金居火位,故火復其勝,則水主勝之;金復其勝,則火主勝之。此正居非其位,氣不相得,而大復其勝,則主反勝之」 之謂,惟火、燥熱之三氣乃爾也。故治之者,方其氣之勝也,勝微則隨其氣而調之,勝甚則即所畏以制之。及其氣之復也,復氣之和者,則平調之,復氣之暴者,則即其盛而奪之,皆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