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27 (1700-1725).djvu/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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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虛衰,而復亦虛衰,此天道之常也。如勝復之作,動不當位,後時而至者,此勝復之晏也。夫氣之生,生於前之氣交,如夏氣之生於季春也。氣之化,化於後之氣交,如春氣之流於孟夏也。勝復之氣有盛衰,是以有早晏之異也。蓋氣之盛者,勝於本位以前所生之三十度;氣之衰者,流於本位以後所化之三十度,故不當其位也。如金氣衰而勝於春夏之交,則復氣亦衰而復於夏秋之交矣,是勝虛而虛後時而至也。此四時之氣,前後互交,是以勝復之盛衰,隨四時之氣交而或前或後也。故曰:盛衰之用,其在四維。」 又曰:「謹按四維斥候皆歸,其終可見,其始可知。」 謂勝復之早晏,皆歸於四維之斥候,或早而在於始之前三十度,或晏而在於終之後三十度也。復以脈候而證明氣化之交通,故曰「是謂四塞」 ,謂春夏秋冬之氣,不相交通,則天地四時之氣皆閉塞矣。正者,四時之正位也,言脈同四時之正法,而前後相交。待時而去者,待終三十度而去也。如春之沉,尚屬冬之氣交,終正月之三十日,而春氣始獨「司其令也。春不沉,則冬氣不交於春;夏不弦,則春氣不交於夏;秋不數,則夏氣不交於秋;冬不濇,則秋氣不交於冬,是四時之氣,不相交通而閉塞矣。」 夫四時之氣,盛於主位之時,而微於始生,衰於交化,是以甚則病也。「參見」 者,謂春初之沉弦竝見,夏初之弦數竝見也。復見者,已去而復見也。未去而去者,未及三十度而去也。去而不去者,已至三十日應去而不去也。反者,謂四時反見賊害之脈也。故曰:「氣之相守司也,如權衡之不得相失也。」 言四時之氣,守於本位,司於氣交,猶權衡之不相離也。四時陰陽之氣清靜,則生化治。生化者,生於前而化於後也。動者,氣之亂也。按:生者,生於主時之前三十度,化者化於主時之後三十度。故曰:「其終可見,其始可知。」 見化之終,則知生之始,生化之無窮也。

帝曰:幽明何如?岐伯曰:「兩陰交盡故曰幽,兩陽合明 故曰明,幽明之配,寒暑之異也。」

王冰曰:「兩陰交盡於戌亥,兩陽合明於辰巳。《靈樞繫日月論》云:『亥十月,左足之厥陰。戌九月,右足之厥陰。此兩陰交盡,故曰厥陰。辰三月,左足之陽明。巳四月,右足之陽明。此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然陰交則幽,陽合則明,幽明之象,當由是也。寒暑位西南東北,幽明位西北東南,幽明之配,寒暑之位,誠斯異也』。」

馬蒔曰:承上節有「四維」 二字,遂問陰乃稱幽,陽乃稱明,其義何居?伯言西北為幽,是在左為北而在右為西,兩陰之交盡於此矣。東南稱明,是在左為東而在右為南,是兩陽於此合明也。正幽明之所以相配,而寒暑因之以異耳。

張志聰曰:幽明者,陰陽也。兩陰交盡,陰之極也,故曰「幽」 ;兩陽合明,陽之極也,故曰「明。」 陰極則陽生,陽極則陰生,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故幽明之配,寒暑之異也。此復申明陽之動始於溫,盛於暑;陰之動始於清,盛於寒。四時之往來,總屬陰陽寒暑之二氣耳。

帝曰:分至何如?岐伯曰:「氣至之謂至,氣分之謂分,至 則氣同,分則氣異,所謂天地之正紀也。」

王冰曰:「言冬夏二至,是天地氣主歲至其所在也。春秋二分,是間氣初二四五四氣各分其政於主歲左右也。故曰至則氣同,分則氣異也。所言二至二分之氣配者,此所謂是天地氣之正紀也。」 馬蒔曰:「此言時有分至之義,乃天地之正紀也。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此八節也。然冬夏言至者,以六」 氣言之,則五月半司天之氣,至其所在;十一月半在泉之氣,至其所在;以四時之令言之,則陰陽至此為極至,故謂之曰至也。然二至之前為芒種小滿,立夏為大雪小雪、立冬,二至之後為小暑大暑為小寒大寒,其寒熱之氣,無甚異也,故曰至則氣同。《春秋》二分者,以六氣言之,則二月半初氣,終而交二之氣;八月半四氣盡,而交五之氣。若以四時之氣言之,則陰陽寒暄之氣,至此而分其晝夜,分為五十刻,則乃陰陽之中正也。故曰:「分則氣異」 ,此乃天地之正紀也。

張志聰曰:氣至,謂冬夏之二至,氣分,謂春秋之二分。此承上文以申明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言二至之時,總屬寒暑陰陽之二氣,氣分之時,則有溫涼之不同也。

帝曰:夫子言春秋氣始於前,冬夏氣始於後,余已知 之矣。然六氣往復,主歲不常也,其補瀉奈何?岐伯曰: 上下所主,隨其攸利,正其味,則其要也,左右同法。《大 要》曰:「少陽之主,先甘後鹹;陽明之主,先辛後酸;太陽 之主,先鹹後苦;厥陰之主,先酸後辛;少陰之主,先甘 後鹹;太陰之主,先苦後甘。佐以所利,資以所生,是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