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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氣有盛衰,則人之虛實所由起矣。

凡刺有五,以應五臟。一曰半刺,半刺者,淺內而疾發 鍼,無鍼傷肉,如拔毛狀,以取皮氣,此肺之應也。二曰 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後鍼之,中脈為故,以取經 絡之血者,此心之應也。三曰關刺,關刺者,直刺左右 盡筋上,以取筋痹,慎無出血,此肝之應也。或曰「淵刺」, 一曰「豈刺。」四曰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雞足,鍼于分 肉之間,以取肌痹,此脾之應也。五曰輸刺,輸刺者,直 入直出,深內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腎之應也。

馬蒔曰:「此言刺有五法,所以應五臟也。一曰半刺,淺內其鍼,而又速發之,似非全刺,故曰半刺。無深入以傷其肉,如拔毛之狀,所以止取皮間之氣,蓋肺為皮之合,故為肺之應也。二曰豹文刺,因多其鍼,左右前後刺之,故曰豹文中其脈,以為故悉取經絡中之血,蓋心主血,故為心之應也。三曰關刺,直刺左右手足盡筋之上,正關節之所在,所以取筋痹也,慎無出血,蓋肝主筋,故為肝之應也。外此又有淵刺,豈刺之名?四曰合谷刺,左右用鍼,如雞足然,鍼于分肉之間,以取肌痹,蓋脾主肌肉,故為脾之應也。五曰輸刺,直入直出,深納其鍼,以至于骨,所以取骨痹,蓋腎主骨,故為腎之應也。」 按:此輸刺乃上文十二節中之第八刺法也。又按後世《金鍼賦》等書,有燒山火八法,青龍擺尾四法,名色俱出後人揣摩,並非聖經宗旨。今《靈樞》明有九變輸刺等法,十二節偶刺等法,五刺半刺等法,《刺節真邪》篇有振蒙等法,後之學者,果能熟讀詳味,漸能用鍼起危。顧乃棄聖經而宗末學,致使鍼法不行,疲癃無所倚賴,痛哉。

張志聰曰:此言五臟之氣,外合于皮脈肉筋骨。五臟主中,故取之外合而應于五臟也。夫血者,神氣也,故五臟之神機,運行于血脈,以應五運之化。五臟之氣,外合于皮肉筋骨,以應天之四時 。張玉師曰:「九宜九變,應地之九野九州,人之九臟九竅。十二節,應十二月,三刺應三陰三陽,五刺應五行五時。鍼道配天地」 人。而人合天地者也。

《本神篇第八》

馬蒔曰:此篇推本五臟之神,故「名篇。」

黃帝問于岐伯曰:「凡刺之法,必先本于神。血、脈、營、氣、 精、神,此五臟之所藏也。至于淫泆離臟則精失,魂魄 飛揚,志意恍亂,智慮去身者,何因而然乎?天之罪與? 人之過乎?何謂德氣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慮?請 問其故?」岐伯答曰:「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氣 也。德流氣薄而生者也。故生之來謂之精,兩精相搏」 謂之神。隨神往來者謂之魂,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 所以任物者謂之心。心有所憶謂之意,意之所存謂 之志,因志而存變謂之思。因思而遠慕謂之慮。因慮 而處物謂之智。故智者之養生也,必順四時而適寒 暑,和喜怒而安居處,節陰陽而調剛柔,如是則僻邪 不至,長生久視。

馬蒔曰:「此詳言人身德氣等義,而唯智者為能養生也。天非無氣而主之以理,故在我之德,天之德也。地非無德而運之以氣,故在我之氣,地之氣也。則吾之生,德所流,氣所薄而生者也,故謂之生。然生之來者謂之精,《易》曰:『男女搆精,萬物化生』。則吾人之精雖見于有生之後,而實由有生之初,之精為之本也。故生」 當是初生,人生有陰斯有營,有陽斯有衛,營衛相搏,神斯見焉。其所謂魂者屬陽,則隨神而往來;其所謂魄者屬陰,則並精而出入。正以精對神而言,則精為陰而神為陽,故魂屬神而魄屬精也。其所謂心意、志、思、智慮,舉不外于一心焉耳。故凡所以任物者,謂之心。《素問·靈蘭祕典論》曰:「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則萬物之機,孰非吾心之所任者乎?由是而心有所憶者,意也;意有所存者,志也;志有所變者,思也;思有所慕者,慮也;慮有所處者,智也。此十三者,愚人則傷之,智者善於養之,上盡天時,下盡人事,為能節陰陽而調剛柔,所以邪僻不至,而能長生久視於天地間也。」 張志聰曰:「此言人之德氣,受天地之德氣所生,以生精氣、魂魄、志意、智慮。故智者能全此神智,以順天地之性,而得養生之道焉。德者,所得乎天,虛靈不昧,具眾理,應萬事者也。目之視,耳之聽,鼻之臭,口之味,手之舞,足之蹈,在地所生之形氣也。乾知大始,坤作成物,德流氣薄而生者也。《決氣篇》曰:『常先身生是謂精』。」 蓋未成形而先受天一之精,故初生之來謂之精。《平人絕穀篇》曰:「神者,水穀之精氣也。」 蓋本于先天所生之精,後天水穀之精而生此神,故曰:「兩精相搏謂之神。」 火之精為神,水之精為精,肝為陽臟而藏魂,肺為陰臟而藏魄,故魂隨神而往來,魄並精而出入。心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天地之萬物皆吾心之所任。心有所憶者,意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