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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內出入者也

病痛者,陰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陰也,深刺之。病 在上者,陽也。病在下者,陰也。癢者,陽也,淺刺之。

馬蒔曰:「此言病有陰陽,故刺之有深淺也。陰經為陰,陽經為陽,痛為陰,癢為陽,上為陽,下為陰。病在陰者深刺之,病在陽者淺刺之。」

張志聰曰:此論表裏上下之陰陽。夫表為陽,裏為陰,身半以上為陽,身半以下為陰。病在陽者名曰「風」 ,故癢者陽也。病在皮膚之表,陽也。病在陰者名曰痹,痹者痛也,故病痛者陰也。以手按之不得者,留痹之在內也。此言表裏之為陰陽也。病在上者為陽,病在下者為陰,以形身之上下分陰陽也。

病先起陰者。先治其陰。而後治其陽。病先起陽者。先 治其陽。而後治其陰。

馬蒔曰:此言病有所由起,故刺有所先也。陰陽者,陰經陽經也。按此節大義,與上「病生於頭者頭重」 一節相同。

張志聰曰:此承上文而言表裏上下,陰陽之氣,交相貫通,故有先後之分焉。《內經》云:陽病者,上行極而下;陰病者,下行極而上。從內之外者,先調其內;從外之內者,先治其外。

刺熱厥者,留鍼反為寒。刺寒厥者,留鍼反為熱。刺熱 厥者,二陰一陽;刺寒厥者,二陽一陰。所謂二陰者,二 刺陰也;一陽者,一刺陽也。

馬蒔曰:「此言刺厥病之有法也。《素問》厥論有寒熱二證,刺熱厥者,久留其鍼,反能為寒,而熱可去;刺寒厥者,久留其鍼,反能為熱,而寒可去。刺熱厥者,補陰經二次,瀉陽經一次,蓋陰盛則陽退,熱當自去也;刺寒厥者,補陽經二次,瀉陰經一次,蓋陽盛則陰退,寒當自去也。所謂二陰者,二次刺陰經也;一陽者,一次瀉」 陽經也。其二陽一陰可推矣。張志聰曰:此論寒熱之陰陽厥逆也。刺熱厥者,留鍼俟鍼下,寒乃去鍼也。刺寒厥者,留鍼俟鍼下,熱乃去鍼也。二陰一陽,二陽一陰者,謂寒熱陰陽之氣,互相交通,故不獨取陽,而獨取陰也 。張開之曰:「一二者,陰陽水火之生數也。」

久病者,邪氣入深。刺此病者,深內而久留之,間日而 復刺之,必先調其左右,去其血脈,刺道畢矣。內納同間去聲

馬蒔曰:「此言治久病之有法也。」

張志聰曰:「人之衛氣,晝行於陽,夜行於陰,應天道之遶地一周,晝明夜晦,病久者邪氣入深,邪與正爭,則氣留於陰,間日而後出於陽,是以間日復刺之者,俟氣至而取之也。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經脈者,所以行氣血而榮陰陽也。此篇論終始之道,本於五行六氣,五行應神機之出入,六氣應天道之右旋,行鍼之」 士。能順上下之運行。調左右之間氣。去血脈之宛陳。刺道畢矣。

「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氣。形肉未脫,少氣而脈又躁,躁 厥者,必為《繆刺》之。」散氣可收,聚氣可布。

馬蒔曰:「此言氣虛脈盛者,當行繆刺之法也。形肉雖未脫,元氣則衰少,然而脈又躁動,是謂氣虛脈盛也,當行繆刺之法,即左病取右絡穴,右病取左絡穴是也。」 其精氣之散者,可以收之;邪氣之聚者,可以散之。

張志聰曰:「此言鍼刺之法,必察其病者之形氣,占其精神,而後乃行鍼也。形肉未脫,形氣相得也。夫氣生於下,脈從足而手少氣者,氣聚於下也。躁者,陰之動象厥逆也。脈又躁厥者,血氣不調和,而反躁逆於上也。」 「《繆刺》者,左刺右,右刺左,陽取陰,陰取陽,和其血氣,調其陰陽,使經脈之散氣可收,在下之聚氣可布也。」

深居靜處,占神往來,閉戶塞牖,魂魄不散。專意一神, 精氣之分,毋聞人聲,以收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鍼, 淺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氣至乃休。分去聲

馬蒔曰:「此言用鍼者,當預養其神以行鍼也。凡用鍼者,雖占病者之神氣往來,然必先自養其神氣,故深居靜處,閉戶塞牖,魂魄神意精氣皆會於一,令志已在鍼,方淺而留之,或微而浮之,以移病者之神,候其真氣已至,而乃止鍼也。」

張志聰曰:「此言醫者當自守其神,令志在鍼也。深居靜處,養其氣也。閉戶塞牖,無外其志也。魂魄不散,精神內守也。夫腎主藏精,開竅於耳。精氣之分,惑於聽聞,是以毋聞人聲,以收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鍼,神,志之專一也。淺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病者之神,候鍼下之氣至而休,蓋以己之精神,合病者之脈氣」 也。

「男內女外,堅拒勿出,謹守勿內,是謂得氣。」凡刺之禁: 「新內勿刺,已刺勿內;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新怒勿刺, 已刺勿怒;新勞勿刺,已刺勿勞;已飽勿刺,已刺勿飽; 已饑勿刺,已刺勿饑;已渴勿刺,已刺勿渴;大驚大恐, 必定其氣,乃刺之。乘車來者,臥而休之,如食頃乃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