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28 (1700-1725).djv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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跗屬者,自內踝以前,而統之以跗,去內踝骨不遠,故膝膕以下至跗屬,則長一尺六寸,跗屬以下至地,僅長三寸。上節頭之大骨為圍,此節腰骨為圍者,大則以下之數皆太過,小則以下之數皆不及。自髮所覆者至此,皆仰人之骨度也。

張志聰曰:此言頭顱前後上下,并仰面之骨度也。「髮所覆」 者,謂自前額顱之髮際,上巔頂,至後項之髮際,計髮所覆者,度一尺二寸 。「髮以下至頤」 者,謂從前額顱之髮際以下,至於兩頤,計長一尺。「君子終折」 者,謂從髮際之始,以至髮際之終,可折中而度量。蓋君子之人,面方廣而髮際高,髮所覆者,從顱至項,度一尺「一寸,髮以下至頤,長一尺一寸也。」 此言天下之眾,有君子小人不同,有太過不及不等 。結喉下兩旁巨骨陷中為缺盆,蓋形如缺盆,因以為名。𩩲骭骨名,一名尾翳,即鳩尾骨也。自兩旁缺盆而下,至𩩲骭,計長九寸,過則肺大,不滿則肺小,蓋𩩲骭之內,心肺所居也 。天樞在臍旁二寸,乃足陽明之穴,從兩旁𩩲骭而下至天樞,計長八寸,過則胃大,不及則胃小,蓋自鳩尾以至於臍,胃腑之所居也 。橫骨在毛際橫紋中,自天樞而下至橫骨,計長六寸半,過則迴腸廣大,不滿則狹短,蓋自臍以至少腹,大腸之部分也 。橫骨橫長亦六寸半 。「內輔」 者,內之輔骨也。內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者,在上之腿度也 。內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者,膝之連骸,一名膝蓋骨。內輔下廉,下至內踝,長一尺三寸者,在下之腿度也。曰:「內輔內踝」 者,以足八字分立,則內骨偏向于面也 。踝者,下廉之腿骨,與足骨相連之凹處。在內者,為內踝,在外者,為外踝。內踝以下至地,長三寸者,足跟骨也 。「膝膕」 者,膝前下之腿骨。跗者,足面上之跗骨,即足陽明之動脈處。自膝前而下,至于跗面,計長一尺六寸也 。「屬」 者,概足面而言也。「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 者,從足面而下,至足底之骨也。「骨圍大」 者,骨之粗大也。小者,骨之細小也。

側人骨度圖

側人骨度圖

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 行腋中不見者,長四寸。 腋以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 季脅以下至髀樞,長 六寸。 髀樞以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 膝以下至 外踝,長一尺六寸。 外踝以下至京骨,長三寸。 京 骨以下至地,長一寸。

馬蒔曰:「此言側人之度,亦縱而數之也。耳上之旁為骨角。肩胛上際會處為柱骨。挾項後髮際,大筋外廉陷中。自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 。肩上脅下際為腋,自柱骨行於腋下之隱處,長四寸 。脅骨之下為季脅。腋以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 。捷骨之下為髀樞,一名髀厭。股外為髀。季脅以下至髀樞,長六寸 。髀樞以下至」 膝之中,長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骨,長一尺六寸 。京骨,《足太陽膀胱經》穴名,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中。外踝骨以下至京骨,長三寸 。京骨已下至地,長一寸。自角以下至此,皆側人之骨度也。

張志聰曰:「耳上之旁為角,肩胛上之頸骨為柱骨,自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 。肋下臑內為腋,自柱骨至腋中,計長四寸 。脅骨以下為季脅,自腋以下至季脅,計長一尺二寸 。捷骨之下為髀樞,在臀之兩旁,即足少陽之環跳穴處。自季脅以下至髀樞,計長六寸 。髀樞以下至膝蓋骨內之中分,計長一尺九寸,即上之腿」 數也 。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即下之腿數也 。外踝以下至京骨,長三寸 ,京骨以下至地,長一寸。此側身之骨度也 。按:脅骨名扁骨,橫于脅下,有滲理而無髓空。此節不度脅骨之長短,而止以腋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者,蓋以形身之度數,概皮肉脈骨而量其長短,經脈循骨度而直行于上下也。

耳後當完骨者,廣九寸。

馬蒔曰:「此言左右完骨之相去約有九寸,蓋橫而言之也。耳後高骨曰完骨,入髮際四分,蓋亦承上文側人之狀而備言之耳。」

張志聰曰:「廣,橫闊也。耳後當完骨」 者,從耳以至於腦後也。按手足少陽陽明之脈,縱橫經絡于頭面左右,故復度頭面之廣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