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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刺小邪,日以大,補其不足乃無害。視其所在迎之 界,遠近盡至,其不得外侵而行之,乃自費。刺分肉間。 費同廢

馬蒔曰:「此承上文而詳言小者益陽之法也。凡刺邪之小者,慮其日以益大,故必補其不足,則真氣當復而無害。又視其分部所在,以迎其氣來之界而奪之。此乃先補不足之經,而後瀉其有餘之經。是以遠近之真氣盡至,其邪不得外侵,而行之乃自廢而無留也。所謂小者益陽之義如此。然刺之之法,當取其有」 邪之分肉間耳。

張志聰曰:「小者通會於肌腠之氣虛小,故當使日以漸大,即追而補之,乃無害。視其氣至之所在,而迎之於界,界者,節之交也。使上焦之神氣,中焦之穀氣,下焦之天真,遠近盡至,則日以大矣。」 侵,漸進也。費,用也。其不得外侵而行之者,乃中焦之穀氣自用,不與下焦之天真合并而充身,故當刺分肉間,以通其穀氣 。閔士先曰:「追而濟之曰補。」 蓋追其正氣之內歸。小者當迎之使出。不當追之使入曰補。其不足乃無害者。言此處追而補之。則彼處溢而自出矣。謂真氣之環轉出入者也。朱衛公曰。此節與上節交錯環轉。本篇論氣血之離合出入也。

凡刺熱,邪越而蒼,出遊不歸,乃無病,為開辟門戶,使 邪得出,病乃已。辟同闢

馬蒔曰:「此承上文而詳言癉熱消滅之法也。凡刺熱邪,其熱盛則神思外越,而意氣蒼茫,若出遊不歸,乃欲無病。當開闢之,以通其門戶,使熱邪得出,所謂瀉其有餘也,則病乃自已矣。」

張志聰曰:熱邪者,陽氣盛而留於肌腠之間,故為熱也。蒼者,天之正色也。越而蒼者,使邪熱發越,而天真之氣色見矣。「出遊不歸」 ,謂神氣遊行於外,而不返其真,此為開闢門戶,使邪得出,而後病乃已,故雖出遊不歸乃無病。此蓋言真氣外內出入,環轉無息者也。

凡刺寒邪,日以除,徐往徐來,致其神,門戶已閉,氣不 分,虛實得調,其氣存也。

馬蒔曰:「此承上文而詳言寒痹益溫之法也。凡刺寒邪,一日之內,即當除之。用鍼之間,徐往徐來,以致其神氣,使門戶已閉,分氣不泄,則虛實得調,其真氣自存,而寒者溫矣。」

張志聰曰:寒氣者,所得於天之水。寒神者,火之精也。水火相感,神志合精,是為和平。故刺寒邪者日以除其寒,徐往徐來,以致其神氣,即閉其門戶,使氣不分,而寒熱之虛實得調,其真氣乃存矣。上節論「開闢門戶以去邪,此論門戶已閉乃存正。」

黃帝曰:「官鍼奈何?」岐伯曰:「刺癰者,用鈹鍼;刺大者,用 鋒鍼;刺小者,用圓利鍼;刺熱者,用鑱鍼;刺寒者,用毫 鍼也。」

馬蒔曰:「此承上文而言,刺五邪之鍼,各有所宜用也。按《本經》九鍼論:五曰鈹鍼,主大癰膿,兩熱爭者也,故此曰刺癰者用鈹鍼。四曰鋒鍼,主癰熱出氣,故此曰刺大者用鋒鍼。六曰圓利鍼,主取遠痹者也,故此曰刺小者用圓利鍼。一曰鑱鍼,主熱在頭身,故此曰刺熱者用鑱鍼。七曰毫鍼,主寒熱痛痹在絡,故此曰刺」 寒者用毫鍼。

張志聰曰:「此申明五者之病,皆在皮膚肌肉之氣分,故所用之鍼,皆取痹於肌肉者也。」

「請言《解論》與天地相應,與四時相副,人參天地,故可 為解。下有漸洳,上生葦蒲,此所以知形氣之多少也。」 陰陽者,寒暑也。熱則滋雨而在上,根荄少汁,人氣在 外,皮膚緩,腠理開,血氣減,汗大泄,皮淖澤;寒則地凍 水冰,人氣在中,皮膚緻,腠理閉,汗不出,血氣強,肉堅 濇。當是之時,善行水者不能往水,善穿地者,不能鑿 凍,善用鍼者,亦不能取四厥。血脈凝結,堅摶不往來 者,亦未可即柔。故行水者,必待天溫冰釋凍解,而水 可行,地可穿也。人脈猶是也。治厥者,必先熨調和其 經,掌與腑、肘與腳、項與脊,以調之,火氣已通,血脈乃 行,然後視其病脈,淖澤者刺而平之,堅緊者破而散 之,氣下乃止,此所謂以解結者也。

馬蒔曰:「此詳言《鍼論》之義,而有解結之法也。伯言請以言解《鍼論》之義,必即天地四時為應為副,而以人身參之,始可為解。是故地下有漸洳,則上生葦蒲,人稟天地之氣有厚薄,斯有形氣之多少也。天地之陰陽者,即寒暑也。暑熱則地氣上蒸而滋雨,氣在於上,所以物之氣,亦不在下而在上,其根荄當少汁。至以」 人身論之,其氣當在表,以皮膚則緩,以腠理則開,以血氣則減,以汗則大泄,而皮上淖澤,此人得天地之暑熱,故氣之在外者如此。若天地氣寒,則地凍水冰,氣尚在裏,以皮膚則緻密,以腠理則閉,以汗則不出,以血氣則強硬,以肌肉則堅濇,當是之時,其水成冰,雖善行水者不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