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29 (1700-1725).djvu/129

此页尚未校对

熱相搏之氣,歸于邪,留之形所也。凡此數氣者,其發無定處,而有肉枯、骨蝕、筋溜,昔瘤之定名也。末論邪氣病形,則真氣去而營衛傷。蓋真氣者,出入于節之交,遊行于皮膚肌腠之間者也。

《衛氣行篇第七十六》

馬蒔曰:「詳論衛氣之行,故名篇。」

黃帝問于岐伯曰:「願聞衛氣之行,出入之合何如?」伯 高曰:「歲有十二月,日有十二辰,子午為經,卯酉為緯。 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房昴為 緯,虛張為經。是故房至畢為陽,昴至心為陰。陽主晝, 陰主夜。故衛氣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晝日行 于陽二十五周,夜行于陰,二十五周,周于五臟。是故 平旦陰盡,陽氣出于目,目張則氣上行于頭,循項下 足太陽,循背下至小指之端。其散者,別于目銳眥,下 手太陽,下至手小指之間外側。其散者,別于目銳眥, 下足少陽,注小指次指之間,以上循手少陽之分側, 下至小指之間。別者,以上至耳前,合于頷脈,注足陽 明,以下行,至跗,上入五指之間。其散」者從耳下下手 陽明。入大指之間。入掌中。其至于足也。入足心。出內 踝,下行陰分,復合于目。故為一周。

馬蒔曰:「此言衛氣之行,晝行于陽經,夜行于陰經,而一晝一夜,乃五十度周于身也。出入者,或出陽經以入陰經,或出陰經以入陽經也。伯言一歲之內有十二月,一日之中有十二時,其夜之子時、晝之午時,當為南北之經,經者自縱而言之也。旦之卯時、夕之酉時,當為東西之緯,緯者自橫而言之也。繞天一周有二十八宿,而一方計有七星,四方各七,則四七計有二十八星。其房昴為東西之緯,虛張為南北之經,是故房至畢,則為星之屬陽者也;昴至心,則為星之屬陰者也。陽星則主于晝,陰星則主于夜,故人身衛氣之行,一日一夜當為五十周于身。其晝日行于《陽經》二十五周,蓋自足太陽至手陽明也」 ;夜行于陰經二十五周,蓋自足少陰至足太陰也。五臟當作五歲。彼六氣自甲子至戊辰,五歲方周百刻,而衛氣則一晝夜而周,故謂之周于五歲也。何以見晝行陽經者二十五周,是故自平旦之時,則行于陰經者盡矣。此陽氣者,即衛氣也,出于目之睛明穴,正以目開則衛氣上行于頭,乃循項下足太陽膀胱經之眾穴。又循背下至足小指之端至陰穴。「其在頭而散者,別于目之銳眥,近聽宮穴」 ,下手太陽小腸經,而至于手小指外側之少澤穴。「其在頭而又散」 者,別于目銳眥,即足少陽之瞳子髎穴,以下足少陽之經,而注于足第四指間之竅陰穴。又從而上循手少陽之分側,以下至手小指之間關衝穴;其別而散者,以上至耳前,合于頷脈,上近足陽明經之承泣穴,乃注足陽明之經,而下行至足跗面之衝陽穴。「五指」 當作「次指。」 入次指之間厲兌穴;其在頭而散者,從耳下下行手陽明經之迎香等穴,「大指」 當作「次指。」 以入手次指之間商陽穴,入手掌中。此則晝行于陽經者如此計二十「五度。至夜則行于陰經,亦二十五度。其至于足少陰腎經,乃足心之湧泉穴」 ,出內踝,下行陰分。自足少陰腎經而行手少陰心經、手太陰肺經、足厥陰肝經、足太陰脾經,其夜行于陰經者,計有二十五度。至明日平旦,陰經已盡,而陽經又受氣,則復因目開而會于目。又自足太陽膀胱經之睛明穴,始謂五十度為一周者以此。

張志聰曰:「歲有十二月者,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晝一夜,日隨天道環轉,遶地一周而過一度。歲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一周天。日有十二辰者,夜半為子,日中為午,日出為卯,日入為酉,子位于北,午位于南,卯位于東,酉位于西,子午為經,卯酉為緯。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是二十八宿分位于周天之三百六十五度也。房位于卯,昴位于酉,虛位于子,張位于午,房、昴為緯,虛張為經,房度在卯,畢度在酉。房至畢為陽」 者,日隨天道自東而西,漏下二十五刻,日正中而行至張度,又二十五刻而行至畢度,此晝日行于陽也。「昴度在酉,心度在卯,昴至心為陰」 者,日隨天道自西而東,「遶地環轉,漏下二十五刻,夜正中而行至虛度,又二十五刻行至心度,此夜行于陰」 也。衛氣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者,謂營行脈中,衛行脈外,循臟腑之手足十二經脈,與督脈任脈陽蹻陰蹻之脈度而行。一呼一吸,脈行六寸,水下二刻,計二百七十息,脈行十六丈二尺為一周。晝行二十五周,夜行二十五周,總屬此「十六丈」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