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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復合于目。蓋又自睛明穴而始也。《陰經》陽經所行。一日一夜之內。合所餘之奇分有十分。身之二。身之四。人之所以臥起之時有早晏者。正以其所值之時有奇分未盡故耳。

張志聰曰:「日行一舍者,日行于一宿之度也。人氣行一周者,言衛氣循經,而行于十六丈二尺之一周也。與十分身之八者,與晝行于陽之衛氣,亦一周也。日行一舍人,氣行一周。日行二舍人,氣行二周于身。日行三舍人,氣行五周于身。日行四舍人,氣行七周。日行五舍人,氣行于身九周。日行六舍人,氣行于身十周,日行七舍,人氣行于身十二周,日行十四舍,人氣二十五周于身」 者,謂自卯至酉日加于十四宿,而人氣行于脈度二十五周。蓋宿度所居之分數有多寡,是以所行之周,亦多寡不等,然總計十四宿,而氣行二十五周也。與十分身之八者,衛氣日行于陽所餘之奇分也。八者所餘一釐二毫五絲,六者所餘一釐六毫六絲也。四者所餘二釐五毫,二者所餘五釐也,此行于一周至十周之小數也。日行六舍,人氣行于身十周與十分身之,八者所餘一分二釐五毫也。六者一分六釐六毫,四者二分五釐也。此十周至二十五周之大數,然總以二十五周所餘之二分五釐為準也。人氣二十五周「于身,有奇分」 者,謂衛氣循脈度而行二十五周,有二分五釐之奇分也。與十分身之四者,謂衛氣日行于陽二十五度,有二分五釐之奇分也,此衛氣日行之奇分,共計有五分矣。陽入于陰,則陰受氣,而衛氣亦循脈度之十六丈二尺而行二十五周,常從足少陰注于腎者,謂夜行于五臟之陰,亦二「十五周,是故夜之日行一舍,人氣行于陰一周,與十分臟之八,亦如陽行之二十五周,而有奇分也。十分臟之二」 者,謂夜有五分之奇分也。合而計之,以夜行十六丈二尺之奇分,與夜行五臟之奇分,共有十分矣。以晝行十分身之四,與夜行十分臟之二,合有奇分,十五分矣。是故人之所以臥起之「時有早晏者,奇分之不盡故也。」 蓋謂奇分,或日有五分,夜有十分,或日有十分,夜止五分,不盡在日之四,而臟之二也。日有五分則臥早,日有十分則臥晏,夜餘五分則起早,夜餘十分則起晏,此蓋假人之臥起,以明晝夜,陰陽之變化不測也。有奇分之十五分者,計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之所餘也。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而分布于周天之度。日行十四宿,衛行二十五周;夜行十四宿,衛行二十五周。分而計之,五七三百五十度,而尚少一十五度,故有十五分之奇分。此皆出于理數之自然,而非人之知力所能損益也。

黃帝曰:「衛氣之在于身也,上下往來,不以期候,氣而 刺之,奈何?」伯高曰:「分有多少,日有長短,春秋冬夏,各 有分理,然後常以平旦為紀,以夜盡為始。是故一日 一夜,水下百刻,二十五刻者,半日之度也。常如是無 已,日入而止,隨日之長短,各以為紀而刺之,謹候其 時,病可與期,失時反候者,百病不治。故曰:『刺實者,刺 其來也;刺虛者,刺其去也』。」此言氣存亡之時,以候虛 實而刺之。是故謹候氣之所在而刺之,是謂逢時。在 于三陽,必候其氣在于陽而刺之;病在于三陰,必候 其氣在陰分而刺之。

馬蒔曰:「此言刺諸經者,必候衛氣之所在而刺之也。帝疑衛氣在于人身上下往來,理當候其氣之在陽在陰而刺之,若不以期候其氣之所在而刺之者奈何?伯高言正當候其氣之所在而刺之也。故雖日之所分,有多有少,春分後日長,秋分後日短,而春夏秋冬,其晝夜刻數,各有分理。然所以候衛氣者,常以平」 旦為紀,則知其行于陽經;以夜盡為始,則知其行于陰經。是故一日一夜,水下百刻,其二十五刻者,四分之一,半日之度也。常如是無已,日出而起,日入而止,隨日之長短,大約以半日為紀而刺之,謹候其時,則病可與期,若失時反候,則百病不治。故曰:「病實者當瀉之,宜乘其氣之來而迎之;病虛者」 當補之,宜乘其氣之往而隨之。所謂氣有來去,即氣有存亡,氣有存亡,即可候病有虛實而刺之,是謂之「逢時」 也。故晝行于手足之三陽,必候其氣在于陽而刺之;夜行于手足之三陰,必候其氣在于陰而刺之。其氣三陽三陰者,下文正詳言之。

張志聰曰:「此論四時晝夜,有長短之分,然各有分理,以定氣之在陽在陰也。如《春秋》晝夜平分之時,常以平旦為紀,以夜盡為始。日出卯初一刻,以一刻入氣,在太陽為始,二刻在少陽,三刻在陽明,四刻在陰分。一日一夜,水下百刻為一周。二十五刻者,半日之度也,至日入而止為晝,隨日之長短,皆以卯初一刻人」 氣在太陽為紀而刺之,謹候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