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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上濟

膝中痛,取犢鼻,以《員利鍼》發而間之,鍼大如氂,刺膝 無疑。

馬蒔曰:「此言膝痛者,有當刺之穴,當用之鍼也。膝中痛,當取足陽明胃經之犢鼻穴以刺之。其所用之鍼,則第六曰員利鍼者,必發其鍼而又間刺之,非止一刺而已也。此鍼取法于氂鍼,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納,長一寸六分,刺膝用之而無疑也。」

張志聰曰:按以上乃邪客陰陽之氣,而為氣厥。即有見經證者,乃邪在氣而迫及于經也。此以下復論邪入于經,而經脈之厥逆,故曰「鍼大如氂,刺膝無疑。《九鍼論》曰:『六者,律也。律者,調陰陽四時,而合十二經脈,虛邪客于經絡,而為暴痹者也』。」 故為之治鍼,必令尖如氂,且圓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此邪客于足陽明之經而為膝中痛者,當以如氂之鍼而刺膝痛之無疑也。意言邪在氣而致氣厥者,當取之氣穴;邪客于經絡而為經痛者,當取之經穴無疑也 。張開之曰:「暴痹者,不從氣而轉入,乃直中于脈而為脈痹也。」 犢鼻乃足陽明胃經穴,不因于氣,故曰取犢鼻,而不曰陽明。以下取手足之三陽者,經氣之合病也。

喉痹不能言,取足陽明;能言,取手陽明。

馬蒔曰:此言「喉痹者,當審其能言不能言,而分經以刺之也。」

張志聰曰:「喉痹者,邪閉于喉而腫痛也。足陽明之脈,循喉嚨,挾于結喉之旁,故邪閉則不能言矣。當取之足陽明。手陽明之脈,在喉旁之次,故能言者取手陽明。」

瘧不渴,間日而作,取足陽明,渴而日作,取手陽明。

馬蒔曰:「此言瘧證者,當審其渴不渴,間作日作,而分經以刺之也。」

張志聰曰:瘧氣隨經絡沉以內薄,間日而作者,其氣舍深,內薄于陰而不得出。足陽明之脈,屬胃絡脾,應地氣之在下,其道遠,故間日而作。地為陰,故不渴。手陽明之脈,屬大腸絡肺,應天氣之在上,其道近,故日作。天為陽,故渴也 。沈亮宸曰:「按《素問》瘧論云:『其間日者,邪氣與衛氣客于六腑,而有時相失,不能相得,故』」 休數日乃作。夫手陽明者,肺之腑;手太陽者心之腑;手少陽者,心主包絡之腑,此三腑者,主氣主火而應于上,故渴而日作。足陽明者,脾之腑;足太陽者,腎之腑;足少陽者,肝之腑,此三腑者,主血主水而在下,故不渴而間日作。獨取手足陽明者,身半以上手陽明皆主之,身半以下足陽明皆主之。

齒痛,不惡清飲,取足陽明;惡清飲,取手陽明。惡去聲

馬蒔曰:「此言齒痛者,當審其惡冷飲、不惡冷飲,而分經以刺之也。胃經惡熱不惡寒,大腸惡寒不惡熱,故刺之者如此。」

張志聰曰:手足陽明之脈,遍絡于上下之齒。足陽明主悍熱之氣,故不惡寒飲;手陽明主清秋之氣,故惡寒飲 。莫雲從曰:「齒痛病在手足陽明之脈。惡清飲。不惡清飲,手足陽明之氣也。」 此因脈以論氣,因氣以取脈,脈氣離合之論,蓋可忽乎哉!聾而不痛者,取足少陽;聾而痛者,取手陽明。馬蒔曰:「此言耳聾者,當審其痛與不痛,而分經以刺之也。」

張志聰曰:手足少陽之脈,皆絡于耳之前後,入耳中。手少陽秉三焦之相火,故聾而痛。「手陽明」 當作「手少陽。」

衄而不止,衃血流,取足太陽;衃血,取手太陽,不已,刺 宛骨下;不已,刺膕中出血。宛同腕衃鋪杯切

馬蒔曰:「此言衄血者,當審其血之多寡,病之難易,而分經以刺之也。鼻中出血曰衄血,至敗惡凝聚,其色赤黑者曰衃,衃血成流,則血去多,而不止于衃血也,當取足太陽膀胱經以刺之。其膕中出血,仍是膀胱經之委中穴也。若止曰衃血,則不成流,而去之似少也,當取手太陽小腸經穴以刺之。其腕骨下,即手少」 陰心經之通里穴。正以心與小腸為表裏也。

張志聰曰:陽絡傷則衄血。手足太陽之脈,交絡于鼻上,足太陽主水,故衃血流。手太陽主火,故衃血而不流。此邪薄于皮毛之氣分,而迫于絡脈也。故取手足太陽以行氣。不已,刺手之經脈于腕骨下;不已,刺足之經脈于膕中 。莫雲從曰:「取氣先足而手,取經脈先手而足,經氣上下環轉之不息。」

腰痛,「痛上寒,取足太陽、陽明;痛上熱,取足厥陰;不可 以俛仰,取足少陽。」

馬蒔曰:「此言腰痛者,當審其痛處之冷熱,及不可以俛仰而分經以刺之也。」

張志聰曰:「足太陽、陽明、少陽、厥陰之脈,皆循腰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