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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於經脈者為周痹,帝以上下左右,血脈分肉,概而問之。然雖總屬於陰陽血氣,而有皮膚肌肉之淺深,經脈絡脈之繆處,故伯有周痹、眾痹之分焉。慉痛,動而痛也,不及定治者,邪客於左則右病,右盛則左病,左右移易,故不及下鍼也。按《玉版篇》曰:人之所受氣者,穀也,穀之所注者胃也。胃者,水穀血氣之海也,海之所以行雲氣者,天下也;胃之所以出血氣者,經隧也。經隧者,五臟六腑之大絡也。此言胃腑所出之血氣,從大絡而布於皮膚,猶海之行雲氣於天下,故邪客於皮膚,流溢於大絡者,名曰「眾痹」 ,謂邪在天下之廣眾也。「各在其處」 者,邪溢於大絡,與經脈繆處也。「更發更止,更居更起」 者,左痛未已而右「脈先病也。以右應左,以左應右」 者,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也。更發更休,故非能周也。病在左而右痛,病在右而左痛,故刺其痛處,而病雖已止,然必刺其所病之處,而勿令復起也。

帝曰:「善。願聞周痹何如?」岐伯曰:「周痹者,在於血脈之 中,隨脈以上,隨脈以下,不能左右,各當其所。」黃帝曰: 「刺之奈何?」岐伯對曰:「痛從上下者,先刺其下以過之, 後刺其上以脫之。痛從下上者,先刺其上以過之,後 刺其下以脫之。」

馬蒔曰:「此言刺周痹之有法也。周痹者,在於血脈之中,隨脈以上,或隨脈以下,非比眾痹之在於左右,各當一處者之有定所也。故刺之者,其脈從上而下,當先刺其下之痛處以遏絕之,後乃刺其上之痛處以脫痛根,而不使之復下。其痛從下而上,當先刺其上之痛處以遏絕之,後乃刺其下之痛處以脫病根,而」 不使之復上。此則求之上下。而不求之左右。乃治周痹之法也。

張志聰曰:手足三陰三陽之脈,從下而上,從上而下,交相往還,故周痹在于血脈之中,隨脈氣上下,而不能左之右而右之左也。「各當其所」 者,與絡脈各居其所也。「過」 者,使邪氣過在分肉皮膚以外。出脫者,使病本之更脫于脈中也 。沈亮宸曰:經脈之上下,絡脈之左右,應司天在泉,左右間氣。蓋臟腑之經脈絡脈,總合于天之六氣也。後刺以脫之。與「必刺其處」 同義。

黃帝曰:「善。此痛安生?何因而有名?」岐伯對曰:「風寒濕 氣,客于外分肉之間,迫切而為沫,沫得寒則聚,聚則 排分肉而分裂也。分裂則痛,痛則神歸之,神歸之則 熱,熱則痛解,痛解則厥,厥則他痹發,發則如是。」

馬蒔曰:「此言邪氣聚于分肉之間,故周痹發于血脈之中也。」 帝問周痹之病,從何而生,又何因而有周痹之名?伯言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為痹者是也。蓋以三氣始客于外,分肉之間,迫于分肉而為沫,沫得寒則聚,聚則排分肉而各分裂之。惟分裂則痛,痛則心專在痛處,而神亦歸之,神歸即氣歸也。所以痛處作熱,熱則痛散而暫解,雖時暫解,其氣尚逆而為厥。厥則三氣隨血脈以上下者,或痛從上而下,或痛從下而上,則彼之為痹,發于血脈之中,非眾痹之發于一處者可同也。故不發則已,發則大略如是而已。此非痛之所由生,而周痹之所以有名乎。

張志聰曰:此言周痹之因,乃邪客于分肉之間,而厥逆于脈也。分肉,肌肉之腠理。「沫」 者,風濕相搏,迫切而為涎沫也。沫得寒則聚,聚則排分肉而分裂其腠理,故痛。痛則心專在痛處,而神亦歸之。神歸之則熱,熱則痛解,解則厥逆于脈中,厥于脈中,則彼之周痹發,發則如是之隨脈上下也。此內不在臟,而外未發于皮。獨居分肉之間。真氣不能周。故命曰「周痹。」

帝曰:「善。予已得其意矣。」此句衍文此內不在臟,而外未發 于皮,獨居分肉之間,真氣不能周,故命曰周痹。故刺 痹者,必先切循其下之六經,視其虛實,及大絡之血 結而不通,及虛而脈陷空者而調之,熨而通之,其瘛 堅轉引而行之。黃帝曰:「善。」予已得其意矣,亦得其事 也。九者經巽之理,十二經脈陰陽之病也。

馬蒔曰:此承上文,而又詳周痹所以有名之義,遂及刺之之法也。伯言此周痹者,內不在于五臟,而外不發于皮膚,獨居于分肉之間,所謂迫切為沫,沫聚為痛,神歸為熱,痛解為厥,厥逆而痹發也。蓋由真氣不能周于身,而邪氣隨脈以上下,故命曰周痹。刺此者,必先切循其足之三陰三陽,視其虛實,及大絡之血「結而不通,及虛而脈陷空中者,或補或瀉而調之,又且熨而通之。其有瘛且堅者,乃轉引而行之」 ,此乃治周痹之法也。帝則通其意,而又通其事,知九鍼為用最大,故歎九者,乃至恆至順之理,凡十二經之病,不可不用者。

張志聰曰:「夫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則腠理開,開則抵深而入于分肉,留而不去,入舍于絡脈,留而不去,入舍于經脈,內連五臟」 ,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