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29 (1700-1725).djvu/94

此页尚未校对

竅,在頞中之分,口鼻氣涕相通之竅也。足陽明與肝脈,交會於喉嚨頏顙額顱之間,是以太宮與上角同調於足陽明也 。仇汝霖曰:「五音之人,及二十五變之形,總以此穀畜之五味調養,前後錯綜,分列二十餘條者,重在經氣有上下之交通也,學者識之 。」 倪仲宣曰:「前後二十餘則為經氣之交通,是以論手足之三」 陽。而前後兼論厥陰之上角。蓋厥陰之脈絡上循頭目。或與三陽之經絡交通。或與皮膚之血氣相合。故前後分列二則。

左角與太角,同左足陽明上。

馬蒔曰:「角乃木音,宜調木部,今足陽明屬土,而乃調之,義不可曉。」

張志聰曰:「足少陽之脈,上循於頭者,抵於䪼,下加足陽明之頰車,是足少陽與足陽明之脈絡相通,故左角與太角同調足陽明上。」

少羽與太羽,同右足太陽下。

馬蒔曰:「少羽、太羽屬水,宜調足太陽膀胱水。」 張志聰曰:「太陽之上,寒水主之,少羽、太羽屬水,故同調足太陽下。」

左商與右商同,左手陽明上。

馬蒔曰:「左商右商屬金,宜調左陽明大腸金。」 張志聰曰:「陽明之上,金氣主之,左商與右商屬金,故調手陽明上 。」 仇氏曰:「金氣應天,故從上;水氣在泉,故從下。」

加宮與太宮同左足少陽上。

馬蒔曰:「加宮」 太宮屬土,而調足少陽之木,義不可曉,然太宮又重出矣。

張志聰曰:「加宮」 與太宮,比於足陽明也。足陽明之脈,上出於耳前者,會足少陽之客主人,是足陽明少陽之經脈,交通於上,故加宮與太宮,同調足少陽下。

質判與太宮同,左手太陽下。

馬蒔曰:「質判屬火,宜調手太陽小腸經火,而太宮又附之,義不可曉,且重出。」

張志聰曰:「質判屬火,宜調手太陽者也。太宮屬土,同調手太陽下」 者,手太陽之脈,循咽下膈抵胃,而所出之經脈,本於足陽明之巨虛上廉,是足陽明與手太陽之經脈,交通於下,故同調手太陽下。

判角,與太角同,左足少陽下。

馬蒔曰:判角,太角屬木,宜調足少陽膽經木張志聰曰:「前篇云,太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上遺遺然;判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下推推然。」 今同調足少陽下者,上下之相通也 。仇汝霖曰:以此經而調彼經者,論經氣之交通也;以本經而調本經者,論左右上下之相通也。

太羽與太角,同右足太陽上。

馬蒔曰:「太羽屬水,宜調右足太陽膀胱經水,而太角屬木附之,義不可曉。」

張志聰曰:「太羽屬水,宜調足太陽者也。太角屬木。同調足太陽上」 者,足太陽之脈,抵耳上角,交於足少陽之浮白、率谷、竅陰諸穴,是足太陽與足少陽之脈絡,交通於上,故「太角同調足太陽上。」

太角與太宮,同右足少陽上。

馬蒔曰:太角為木,宜調足少陽膽經木,而太宮屬土附之,義不可曉。右按「以宮調胃土,以羽調膀胱水」 等義,固以五行相屬,其間以別音之人互入,必是手足左右上下「陰陽」 ,字面多訛。今以此九項而與前十二項相配,有重者,如左手陽明上,右足太陽下,右足陽明下,左手陽明上;有缺者,如右足少陽上,左足少陽下。右手陽明上。左足太陽上。右足太陽上。右足陽明上。此必由重差訛。故致有缺者不全也。俟後之君子正之。

張志聰曰:「太角屬木,宜調足少陽者也。太宮屬土,同調足少陽上」 者,足陽明之脈,上交於足少陽,足少陽之脈,上交於足陽明也。夫皮膚分肉之血氣,所以生鬚毛,溫肌肉,肥腠理,濡筋骨者,本於胃腑水穀之精,從胃之大絡,出於臟腑之經隧,而外滲於皮膚。前節論形中之氣血不足者,宜調此五味,此論脈中之血氣不足者,同調此五味也。

倪仲宣曰:「左角與太角,同足陽明上者,少陽之脈上交於陽明也;加宮與太宮,同足少陽下者,陽明之脈上交於少陽也。今復以太角在上,少陽在下,而太宮居中,謂少陽之脈交於陽明者,亦可調之少陽;陽明之脈交於少陽者,亦可調之陽明也。」

右徵:少徵,質徵,上徵,判徵。 右角,《釱角》,上角,太角。《判 角》。 右商,少商,《釱商》,上商,左商, 少宮,上宮,太宮,加 宮,左宮, 眾羽,《桎羽》,上羽,太羽,少羽。

馬蒔曰:「此總承上文而復申記之。五音之各分為五,計二十有五之數也。」

張志聰曰:「夫上徵上角上商、上宮上羽者,乃五音五行,而合於手足之三陰者也。左右太少者,乃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