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30 (1700-1725).djvu/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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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不然。其曰太陰太陽,固不必指臟氣及月令而言,但隆冬為陰之極,首夏為陽之盛,謂之太陰太陽,無不可也。凡讀書須要融活,不可滯泥,先儒所謂「以意逆志」 ,是謂得之,信矣。後篇謂「肝左三葉,右四葉」 ,此云「兩葉」 ,總其大者耳。

《四十二難》曰:「人腸胃長短受水穀多少各幾何。然:胃 大一尺五寸。徑五寸。長二尺六寸。橫屈受水穀三斗 五升,其中常留。」穀二斗,水一斗五升。「小腸大二寸 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受穀二斗四升,水 六升三合合之大半。《回腸》大四寸,徑一寸半,長二丈 一尺,受穀一斗,水七升半。《廣腸》大八寸,徑二尺半,長 二尺八寸,受穀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故腸胃凡長 五丈八尺四寸,合受水穀八斗七升六合八分合之 一,此腸胃長短受」水穀之數也。

《滑壽》曰:「回腸,即大腸、廣腸、肛門之總稱也。」

肝重二斤四兩,「左三葉,右四葉,凡七葉,主藏魂。」心重 十二兩,中有七孔,三毛,盛精汁三合,主藏神。脾重二 斤三兩,扁廣三寸,長五寸,有散膏半斤,主裹血,溫五 臟,主藏意。肺重三斤三兩,六葉,兩耳,凡八葉,主藏魄。 「腎有兩枚,重一斤一兩,主藏志。」膽在肝之短葉間,重 三兩三銖,盛精汁三合。胃重二斤一兩,紆曲屈伸,長 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徑五寸,盛穀二斗,水一斗五 升;小腸重二斤十四兩,長三丈二尺,廣二寸半,徑八 分,分之少半,左回疊積十六曲,盛穀二斗四升,水六 升三合合之大半;大腸重二斤十二兩,長二丈一尺, 廣四寸,徑一寸,當臍右迴十六曲,盛穀一斗,水七升 半;膀胱重九兩二銖,縱廣九寸,盛溺九升七合。口廣 二寸半,脣至齒長九分。齒以後至會厭深三寸半,大 容五合。舌重十兩,長七寸,廣二寸半。咽門重十二兩, 廣二寸半,至胃長一尺六寸。喉嚨重十二兩,廣二寸, 長一尺二寸九節。肛門重十二兩,大八寸,徑二寸大 半,長二尺八寸。受穀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滑壽曰:「此篇之義,《靈樞》三十一,三十二篇皆有之,越人併為一篇,而後段增入五臟輕重,所盛所藏,雖覺前後重複,不害其為丁寧也。但其間受盛之數,各不相同,然非大義之所關,姑存之以俟知者。」

《四十三難》曰:「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何也?」然:人胃中 當有留穀二斗,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至圊,一行 二升半,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水穀盡矣。 故平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水穀津液俱盡,即死矣。

滑壽曰:此篇與《靈樞》三十篇文大同小異,平人胃滿則腸虛,腸滿則胃虛,更虛更滿,故氣得上下,五臟安定,血脈和利,精神乃居,故神者,水穀之精氣也。平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水穀津液皆盡也。故曰:水去則榮散,穀消則衛亡,榮散衛亡,神無所依,此之謂也。

《四十四難》曰:「七衝門何在?」然:脣為飛門,齒為戶門,會 厭為吸門,胃為賁門,太倉下口為幽門,大腸小腸會 為闌門,下極為魄門,故曰「七衝門」也。

《滑壽》曰:衝,衝要也。會厭,謂咽嗌會合也。厭,掩也,謂咽物時合掩喉嚨,不使食物誤入,阻其氣之噓吸出入也。賁、奔同,言物之奔嚮也。太倉下口,胃之下口也,在臍上二寸,下脘之分。大腸小腸會在臍上一寸水分穴,下極肛門也。云魄門,亦取幽陰之義。

《四十五難》曰:「《經》言八會者何也?然:腑會太倉,臟會季 脅,筋會陽陵泉,髓會絕骨,血會鬲俞,骨會大杼,脈會 太淵,氣會三焦外,一筋直兩乳內也。」熱病在內者,取 其會之氣穴也。

滑壽曰:「太倉一名中脘,在臍上四寸。六腑取稟於胃,故為腑會。季脅章門穴也,在大橫外,直臍季肋端,為脾之募。五臟取稟於脾,故為臟會。足少陽之筋,結於膝外廉,陽陵泉也,在膝下一寸外廉陷中。又膽與肝為配,肝者筋之合,故為筋會。絕骨一名陽輔,在足外踝上四寸,輔骨前,絕骨端如前三分。諸髓皆屬於骨」 ,故為髓會。膈俞:在背第七椎下,去脊兩旁各一寸半,足太陽脈氣所發也,太陽多血,又血乃水之象,故為血會。大杼:在項後第一椎下,去脊兩旁各一寸半。太淵:在掌後陷中動脈,即所謂寸口者,脈之大會也。《氣會》:三焦外一筋,直兩乳內,即膻中,為氣海者也,在玉堂下一寸六分。熱病在內者,各視其所屬而取之會也 。謝氏曰:「三焦當作上焦 。」 四明陳氏曰:髓會絕骨,髓屬於腎,腎主骨,於足少陽無所關,腦為髓海,腦有枕骨穴,則當會枕骨絕骨誤也。血會鬲俞,血者心所統,肝所藏,膈俞在七椎下兩旁,上則心俞,下則肝俞,故為血會。骨會。大杼骨者,髓所養,髓自腦下注於大杼,大杼滲入脊,心下貫尾驅。滲諸骨節。故骨之氣皆會於此。亦通 古益。袁氏曰:「人能健步。以髓會絕骨也。肩能任重。以骨會大杼也。」

《四十六難》曰:「老人臥而不寐,少壯寐而不寤」者,何也? 然:《經》言:「少壯者,血氣盛,肌肉滑,氣道通,榮衛之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