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病也。」
〈註〉有故病因傷五臟之色脈,復感暴至之病,有似乎病成而變也。夫病久則色脈傷,脈小而色不奪,故知為新病。脈與五色俱奪者,乃血氣俱傷,故為久病。若暴至之病,自外而內,色脈之傷,從內而外,故有病而色脈俱不奪者,知為新感之病也。
肝與腎脈並至,其色蒼赤,當病毀傷,不見血,已見血, 濕若中水也。
〈註〉毀傷筋骨。故肝與腎脈並至。而其色蒼赤不見血者。謂筋骨傷而血不傷也。如已見血而血傷。則又若中水傷心。而心脈亦並至矣。
尺內兩旁,則季脅也,尺外以候腎,尺裏以候腹。「中附 上,左外以候肝,內以候鬲;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上 附上,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內以候 膻中。前以候前,後以候後。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 竟上」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
〈註〉尺內,尺中也。「兩旁」,兩尺部之外旁也。季脅,兩脅之下秒也。尺以候腎,以左右兩尺而候兩腎也。兩腎附於季脅,是季脅之內乃是兩腎,兩腎之內乃是腹中,故尺內候腹中,尺外以候腎,尺之兩旁以候季脅,是兩旁更出於外也。所謂外內者,脈體本圓,用指向外以候內,向內以候外,候脈之兩側也。「中附上」者,附左尺而上,左手之關脈也。心肝居左,故左以候肝。「鬲」者,胸脅內之鬲也。肝居脅內,故以關候肝。鬲氣在中,故以內候鬲。「右外」者,附右尺而上,右手之關脈也。脾主中土,故以關內候脾。陰內而陽外,故以關外候胃。「上附上右」者,從右關而上,右寸口也。心肺居上為陽,故以兩寸候氣。胸中者,宗氣之所居也。左外,左寸口也。膻中者,臣使之官,心主之相位也。前曰廣明,後曰太衝,寸為陽,尺為陰。故以兩手關前,以候形身之前,關後以候形身之後。「上竟上」者,從尺關而直上於魚也。「下竟下」者,從寸關而直下於尺也。夫身半以上為天,身半以下為地,此又以陰陽之氣,竟上竟下,而候形身之上下也。
「麤大」者,陰不足,陽有餘,為熱中也。
〈註〉脈者,陰陽血氣之榮行。麤大者,陽乘於陰也。陽在外,陰在內,陽乘於陰,故熱中也。
來疾去徐。上實下虛。為厥癲疾。來徐去疾。上虛下實。 為惡風也。故中惡風者。陽氣受也。
〈註〉「來疾去徐」者,來盛去悠也。上實下虛者,寸實尺虛也。此氣惟上逆,陽盛陰虛,所謂「一上不下,寒厥到膝;氣上不下,頭痛癲疾」是也。「來徐去疾」者,此陽虛陰盛為惡風也。蓋風為陽邪傷人,陽氣在於皮膚間,風之惡厲者,從表陽而直入於裏陰,故去疾下實也。陽氣受邪,則正氣虛傷,故「來徐上虛。」邪氣內陷,故「去疾下實。」
有脈俱沈細數者,少陰厥也;沈細數散者,寒熱也;浮 而散者,為眴仆。
〈註〉有脈,有厥脈之因,厥脈之象也。夫脈始於足少陰腎,生於足陽明胃,輸於足太陰脾,轉而不回者也。如脈俱沈細而數者,此少陰厥也。少陰之氣,不上合於陽明,轉輸於臟腑,故惟見少陰本脈之沈細也。陽明之熱,反下入於陰中,故數也。若沈細數散者,此陰中所陷之陽,散而陰陽相乘,故為寒熱也。如浮而散者,此復上逆於陽分。故為眴仆。《經》曰。清濁之氣相干。亂於頭。則為厥逆眴仆。
諸浮不躁者,皆在陽,則為熱,其有躁者在手;諸細而 沈者,皆在陰,則為骨痛,其有靜者在足。
〈註〉諸浮者,無論左右三部之浮,皆在陽分,其浮而躁者,在手之三陽也;無論左右三部之細而沈,皆在陰分,其沈細而有靜者,在足之三陰也。太陽少陰為水火陰陽之主,故為熱為骨痛也。
數動一代者,病在陽之脈也,泄及便膿血。
〈註〉諸浮在陽,諸沈在陰者,在陰陽之氣也。故為熱為骨痛。如在陽,則脈見數動,而為便膿血之經證矣。陽熱在經,故脈數動。熱傷血分,故便膿血。經血下泄,故一代也。
諸過者切之,濇者,陽氣有餘也;滑者,陰氣有餘也。陽 氣有餘,為身熱無汗;陰氣有餘,為多汗身寒;陰陽有 餘,則無汗而寒。
〈註〉「諸過」者,謂諸邪所傷,而為有過之脈也。「有餘」者,邪氣之有餘也。陽氣有餘,則陽氣受傷,故脈濇;如邪入於陰,則經血沸騰,故脈滑也。邪在陽分,故身熱無汗;邪在陰分,故多汗身寒。陰陽並受其邪,則無汗而寒也。
「《推而外》之,內而不外」,有心腹積也;「推而內之」,外而不 內,身有熱也;「推而上之」,上而不下,腰足清也;「推而下 之,下而不上」,頭項痛也。
〈註〉推詳也。推詳其脈之偏於外內上下也。推而外之者。以左右之三指。向外按之。若脈偏盛向內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