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31 (1700-1725).djvu/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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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脈之時》

「平旦,陰氣未動,陽氣未散,飲食未進,經脈未盛,絡脈 調勻,氣血未亂,故可觀五臟有餘不足,六腑強弱,形 之衰盛,以此參伍,決死生之分。夫脈者,血之府也。長 則氣治,短則氣病,數則煩心,大則病進,上盛則氣高, 下盛則氣脹,代則氣衰,細則氣少,濇則心痛。渾渾革 至如湧泉,病進而色弊,綿綿其去,如弦絕,死。」是以人 醉莫與診視,自醉莫診視他人,或乘車走馬,必待寧 息方與診視,終不及平旦為佳也。

《六氣分合六部圖說》

「以平治之紀為例。若太過之紀,其氣未至而至,從節 前十三日為度;不及之紀,其氣至而未至,從節後十 三日為度。」太過之歲,從左尺浮分起立春,不及之歲, 從左關中分起立春。依次而推之。此六氣至理,如左 關脈獨弦大,已知雨水後驚蟄邊有風熱之證,蓋弦 主風,大主熱也。如右尺沉分,脈獨緩滯而實大,已知 芒種後夏至邊有濕熱之病。蓋緩滯主濕,實大主熱 也。若緩滯虛大,乃濕熱相火為患。蓋緩滯為濕,而虛 大為相火也。

《內經之脈》

以《內經》九候考之,人身分三才之部:上部天,兩額之 動脈;上部地,兩頰之動脈;上部人,耳前之動脈。中部 天,手太陰也;中部地,手陽明也;中部人,手少陰也;下 部天,足厥陰也;下部地,足少陰也;下部人,足太陰也。 上部天,以候頭角之氣,地以候口齒之氣,人以候耳 目之氣;中部天,以候肺,地以候胸中之氣,人以候心; 下部天以候肝,地以候腎,人以候脾胃之氣。江州王 九達云:「上部天以候頭角,脈在額兩旁,瞳子髎聽會 等處,足少陽膽經脈氣所行也;地以候口齒,脈在鼻 孔下兩旁,近於巨髎之分,足陽明胃經脈氣所行也。 人以候耳目,脈在耳前陷中,絲竹空和髎等處,手少 陽三焦經脈氣所行也。中部天,手太」陰肺經脈,在掌 後寸口中,是名《經渠》,即手太陰肺經脈,氣所行也。地, 手陽明大腸經脈,在手大指次指岐骨間,合谷之分, 即手陽明大腸經脈,氣所行也。人,手少陰心經脈,在 掌後銳骨之端,神門之分,即手少陰心經脈,氣所行 也。《下部》天,足厥陰肝經脈,在氣衝下三寸五釐之分, 女子取太衝,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陷中,即足厥陰 肝經脈氣所行也。地,足少陰腎經脈,在足內踝後跟 骨上陷中,太谿之分,即足少陰腎經脈氣所行也。人, 足太陰脾經脈,在魚腹上越兩筋之間,箕門之分,即 足太陰脾經脈氣所行也。三而三之,謂之九候。上古 診法精詳,故兼取十二經動脈,後世診法簡約,故獨 取寸口。《內經》云。「氣口成寸。以決死生。」氣口既可以決 死生。則餘經之動脈。可以弗診矣。況女子取太衝。如 何可行。此今古之異也。

《從證不從脈》

凡病有從證而不從脈者,如久病無脈,是氣將絕也, 主必死。若不係久病,或暴病無脈,或傷寒痛風,或痰 積經閉,或憂驚折傷,或氣運不應,一時無脈,不可便 以死斷。當聽其五音,察其五色,問其所欲所苦,或寒 或熱,看病參詳治之。又如傷寒六七日不大便,目中 不了了,無表證,脈雖浮,亦有可下者,如大便不難,不 可輕下。少陰病得之二三日,無裡證,脈雖沉,亦有可 汗者,謂身熱而表猶未解也,故用麻黃細辛湯之類, 微取其汗。如身不發熱,不可輕汗。東垣云:形質肌肉 顏色似不病者,此心病也,不形於脈,又大,去血後,勿 以脈診,脈雖數為假熱,獨參湯救之。血脫則補氣也, 五臟之輪至也,肺在一與六,心在二與七,脾在三與 八,肝在四與九,腎在五與十。肺心在上,屬陽,主呼;肝 腎在下,屬陰,主吸;脾居中間,陰中有陽,主呼吸之間, 代止之脈,在何臟何腑,以此斷生死之期。

《石室祕籙》
臣陳士鐸著

《論脈訣》

「《脈訣》《內經》」已暢言矣。王叔和又發明之。予又何言。雖 然。尚有未者,不可不一論之。《脈訣》大約言愈多,則 旨益晦。吾獨尚簡要以切脈,不必紛紛於七表八裡 也。切脈之最要者,在浮沉,其次則遲數,又其次則大 小,又其次則虛實,又其次則滑濇而已。知此十法,則 凡人之病,不能出其範圍。至於死脈,尤易觀也。不過 魚蝦之遊,禽鳥之啄,屋漏彈石,劈索水流之異也。知 十法之常,即「可知六法之變,又何難知人之疾病哉。 《靈樞》」之形容脈象,不可為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