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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辯耳。只依此說。病人自覺發熱惡寒之熱。及躁作 之熱。上辯之。為準則矣。

辨外惑八風之邪,或有飲食勞役所傷之重者,三二日間,特與外傷者相似,其餘證有特異名者,若不將兩證重別分解,猶恐將內傷不足之證,誤作「有餘外感風邪」 ,雖辭理有重複處,但欲病者易辯,醫者易治耳。

外感八風之邪,乃有餘證也;內傷飲食不節,勞役所 傷,皆不足之病也。其內傷亦惡風自汗,若在溫暖無 風處,則不惡矣。與外傷鼻流清涕,頭痛自汗頗相似, 細分之特異耳。外感風邪,其惡風、自汗、頭痛、鼻流清 涕,常常有之,一日一時增加愈甚,直至傳入裡,作下 證乃罷。其語聲重濁,高厲有力,鼻息壅塞而不通,能 「食腹中和,口知味,大小便如常,筋骨疼痛,不能動搖, 便著牀枕,非扶不起」,其內傷與飲食不節,勞役所傷, 然亦惡風。居露地中,遇大漫風起,卻不惡也。惟門窗 隙中,些小賊風來,必大惡也,與傷風傷寒俱不同矣。 況鼻流清涕,頭痛自汗,間而有之。鼻中氣短,少氣不 足以息語,則氣短而怯弱妨食,或食「不下,或不欲食, 三者互有之。腹中不和,或腹中急而不能伸,口不知 五穀之味,小便頻數而不渴。初勞役得病,食少,小便 赤黃,大便常難,或澀或結,或虛坐只見些少白膿,時 有下氣,或泄黃如糜,或溏泄色白,或結而不通。若心 下痞,或胸中閉塞,如刀劙之痛,二者亦互作,不併見 也。有時胃脘當心而」痛,上支兩脇痛必臍下相火之 勢,如巨川之水,不可遏而上行,使陽明之經逆行,亂 干胸中,其氣無止息,甚則高喘,熱傷元氣,令四肢不 收,無氣以動,而懶倦嗜臥。以其外感風寒,俱無此證, 故易為分辯耳。

《辨手心手背》

「內傷及勞役飲食不節。病手心熱。手背不熱。外傷風 寒,則手背熱。手心不熱。」此辯至甚。皎然。

《辨口鼻》

若飲食勞役所傷,其外證必顯在口,必口失穀味,必 腹中不和,必不欲言,縱勉強對答,聲必怯弱,口沃沫 多唾,鼻中清涕,或有或無,即陰證也。外傷風寒,則其 外證必顯在鼻,鼻氣不利,聲重濁不清利,其言壅塞, 盛而有力,口中必和。傷寒則面赤,鼻壅塞而乾,傷風 則鼻流清涕而已。《內經》云:「鼻者肺之候」,肺氣通于天。 外傷風寒,則鼻為之不利。口者,坤土也。脾氣通于口, 飲食失節,勞役所傷,口不知穀味,亦不知五味。又云: 「傷食惡食」明矣。

《辨頭痛》

內證頭痛,有時而作,有時而止;外證頭痛,常常有之, 直須傳入裡實方罷,此又內外證之不同者也。

《辨中熱相似證》

天氣大熱之時,在于路途中勞役得之,或在田野間 勞形得之,更或有身體薄弱,食少勞役過甚,又有修 善常齋之人,胃氣久虛,而因勞役得之者,皆與陽明 中熱白虎湯證相似,必肌體捫摸之壯熱,必躁熱悶 亂,大惡熱,渴而飲水,以勞役過甚之故,亦身疼痛。始 受病之時,特與中熱外得有餘之證相似,若誤與白 虎湯,旬日必死。此證脾胃大虛,元氣不足,口鼻中氣 皆短促而上喘,至日轉以後,是陽明得時之際,病必 少減。若是外中熱之病,必到日晡之際,大作讝語,其 熱增加,大渴飲水,煩悶不止,其勞役不足者,皆無此 證,尤易為分解。若有難決疑似之證,必當待一二日 求醫治療,必不至錯誤矣。

《辨內傷飲食用藥所宜所禁》

《內經》云:「內傷者,其氣口脈反大于人迎,一倍、二倍、三 倍,分經用藥。」又曰:「上部有脈,下部無脈,其人當吐不 吐者死。」但食不納,惡心欲吐者,不問一倍二倍不當, 正與瓜蔕散吐之,但以指或以物探之使去。若所傷 之物去不盡者,更診其脈,問其所傷,以食藥去之,以 應塞因塞用,又謂之寒因寒用,泄而下降,乃應太陰 「之用,其中更加升發之藥,令其元氣上升,塞因塞用, 因曲而為之直。」何為曲?乃傷胃氣是也。何為直而升 發胃氣是也。因治其飲食之內傷,而使生氣增益,胃 氣完復,此乃因曲而為之直也。若依《分經》用藥,其所 傷之物,寒熱溫涼,生硬柔耎,所傷不一,難立定法。只 隨所傷之物不同,各立法治,臨時加減用之。其用藥, 又當問病人從來稟氣盛衰,所傷寒物熱物,是喜食 而食之耶,不可服破氣藥。若乘飢困而食之耶,當益 胃氣,或為人所勸,勉強食之,宜損血而益氣也。診其 脈候,傷在何臟,方可與對病之藥,豈可妄泄天真生 氣,以輕喪身寶乎?且如先食熱物而不傷,繼之以寒 物,因後食致前食亦不消化而傷者,當問熱食寒食, 孰多孰少,斟酌與藥,無不當矣。如傷熱物二分,寒物 一分,則當用寒藥二分,熱藥一分,相合而與之,則榮 衛之氣,必得周流。更有或先飲酒而後傷寒冷之食, 及傷熱食,冷水與冰,如此不等,皆當問其所傷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