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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之死候也

《六節臟象論》

故形臟四,神臟五,合為九臟,以應之也。

形臟者,臟有形之物也。神臟者,藏無形之神也。藏有形之物者,胃與大腸小腸膀胱也。藏無形之神者,心藏神,肝藏魂,脾藏意,肺藏魄,腎藏志也。蓋五味入口,藏於腸胃,津液,藏於膀胱,以養五臟之神氣,故以形臟神臟合而為九臟,以配地之九野九州也。

「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五氣入鼻,藏於心肺, 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 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五氣,臊焦香腥腐也。在天為氣,故食人以五氣;在地為化,化生五味,故食人以五味也。天位居高,而包乎地之外,故五氣從外竅而內入心肺,心肺居上為陽也,心榮色而華於面,故使五色修明。肺主聲,故音聲能彰也。地位居下而處乎天之內,故五味藏於腸胃,以養五臟之氣,氣得味養,則陰陽和而相生矣。水穀皆入於口。其味有五。津液各走其道。氣和津成。而五臟之神乃自生矣。

《五臟生成篇》

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腎欲鹹,此五味之所 合也。

五味入口,藏於腸胃,以養五臟氣,故五味為五臟之所欲,無有偏勝,則津液相成,而神自生矣。

色味當五臟,白當肺辛,赤當心苦,青當肝酸,黃當脾 甘,黑當腎鹹。

色味之應五臟者,色外而味內也。故曰「白當肺辛」,言辛生肺而肺生白也。

《五臟別論》

《黃帝問》曰:「余聞方士,或以腦髓為臟,或以腸胃為臟, 或以為腑,敢問更相反,皆自為是,不知其道,願聞其 說。」

凡藏物者皆可名「臟」名「腑」,故方士皆自以為是也。

岐伯對曰:「腦、髓、骨、脈、膽、女子胞,此六者,地氣之所生 也,皆藏於陰而象於地,故藏而不瀉,名曰奇恆之腑。」

地主閉藏而上升,天主化施而下降,言人之臟腑形骸,應象天地陰陽之氣,此六者與傳化之腑不同,故名曰「奇恆之腑。」

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其 氣象天,故瀉而不藏。此受五臟濁氣,名曰傳化之腑, 此不能久留,輸瀉者也。魄門亦為五臟使,水穀不得 久藏。

臟為陰,地為陰,地之濁氣升於天,天受之而復降於下,故名曰傳化之腑。天,主化施也。魄門,肛門也。上合於肺,故名魄門。五臟之濁,從此而出,故亦為五臟之下竅。腸胃之腐穢,從此而瀉出,故曰「水穀不得久藏。」

所謂「五臟」者,藏精氣而不瀉也,故滿而不能實。

精氣為滿,水穀為實,但藏精氣,故滿而不能實也。

六腑者,傳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能滿也。所以然者, 水穀入口,則胃實而腸虛,食下則腸實而胃虛,故曰 「實而不滿,滿而不實也。」

水穀充實於內,而不得久留,故實而不能滿。

《玉機真臟論》

五臟受氣於其所生,傳之於其所勝,氣舍於其所生, 死於其所不勝。病之且死,必先傳行,至其所不勝,病 乃死。此言氣之逆行也,故死。

言五臟之氣逆回,失其旋轉之機而死也。《平脈篇》曰:「水行乘金,火行乘木,名曰逆。金行乘水,木行乘火,名曰順。」蓋神轉而不回者,母行乘子也;回則不轉者,子行乘母也。五臟受氣於所生之子,而反舍氣於所生之母,是生氣之逆行也。傳之於其所勝,是剋賊相傳也。是以至其所不勝而死,此皆氣之逆行故也。如肝受氣於心,而肝氣反舍於腎,則腎氣盛,腎氣盛則火氣衰,火氣衰則金無所畏而傷肝,所謂舍氣於其生,死於其所不勝也。病之且死,必先傳行,言必先剋賊相傳而後病,至其所不勝而後死,故當先治其未病焉。《金匱要略》曰:「上工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四季脾王,不受邪,即勿補之。」中工不曉相傳,見肝之病,不解實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補用酸,助用焦苦,蓋用甘味之藥調之,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傷腎,腎氣微弱,則水不行,水不行,則心火氣盛而傷肺;肺受傷,則金氣不行,金氣不行,則肝氣盛,則肝自愈,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肝虛則用此法,實則不可用之。《經》曰:「虛虛實實,補不足,損有餘。」是其義也。餘臟準此。所謂病之且死,必先傳行,上工能治其未病,則不至於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