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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得水則滅,金得火則缺,水得土則絕。此所勝之氣而為賊害也。如土得木而達。此得所勝之氣而為制化也。萬物之理皆然,而不可勝竭。

《太陰陽明篇》

故犯賊風虛邪者,陽受之則入六腑;陰受之則入五 臟。入六腑則身熱不時臥,上為喘呼;入五臟則䐜滿 閉塞,下為飱泄,久為腸澼。

六腑為陽,故陽受之;邪入六腑,五臟為陰,故陰受之。邪入五臟,各從其類也。入六腑者,謂陽明為之行氣於三陽,陽明病則六腑之氣皆為之病矣。陽明主肉,故身熱。不時臥者,謂不得以時臥也。陽明者,胃脈也。胃者六腑之海,其氣亦下行,陽明逆,不得從其故道,故不得臥也。《下經》曰:「胃不和則臥不安」,此之謂也。陽明氣厥,則上為喘呼。入五臟者,謂太陰為之行氣於三陰,太陰病則五臟之氣皆為之病矣。脾氣逆則脹滿,太陰為開,開折則倉廩無所輸而為飱泄,久則為腸澼矣。

《刺禁論》

臟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於左,肺藏於右。心部於表, 腎治於裡。脾為之使,胃為之市。膈肓之上,中有父母; 七節之旁,中有小心。從之有福,逆之有咎。」

五臟有緊要為害之處,肝主東方乙木,肺主西方辛金,是以肝左而肺右也。「曰生曰藏」者,謂臟體藏於內,臟氣之從左右而出於外也。心為陽臟而主表,腎為陰臟而主裡,脾主為胃,行其津液,以灌四旁,故為之使。胃為水穀之海,無物不容,故為之市。膈,膈膜也。內之膈肉,前連於胸之鳩尾,旁連於腹脅,後連於脊之十一椎,肓即募原之屬,其原出於臍下,名脖胦。「中有父母」,謂心居膈之上,腎居肓之上。膈肓之上,其間有陰陽水火之神藏焉。七節之旁,乃膈俞之間,中有小心者,謂心氣之出於其間,極微極細,不可逆刺以傷其心也。臟腑之氣,皆從膈而出,惟心氣之上出於俞也。從之者,順其臟氣之所出,神轉而不回者也。逆之者。逆其臟氣回還。而有回則不轉之咎矣。

《調經論》

夫心藏神,肺藏氣,肝藏血,脾藏肉,腎藏志,而成此形。 志意通,內連骨髓,而成身形五臟。五臟之道,皆出於 經隧,以行血氣,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是故「守 經隧」焉。

言五臟所藏之血氣,以成此形。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適寒溫,和喜怒者也。志意通,內連骨髓,而成身形五臟。然五臟之道,又皆歸於經隧。經隧者,五臟之大絡,以行血氣者也。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故調治之道,亦守其經隧焉。

五臟者,故得六腑,與為表裡,經脈支節,各生虛實,其 病所居,隨而調之。

五臟內合五行,外合皮脈、肉、筋骨,故得與六腑為表裡,以應十二經脈。故五者之虛實,止歸五臟。若經絡支節,各生其虛實,則隨其病處而調之。

《示從容論》

五臟六腑,膽胃大小腸,脾胞膀胱,腦髓涕唾,哭泣悲 哀,水所從行,此皆人之所生,治之過矣。子務明之,可 以十全;即不能知,為世所怨。

腎藏精而為水臟。然津液之生原,出於胃腑水穀之精微。脾主為胃行其津液,大腸主津,小腸主液,膀胱者,津液之所藏,與腎臟雌雄相合,通於腦髓,出於上竅,而為涕唾哭泣。此人之津水所從行,亦如天之精水在泉,而上通於天也。膽主藏津汁,通於廉泉玉英,廉泉玉英者,津液之道也。胞者,水之所由洩也。悲哀者。謂心悲志悲。故泣出也。此言腎液又上通於心。而出於上竅也。

肝虛、腎虛、脾虛,皆令人體重煩冤。

三臟之經脈,外絡於形身,上貫於心膈,故皆令人體重煩冤。

《陰陽類論》

三陽一陰。太陽脈勝,一陰不能止,內亂五臟,外為驚 駭。

三陽主開,一陰主闔,二氣類聚而太陽脈勝,是一陰不能止其開,則內亂五臟,外為驚駭。蓋三陰之氣繆通五臟,陰不能內守而從陽外出,是以五臟內亂。《經》云:「東方肝木,其病發驚駭。」

《靈樞經》

《九鍼十二原篇》

黃帝曰:「願聞五臟六腑所出之處。」岐伯曰:「五臟五腧, 五五二十五腧;六腑六腧,六六三十六腧,經脈十二, 絡脈十五,凡二十七氣,以上下所出為井,所溜為榮, 所注為輸,所行為經,所入為合。二十七氣所行,皆在 五腧也。」

夫榮衛氣血。生於胃腑。水穀之精。榮行脈中。衛行脈外。血行脈中。氣行脈外。然脈內之血氣。而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