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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結語。蓋陰陽之氣太盛。而至於關格者。必死。若但受邪氣蓄。則宜砭射之。其者。指物之辭。因上文六腑不和。及邪在六腑而言之也。

《經》言:「氣獨行於五臟,不營於六腑」者,何也?然:夫氣之 所行也,如水之流,不得息也。故陰脈營於五臟,陽脈 營於六腑,如環無端,莫知其紀,終而復始,其不覆溢, 人氣內溫於臟腑,外濡於腠理。

此因上章「營」字之意而推及之,亦與《靈樞》十七篇文大同小異。所謂氣獨行於五臟,不營於六腑者,非不營於六腑也。謂在陰經則營於五臟;在陽經則營於六腑。脈氣周流,如環無端,則無關格覆溢之患,而人之氣內得以溫於臟腑,外得以濡於腠理矣。 四明陳氏曰:「腑有邪則陽脈盛,臟有邪則陰脈盛。陰脈盛者」,陰氣關於下;陽脈盛者,陽氣格於上,然而未至於死。陰陽俱盛,則既關且格,格則吐食而不下,關則二陰閉,不得大小便而死矣。臟腑氣和而相營,陰不覆,陽不溢,又何關格之有?

《三十八難》曰:「臟惟有五,腑獨有六」者,何也?然:所以腑 有六者,謂三焦也。有原氣之別焉。主持諸氣,有名而 無形,其經屬手少陽,此外腑也,故言腑有六焉。

三焦主持諸氣,為原氣別使者,以原氣賴其導引,潛行默運於一身之中,無或間斷也。外腑,指其經為手少陽而言。蓋三焦外有經而內無形,故云詳見《六十六難》。

《三十九難》曰:經言「腑有五,臟有六」者,何也?然:六腑者, 正有五腑也。五臟亦有六臟者,謂腎有兩臟也。其左 為腎,右為命門。命門者,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 女子以繫胞,其氣與腎通,故言臟有六也。腑有五者, 何也?然:五臟各一腑,三焦亦是一腑,然不屬於五臟, 故言腑有五焉。

《前篇》言臟有五,腑有六,此言腑有五。臟有六者,以腎之有兩也。腎之兩,雖有左右命門之分,其氣相通,實皆腎而已。腑有五者,以三焦配合手心主也。合諸篇而觀之,謂五臟六腑可也,五臟五腑亦可也,六臟六腑亦可也。

《四十難》曰:《經》言「肝主色,心主臭,脾主味,肺主聲,腎主 液。」鼻者肺之候,而反知香臭,耳者腎之候,而反聞聲, 其意何也?然:肺者,西方金也,金生於巳,巳者南方火, 火者心,心主臭,故令鼻知香臭。腎者,北方水也,水生 於申,申者西方金,金者肺,肺主聲,故令耳聞聲。

四明陳氏曰:「臭者心所主,鼻者肺之竅,心之脈上肺,故令鼻能知香臭也。耳者腎之竅,聲者肺所主,腎之脈上肺,故令耳能聞聲也。」愚按:越人此說,蓋以五行相生之理而言,且見其相因而為用也。

《五十一難》曰:病有欲得溫者,有欲得寒者,有欲得見 人者,有不欲得見人者,而各不同病在何臟腑也?然: 病欲得寒而欲得見人者,病在腑也;病欲得溫,而不 欲見人者,病在臟也。何以言之?腑者陽也。陽病欲得 寒,又欲見人,臟者陰也。陰病欲得溫,又欲閉戶獨處, 惡聞人聲,故以別知臟腑之病也。

紀氏曰:「腑為陽,陽病則熱有餘而寒不足,故飲食、衣服、居處皆欲就寒也。陽主動而應乎外,故欲得見人;臟為陰,陰病則寒有餘而熱不足,故飲食、衣服、居處皆欲就溫也;陰主靜而應乎內,故欲閉戶獨處,而惡聞人聲也。」

《五十二難》曰:「腑臟發病,根本等不?」然:不等也何?然:臟 病者,止而不移,其病不離其處;腑病者,彷彿賁嚮上 下行流,居處無常,故以此知臟腑根本不同也。

丁氏曰:「臟為陰,陰主靜,故止而不移;腑為陽,陽主動,故上下流行,居處無常也。」與《五十二難》文義互相發明。

《五十三難》曰:經言:「七傳者死,間臟者生。」何謂也?然:七 傳者,傳其所勝也;間臟者,傳其子也。何以言之?假令 心病傳肺,肺傳肝,肝傳脾,脾傳腎,腎傳心,一臟不再 傷,故言七傳者死也。

紀氏曰:「心火傳肺金,肺金傳肝木,肝木傳脾土,脾土傳腎水,腎水傳心火,心火受水之傳,一也;肺金復受火之傳,再也。自心而始,以次相傳,至肺之再,是七傳也。故七傳死者,一臟不受再傷也。

假令心病傳脾,脾傳肺,肺傳腎,腎傳肝,肝傳心,是子 母相傳,竟而復始,如環無端,故曰生也。」

呂氏曰:「間臟者,間其所勝之臟而相傳也。心勝肺,脾間之;脾勝腎,肺間之;肺勝肝,腎間之;腎勝心,肝間之;肝勝脾,心間之,此謂傳其所生也。」滑氏曰:「按《素問標本病傳論》曰:『謹察間甚,以意調之。間者并行,甚者獨行,并者並也,相並而傳,傳其所間,如呂氏之說是也。獨者特也,特傳其所勝,如紀氏之說是也』。」越人之義本諸此。詳見本篇及《靈樞》四十二篇。但二經之義。則以五臟與胃膀胱七者相傳發其例。而其篇題。皆以病傳為名。今越人則以七傳間臟之目。推明二經。假心為例。以見病之相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