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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榮而注,乃為俞也。由俞而經過於此,乃謂之經;由經而入於所合,謂之合。合者,會也。《靈樞》第一篇曰:「五臟五俞,五五二十五腧,六腑六腧,六六三十六腧,經脈十二,絡脈十五。」 凡二十七氣所行,皆井榮俞經合之所係,而所主病各不同。井主心下滿,肝木病也。足厥陰之支,從肝別貫鬲,上注肺,故井主心下滿,榮主身熱,心火病也。俞主體重節痛,脾土病也。《經》主喘咳寒熱,肺金病也。合主逆氣而泄,腎水病也。

《七十四難》曰:經言「春刺井,夏刺榮,季夏刺俞,秋刺經, 冬刺合」者,何謂也?然:春刺井者,邪在肝;夏刺榮者,邪 在心;季夏剌俞者,邪在脾;秋刺經者,邪在肺;冬剌合 者,邪在腎。

《榮》俞之繫四時者,以其邪各有所在也。

其肝心脾肺腎,而繫於春夏秋冬者,何也?然:五臟一 病,輒有五色。假令肝病色青者,肝也;臊臭者,肝也;喜 酸者,肝也;喜呼者,肝也;喜泣者,肝也。其病眾多,不可 盡言也。四時有數,而並繫於春夏秋冬者也。針之要 妙,在於秋毫者也。

五臟一病,不止於五,其病尤眾多也。雖其眾多,而四時有數,故病繫於春夏秋冬,及井榮俞經合之屬也。用針者必精察之。

《七十五難》曰:經言「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何 謂也?然:金木水火土,當更相平。東方木也,西方金也。 木欲實,金當平之;火欲實,水當平之;土欲實,木當平 之;金欲實,火當平之;水欲實,土當平之。東方肝也,則 知肝實;西方肺也,則知肺虛。瀉南方火,補北方水。南 方火,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水勝火, 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故瀉火補水,欲令金不得 平木也。《經》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此之謂也。

「金不得平木」不字疑衍。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者,木金水火欲更相平也。木火土金水之欲實,五行之貪勝而務權也。金木水火土之相平,以五行所勝而制其貪也。《經》曰:一臟不平,所勝平之。東方肝也,西方肺也。東方實,則知西方虛矣。若西方不虛,則東方安得而過於實耶?或瀉或補,要亦抑其甚而濟其「不足,損過就中之道也。水能勝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瀉南方火者,奪子之氣,使食母之有餘;補北方水者,益子之氣,使不食於母也。如此則過者退而抑者進,金得平其木,而東西二方,無復偏勝偏虧之患矣。」越人之意,大抵謂東方過於實,而西方之氣不足,故瀉火以抑其木,補水以濟其金,是乃使金得與木相停。故曰「欲令金得平木也。」

《七十七難》曰:經言「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者,何謂 也?然:所謂治未病者,見肝之病,則知肝當傳之與脾, 故先實其脾氣,無令得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中 工者,見肝之病,不曉相傳,但一心治肝,故曰治已病 也。

「見肝之病,先實其脾,使邪無所入,治未病也,是為上工;見肝之病,一心治肝,治已病也,是為中工。」《靈樞·五十五篇》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已衰者也。下工刺其方襲者也,與其形之盛者也,與其病之與脈相逆者也。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毀傷,刺其已衰,事必大昌。」

《八十一難》曰:「經言無實實虛虛,損不足而益有餘。」是 寸口脈耶?將病自有虛實耶?其損益奈何?然:是病非 謂寸口脈也,謂病自有虛實也。假令肝實而肺虛,肝 者木也,肺者金也,金木當更相平,當知金平木。假令 肺實而肝虛微少氣,用針不補其肝,而反重實其肺, 故曰:實實虛虛,損不足而益有餘,此者中工之所害 也。

是「病」字非誤即衍。肝實肺虛,金當平木,如《七十五難》之說。若肺實肝虛,則當抑金而扶木也。用針者,乃不補其肝,而反重實其肺,此所謂實其實而虛其虛,損不足而益有餘,殺人必矣。

《漢張機金匱要略》

《臟腑傳乘治法》

問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師曰:「夫治未病者,見肝之病, 知肝傳脾,當先實脾。四季脾王不受邪,即勿補之。中 工不曉相傳,見肝之病,不解實脾,惟治肝也。夫肝之 病,補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藥調之。酸入肝,焦 苦入心,甘入脾。脾能傷腎,腎氣微弱,則水不行;水不 行,則心火氣盛則傷肺;肺被傷,則金氣不行,金氣不」 行,則肝氣盛,則肝自愈,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肝虛 則用此法,實則不在用。《經》曰:「虛虛實實,補不足,損有 餘。」是其義也。餘臟準此。

師曰:「五臟病,各有得者愈。五臟病,各有所惡,各隨其 所不喜者為病。病者素不應食,而反暴思之,必發熱。 夫諸病在臟,欲攻之,當隨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與 豬苓湯。餘皆倣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