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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春木成數八,肝主筋,故病在筋。氣因木變,則為臊。

《陰陽應象大論》

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心,肝 主目。其在天為元,在人為道,在地為化,化生五味。道 生智,元生神,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體為筋,在臟 為肝,在色為蒼,在音為角,在聲為呼,在變動為握,在 竅為目,在味為酸,在志為怒。怒傷肝,悲勝怒,風傷筋, 燥勝風,酸傷筋,辛勝酸。

風,乃東方春生之氣,故云「東方生風。」風生木者,寅卯屬木,春氣之所生也。木生酸者,地之五行,生陰之五味也。陰之所生,本在五味,故酸生肝,肝之精氣生筋,筋之精氣生心,肝氣通於目,肝和則目能辨五色,故目為肝所主。夫陰陽變化之道,其在天為元,元生神,神者,陰陽不測之謂,是以在天為六氣,在地為五行也。其在人為道,道者,陰陽五行不易之常理也。道生智,智者,五臟之神志魂魄,因思慮而處物,是以人之五臟生五神,化五志也。其在地為化,物生之謂化,化生萬物,而五味之美,不可勝極也。蒼薄青色,東方木色也。角為木音,和而長也。肝在志為怒,故發聲為呼。變動,臟氣,變動於經俞也。握者,拘急之象,筋之證也。目者肝之竅,酸乃木之味也。肝者將軍之官,故其志在怒,用志太過,則反傷其體,故云「怒傷肝。」悲為肺志,以情勝情,故云悲勝怒。能生我者,亦所能害我,故云「風傷筋。」燥屬西方之金氣,四時五行之氣,有相生而有相制,故云燥勝風。酸傷筋者,能養我,亦能傷我也。辛為金味,故能勝酸,金勝木也。

風氣通於肝。

「風生木,木生肝」,外內之氣相通也。

《靈蘭祕典論》

「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

肝氣急而志怒,故為將軍之官,主春生之氣,潛發未萌,故謀慮出焉。

《六節臟象論》

肝者,罷極之本,魂之居也。其華在爪,其充其筋,以生 血氣。其味酸,其色蒼。此為陽中之少陽,通於春氣。

動作勞甚謂之罷。肝主筋,人之運動,皆由乎筋力,故為罷極之本。肝藏魂,故為魂之居。爪者筋之餘,故其華在爪,其充在筋。肝屬木,位居東方,為發生之始,故以生血氣。木旺於春,陽氣始生,故為陽中之少陽,以通於春氣。

《五臟生成篇》

肝之合筋也,其榮爪也,其主肺也。多食辛,則筋急而 爪枯。

髓生肝,肝生筋,故所合在筋,爪乃筋之餘,故其榮在爪。多食辛,是金味太過而傷肝,則筋縮急而爪乾枯矣。

《診要經終論》

正月二月,天氣始方,地氣始發,人氣在肝。

春者,天氣始開,地氣始泄,而人氣在肝,肝主東方,寅卯木也。

《平人氣象論》

「《臟真》散於肝」,肝藏筋膜之氣也。

臟真者,真臟所藏之神也。散於肝,而主藏筋膜之氣,如春木微弦之脈,乃因胃氣而至於手太陰,故曰「脈不得胃氣。」肝不弦,腎不石,是弦、鉤、毛、石之脈,亦皆胃氣之所生,肝主疏泄,故曰「散。」

《臟氣法時論》

肝主春,足厥陰,少陽主治,其日甲乙,肝苦急,急食甘 以緩之。

肝主春木之氣,「足厥陰主乙木,少陽主甲木,二者相為表裏,而主治其經氣。」甲為陽木,乙為陰木,在時為春,在日主甲乙。肝主春,生怒發之氣,故苦於太過之急,宜食甘以緩之。

病在肝,愈於夏,夏不愈,甚於秋。秋不死,持於冬,起於 春,禁當風。肝病者,愈在丙丁,丙丁不愈,加於庚辛,庚 辛不死,持於壬癸,起於甲乙。肝病者,平旦慧,下晡甚, 夜半靜,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補之,酸瀉之。

病在肝,愈於夏者,子制其鬼賊,能令母實也。「夏不愈,甚於秋」者,子休而賊旺,至其所不勝而甚也。「秋不死,持於冬」者,賊氣休而得母氣之養,至其所生而持也,自得其位,故復起於春也。此論死生之月節也。風氣通於肝,故禁而勿犯。「愈在丙丁」者,至其所生而愈也。「加於庚辛」者,金尅木也。持於壬癸者,得母氣之所生也。本氣復旺,故起於甲乙,此論死生之期日也。「平旦乃木氣生旺之時,故爽慧;下晡乃金旺之時,故病甚;夜半得母之生氣,故安靜。」此論間甚之時也。夫肝病者,厥陰之勝也,邪盛則正虛,故以辛之發散,以散其木鬱;以辛之潤,以補其肝氣;以酸之泄,以瀉其有餘,所謂以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使其平也。餘臟準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