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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伯曰:「司天之氣,風淫所勝,平以辛涼,佐以苦甘,以 甘緩之,以酸瀉之。」

按在泉之氣,曰淫於內而曰治;司天之氣,曰所勝而曰平。蓋天氣在外而地氣在內也。故曰「治者,治其內而使之外也;曰平者,平其上而使之下也。是以在在泉曰以辛散之,在司天曰以酸瀉之。」

熱淫所勝,平以鹹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此與《在泉》之治法相同,但少以苦發之。蓋自下而上,淫於內者,宜從之而發散於外也。

濕淫所勝,平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濕上甚而熱,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故而止。

濕乃土之氣,故上甚而熱,亦宜用辛溫發散,以汗為故而止。《金匱要略》曰:「腰以下腫,當利小便;腰以上腫,當發汗乃愈。」此皆治水濕之要法。

火淫所勝,平以酸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以酸復之,《熱淫》同。

少陽之火,乃地火也,平之而未平者,淫於內也,故當以苦發之。此即三焦之元氣,宜復以酸收之,勿使其過於發散也。夫少陰之熱,君主之火也,淫甚則外內相合,亦當以苦發之。

燥淫所勝,平以苦溫,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苦溫能勝清金,辛能潤燥,燥必內結,故以酸苦泄之。

寒淫所勝,平以辛熱,佐以甘苦,以鹹瀉之。

夫淫於內。則干涉於臟氣。故上文曰:「以辛潤之。以苦堅之。」此勝於外。故宜平之瀉之而已。

帝曰:「善。邪氣反勝,治之奈何?」岐伯曰:「風司於地,清反 勝之,治以酸溫,佐以苦甘,以辛平之。熱司於地,寒反 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平之。濕司於地,熱反 勝之,治以苦冷,佐以鹹甘,以苦平之。火司於地,寒反 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平之。燥司於地,熱反 勝之,治以平寒,佐以苦甘,以辛平之,以和為利。」寒司 於地。熱反勝之。治以鹹冷。佐以甘辛。以苦平之。

「邪氣反勝」者,不正之氣,反勝在泉,主歲之氣,又當用勝邪之氣味以平治之。

帝曰:其司天邪勝何如?岐伯曰:「風化於天,清反勝之, 治以酸溫,佐以甘苦;熱化於天,寒反勝之;治以甘溫, 佐以苦酸辛;濕化於天,熱反勝之;治以苦寒,佐以苦 酸;火化於天,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燥化於 天,熱反勝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寒化於天,熱反勝 之;治以鹹冷,佐以苦辛。」

此論「六氣司天,邪氣反勝,宜以所勝之氣味平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