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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之客,以酸補之,以辛瀉之,以苦泄之。

《臟氣法時論》曰:「肺苦氣上逆,急食辛以瀉之。

太陽之客,以苦補之,以鹹瀉之,以苦堅之,以辛潤之, 開發腠理,致津液,通氣也。」

《臟氣法時論》曰:「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致津液,通氣也。」腠者,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理者,皮膚臟腑之文理也。夫水穀入口,津液各走其道,故三焦出氣,以溫肌肉,充皮膚,為其津。蓋氣充肌腠,津隨氣行,辛味入胃,能開腠理,致津液而通氣,故主潤。

帝曰:「善。願聞陰陽之三也,何謂?」岐伯曰:「氣有多少,異 用也。」

此言「陰陽之有太少,則氣有盛衰,而治有輕重矣。陰陽之中,有太陽少陽,有太陰少陰,則氣有多少異用也。」

帝曰:「陽明何謂也?」岐伯曰:「兩陽合明也。」

《陰陽繫日月論》曰:「寅者,正月之生陽,主左足之少陽;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陽;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陽;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陽;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陽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陽明。此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多氣而少血。」

帝曰:厥陰何也?岐伯曰:「兩陰交盡也。」

《論》曰「申者七月之生陰也,主右足之少陰,丑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陰,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陰,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陰,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陰,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陰,此兩陰交盡,故曰厥陰。夫厥陰主於陰盡,而一陽始蒙,氣之微者也,故為陰中之少陽而少氣。」

帝曰:「氣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緩急,方有大小,願聞 其約奈何?」岐伯曰:「氣有高下,病有遠近,證有中外,治 有輕重,適其至所為故也。」

氣有高下者,有天地人之九候也。「遠近」者,淺深上下也;「中外」者,表裏也。「輕重」者,大小其服也,蓋適其至病之所在為故也。

《大要》曰:「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 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

《大要》,數之大要也。夫數始於一,而成於三,圓之象也;以二偶而成六,方之象也。地數二,木數三,甲己合而土氣化也。君二臣六,乾坤位而八卦成。少則二之,陰數之始也;多則九之,陽數之終也。

故曰:「近者奇之,遠者偶之。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 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制以急。急則氣味厚,緩 則氣味薄,適其至所」,此之謂也。

奇偶者,天地之數也。近謂病之在上而近,故用奇方以治之天氣之在上也。遠謂病之在下而遠,故用偶方以治之地氣之在下也。汗乃陰液,故用偶而不以奇,蓋直從下而使之上,猶地氣升而後能為雲為雨也。下者用奇而不以偶,蓋從上而使之下,從天氣之下降也。補者補正氣之不足,治者治邪氣之有餘。在「上者宜緩方,在下者宜急方。急則用氣味之厚者,緩則用氣味之薄者。蓋厚則沉重而易下,薄則輕清而上浮,奇偶緩急,各適其上下遠近,至其病之所在而已矣。」

病所遠而中道氣味之者,食而過之,無越其制度也。 是故平氣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遠而奇偶,制 大其服也。「大則數少,小則數多,多則九之,少則二之。」

此復明氣味之由中而上下也。「病所遠」者,謂病之在上在下,而遠於中胃者也。「中道氣味之」者,謂氣味之從中道而行於上下也。故當以藥食並用而制度之。如病之在上而遠於中者,當先食而後藥;病在下而遠於中者,當先藥而後食,以食之先後,而使藥味之過於上下也。是故上下之病,近於中道,而用奇方偶方者,制小其服,病遠於中;而用奇方偶方者,宜制大其服。大服小服者,謂分兩之輕重也。大則宜於數少而分兩多,蓋氣味專而能遠也;小則宜於數多而分兩少,蓋氣味分,則力薄而不能遠達矣。此平上中下三氣之道也。

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 之,所謂寒熱溫涼,反從其病也。

「重方」謂奇偶之並用也。「反佐以取之」,謂春病用溫,夏病用熱,秋病用涼,冬病用寒。順四時寒熱溫涼之氣,而反從治其病也。

帝曰:「善。病生於本,余知之矣。生於標者,治之奈何?」岐 伯曰:病反其本,得標之病;治反其本,得標之方。

此論三陰三陽之有本標也。病生於本者,生於風寒熱、濕燥火也;生於標者,生於三陰三陽之氣也。如太陽為諸陽之首,而本於寒水;少陰為陰中之太陰,而本於君火;陽明乃陽盛之氣,而本於清肅;厥陰主陰極,而本於風木之陽。此陰陽之中,又有標本之不同也。「病反其本」者,如病寒而反得太陽之熱化,病熱而反見少陰之陰寒病在陽。而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