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34 (1700-1725).djvu/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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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害而制耳,此四句乃害與制之外之餘意也。苟或 遺之,則無以見經旨之周悉矣。「制則生化」,正與下文 「害則敗亂」相對,辭理俱順,不勞曲說而自通。「制則生 化」者,言有所制則六氣不至於亢而為平,平則萬物 生生而變化無窮矣。化為生之盛,故生先於化也。「外 列盛衰」者,言六氣分布,主治迭為盛衰,昭然可見,故 曰外列。「害則敗亂。」「生化大病」者,言既亢為害而無所 制,則敗壞乖亂之政行矣。敗壞乖亂之政行,則其變 極矣,其災甚矣,萬物其有不病者乎?生化指所生所 化者言,謂萬物也。以變極而災甚,故曰大病。「上生化」, 以造化之用言。「下生化」,以萬物言。以人論之,制,則生 化猶元氣周流,滋榮一身,凡五臟六腑四肢百骸九 竅,皆藉焉以為動靜,云為之主生化大病,猶邪氣恣 橫,正氣耗散,凡五臟六腑,四肢百骸九竅,舉不能遂 其運用之常也。或以害為自害,或以承為承襲,或以 生為自無而有,化為自有而無,或以二生化為一意, 或以大病為喻,造化之機息此數者,皆非也。且夫人 之氣也,固亦有亢而自制者,苟亢而不能自制,則湯 液鍼石導引之法,以為之助。若天地之氣,其亢而自 制者,固復於平,亢而不制者,其孰助哉?雖然,造化之 道,苟變至於極,則亦終必自反,而復其常矣。學者能 本之太僕、河間,而參之此論,則造化樞紐之詳,亦庶 矣乎!然張戴人《治法心要》則曰:「假令水為母,木為子, 當春旺之時,冬令猶在,即水亢也。水」亢極則木令不 至矣。木者繼冬而承水也,水既亢則害其所承矣,所 以木無權也。木無權則無以制土,土既旺則水乃受 制也。土者繼長夏之令也,水受土制,熱尅其寒也,變 而為濕,此其權也。又如火為母,土為子,當長夏之時, 暄令猶在,即火亢也,火既亢極,則濕令不至矣。濕者 繼夏而承火也,火既亢則害其所承矣。所以濕無權 也。濕無權則無以制水。水既旺則火乃受制也。水者 嚴冬之令也。火受水制。寒尅其熱也。變而為土。濕土 斯得其權也。斯言也。推之愈詳。而違經愈遠矣。或曰: 「《心要》者他人成之。」蓋得於所聞之。耳。

《陰陽壽夭論》

《五常政大論》云:「陰精所奉其人壽,陽精所降其人夭。」 夫陰精所奉者,上奉於陽,謂春夏生長之氣也;陽精 所降者,下降於陰,謂秋冬收藏之氣也。且如天地之 伏陰,其精遇春而變動,升騰於上,即曰生發之氣,升 極而浮,即曰蕃秀之氣。此六氣右遷於天,乃天之清 陽也,陽主生故壽。天之元陽,其精遇秋而退,降墜於 「下,乃為收斂殞殺之氣。降極而沉,是為閉藏之氣。」此 五運左遷入地,乃地之濁陰也。陰主殺,故天根於外 者,名曰「氣立」,氣止則化絕。根於內者,名曰「神機」,神去 則機息,皆不升而降也。地氣者,人之脾胃也。脾主五 臟之氣,腎主五臟之精,皆上奉於天。二者俱主生化, 以奉升浮,是知春生夏長,皆從胃中「出也。故動止飲 食,各得其所,必清必淨,不令損胃之元氣,下乘腎肝, 及行秋冬殞殺之令,則亦合於天數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