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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生成數之圖

五行生成數之圖

歌曰

一六水兮,二七火《三八》。

從來木為佐,四九金鄉。

《王》「五窮緣無成數十難。」

「坐五運不及生」可推若。

逢太過成,必隨六氣生。

用驗正化成,參對化更。

無疑。

《生成數論》

聖人立法以推步,蓋不能逃其數。觀其立數之因,亦 皆出於自然。「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者,以水北方子位,子者陽生之初,一陽數也,故水曰 一;火南方午位,午者陰生之初,二陰數也,故火曰二; 木居東方,東陽也,三者奇之數,亦陽也,故木曰三;金 居西方,西陰也,四者偶之數,亦陰也,故金曰四;土應 「西南長夏。五者奇之數,亦陽也,故土曰五。」由是論之, 則數以陰陽而配者也。然水生於一,天地未分,萬物 未成之初,莫不先見於水。以今驗之,則草木子實未 就,人蟲胎卵胚胎皆水也,豈不以水為一?及其水之 聚而形質莫不備,陰陽之氣在中而後成。故物之小 而味苦者,火之兆也;物熟則甘,土之味也;甘極則反 淡,淡本味也。然人稟父母陰陽生成之化,故先生兩 腎,左腎屬水,右腎屬火,則火因水而後見,故火次二。 蓋草木子實大小雖異,其中皆有兩以相合,與人腎 同,亦陰陽之兆。故萬物非陰陽合體,則不能生化也。 既陰陽合體,然後有春生而秋成,故木次三,金次四。 蓋水有所屬,火有所藏,木有所發,金有所別,莫不皆 因土而後成,故金木、水火、土之成數,皆兼土數五也。 水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常以五之生數不可至十者, 土不待十以成,是生成之數皆以合之,則萬物豈能 逃其數哉!三陰三陽,正化者從本生數,對化者從標 成數。五運之紀,則太過者其數成,不及者其數生,各 取其數之生成多少,以占政令氣化勝復之交作,蓋 明諸用也。

《論交六氣時日》

經曰:「顯明。」日也之右。卯位君火之位,君火之右。辰位退行一 步。一步六十日八十七刻半《相火治》。主也之;復行一步,土氣治之;復 行一步,金氣治之;復行一步,水氣治之;復行一步,木 氣治之:乃六氣之主位也。自十二月中氣大寒日,交 木之初氣;次至二月中氣春分日,交君火之二氣。即前 君火之位次至四月中氣小滿,日交《相火》之三氣。即前君火之右 退行一步相火治之謂也次至六月中氣,「大暑」日,交土之四氣。次 至八月中氣,「秋分」日,交金之五氣。次至十月中氣,「小 雪」日,交水之六氣。每氣各主六十日,每日八十七刻 半。總之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共周一歲也。若若字 作除理似順也歲外之餘。餘者於三百六十五日除去五日作餘及小月之日。 小月有六日亦除之則不及也。除前餘日五日又除小月六日共除十一日止有三百五十四 日不及三百六十五日也「但推之曆日,依節令交氣,常為每歲燥 濕寒暑風火之主氣,乃六氣之常紀。」此謂地之陰陽, 靜而守位者也。氣應之不同者,又有司天在泉左右 四間之客氣。假如子午二年少陰君火司天則必卯酉陽明燥金在泉之右間厥陰亥木子 之左間太陰丑土卯之右間少陽寅相火卯之左間太陽辰水經曰左右者陰陽之道路此之謂也「客 氣亦有寒暑燥濕風火之化。」乃行歲中之天命。輪居 主氣之上,主氣則當祇奉客之天命,動而不息者也。 合而言之司天通主上半年在泉通主下半年分而言之每氣各主六十日有奇奇者八十七刻半客 勝主則從,主勝客則逆,二者有勝而無復。每年以司 天前第三位為在泉第四位為初之氣。假如子為少 陰君火司天,子前第三位卯為陽明燥金,在泉第四 位辰為初之氣,辰與戌對,同屬太陽寒水。主大寒後至春分六 十日有奇辰即卯之左間也。次巳為二之氣。巳與亥對。同 屬厥陰木。主春分後至小滿六十日有奇巳即午之右間也。次午為 三之氣,午與子對,同屬少陰火。主小滿後至大暑六十日有奇即司 天氣也。次未為四之氣。未與丑對。同屬太陰土。主大暑後 至秋分六十日有奇未即午之左間也。次申為五之氣。申與寅 對。同屬少陽相火。主秋分後至小雪六十日有奇申即酉之右間也。 次酉為終之氣。酉與卯對。同屬陽明燥金。主小雪後至大寒六 十日有奇「即在《泉氣》」也。

按六氣司天之歲,位在南,故面北而言左右,在泉者位在北,故面南而言左右。如丑未歲土司天,面北而言左右,丑之左間相火,寅右間君火,子辰戌歲水在泉,面南而言左右,辰之左間厥陰巳木,右間陽明卯金,故曰左厥陰右陽明也。是歲客之初氣,厥陰亥木二氣,少陰子火三氣,即司天丑土四氣,少陽相火;寅五氣,陽明卯金終氣即在泉,辰水,此司天,在泉左右之四間。客氣加於主氣者,餘皆倣此。

草廬吳澂曰:「天地陰陽之運,往過來續,木火土金水, 始終終始,如環斯循,六氣相生之序也。歲氣起於子 中,盡於子中,故曰:冬至子之半,天心無改移。子午之 歲,始冬至,燥金三十日,然後禪於寒水,以至相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