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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歲會,三者運會。上有四年,不論陰年陽年,皆曰天 符為執法,歲會為行令,太乙天符為貴人。邪之中人, 則執法者其病速而危,行令者其病徐而持,貴人者 其病暴而死。蓋以氣令中人則深矣,《歲會》《干律》同,而 非天令。言行令者,象方伯,無執法之權,故無速害病, 但執持而已。

歲會之圖

歲會之圖

《論歲會》

夫當年十干建運,與年神十二律五行相會,故曰「歲 會」,氣之平也。故不以陰年陽年,乃是取四時正月之 中為四直承歲,子午卯酉是也。而土無正位,各寄旺 四季之末,一十八日有奇,則《通論》承歲,辰戌丑未是 也。外有四年,壬寅皆木,庚申皆金,是二陽年;癸巳皆 火,辛亥皆水,是二陰年。是運與年辰相會,而不為歲 會者,謂不當四年正中之令故也。除二陽年,則癸巳 辛亥二陰年,雖不名歲會,亦上下五行相佐,皆為平 氣之歲,物生脈應,皆必合期無先後矣。歲會八年中, 內四年與司天氣同,已入太乙天符。

同天符同歲會之圖

同天符同歲會之圖

天符:太乙、天符歲會。

《同天符》《同歲會》總歌

「司天與運及年支」三位:

相參太乙符,運合年支。

名歲會土辰,四正必同。

途在泉,合運陰,同歲陽。

則同《天符》,可呼「惟有天。」

符何意?取司天合運是。

其區:

《論同天符同歲會》

「運氣與在泉合其氣化,陽年曰同天符,陰年曰同歲 會。六十年中,太乙天符四年,天符十二年,歲會八年, 同天符六年,同歲會六年,分言之共三十六年,合言 之止二十七年。《經》言二十四歲」者,不言歲會也。變行 有多少,病形有微甚,生死有早晏,按《經》推步可知也。 符,合也。太乙尊之之號,惟辰戌丑未寄位,子午卯酉 四正位,主歲會者,餘不當正中之合故耳。邪之中人, 「《太乙》暴而死,《歲會》徐而持,《天符》速而危。」

干德符無論無圖讀其歌便諳其義故錄於此

「不及年月干符同,未逢行勝氣亦平。行勝己後行復 畢,本氣即得正德位。」年前大寒交初氣,其日干合年 干位,交氣時干或合之,二者皆為平氣至。

如「丁酉歲木運不及,當金行勝,正月建壬,與丁合,此木逢勝;己卯歲土不及,當木行勝金,復至九月建甲,與己合,土乃還位,此行勝己後,亦行後已畢也。年日時除交初氣,餘雖相遇,不相濟合」,謂甲與己合之類是也。

手足經所屬之圖

手足經所屬之圖

手足經歌

太陽,小腸,足膀胱。陽明:大。

腸、足胃當少陽,三焦足膽。

匹太陰肺兮,足脾方少陰。

《心經》足腎部厥陰包絡足

肝鄉。

臟腑所屬地支歌

子腎午心辰膀胱丑脾酉

腸:戌小腸未肺已肝亥包。

絡:卯胃申焦寅膽房。

《論手足經》

經言「人五臟十二節,皆通乎天氣」者,乃論手足經三 陰三陽也。其十二經外循身形,內貫臟腑,以應十二 月,即十二節也。五臟為陰,六腑為陽,一陰一陽,乃為 一合,即六合也。夫少陰之經,主心與腎二臟者,蓋心 屬火,而少陰冬脈,其本在腎,又君火正司于午,對化 於子,是以腎臟亦少陰主之。五臟為陰,不可言陽,水 隨腎至,故太陽為腑,則手太陽小腸,足太陽膀胱也。 太陰之經,主脾與肺二臟者,蓋脾屬陰土,而太陰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