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34 (1700-1725).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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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生太羽水,此謂下生至羽是也。」甲與己合,己從少 宮,上下相生焉。又如乙運,少商金也,上生少商者太 宮土,生太宮土者,少徵火,生少徵火者,太角木,此亦 謂「上生至角也。又少商下生者,太羽水,此亦謂下生 至羽也,乙與庚合,庚從太商,上下相生焉。」又如丙運, 太羽水也。上生太羽者,少商金,生少商金者,太宮土, 生太宮土者,少徵火,生少徵火者,太角木。此謂上生 至角也,丙與辛合,辛從少羽上生焉。又如丁運,少角 木也,少角下生者,太徵火,火生少宮土,土生少商金, 金生少羽水。此謂下生至羽也。丁與壬合,壬從太角 下生焉。又如戊運,太徵火也,上生太徵火者,少角木 也。又角太徵,下生者少宮土,土生太商金,金生少羽 水。此亦謂上生至角,下生至羽也。戊與癸合,癸從少 徵,上下相生焉。是以逐年主運,皆依大運,或太角為 初,則太羽為終,或少角為初,則少羽為終。《經》於各條 大運「角下註一初字,羽下註一『終』」字,又以示人主運 角羽之太少初終也。甲、乙、丙、壬、癸五年,皆太角木為 初運,主七十三日,自大寒日起,至春分後十三日止 也。少徵火為二運,主七十三日,自春分後十三日起, 至小滿後二十五日止也。太宮土為三運,主七十三 日,自小滿後二十五日起,至大暑後三十七日止也。 少商金為四運,主七十三日,自大暑後三十七日起, 至秋分後四十九日止也。太羽水為終運,主七十三 日,自秋分後四十九日起,至大寒而終也。戊、己、庚、辛、 丁五年,皆少角木為初運,太徵火為二運,少宮土為 三運,太商金為四運,少羽水為終運也。按:《天元玉冊》 又有歲之客運,行於主運之上,與六氣主客之法同, 故曰「歲中。」客運者,常以應於前二十日為初運。 申子辰歲大寒日寅初交,亥卯未歲大寒日亥初交, 寅午戌歲大寒日申初交,巳酉丑歲大寒日巳初交。

此五運相生而終歲度也。然於經未見其用,以六氣言之,則運亦當其主氣,以行天令。蓋五行之運,一主其氣,當四,而無用不行生化者乎。然當年大運,乃通主一歲,如司天通主上半年之法。《天元玉冊》言五運之客,互主一年,則經所載者,乃逐年之主運也明矣。當以《玉冊》為法。

《大運主運太少相因歌》

先分大運過,不及大運五音生。《歲音》五音生已例推 上,太少相因逢角尋。角初羽終起歲運,太少次生復 下臨。《木歲》角初同大運,太少次生亦下侵。

當年大運為主將,歲主運上下因之,名太少五音。假令太宮為大運,上見太徵火,火上見少角木,則歲初運自少角起下生,至少羽水終。惟木陽年,初運自太角起,陰年自少角起下生,亦以太少隨之。

《五運邪正化度歌》

五運太過惟一化,正乃陽兮當勿差。尅己己生同化 度,運如不及卻為邪。

度,日也。一化陽,歲大運。

《論正化度邪化度》

假如甲子年屬火,為熱化司天,甲屬土,為雨化司運, 卯屬金,為清化司地。熱化、雨化、清化,皆司天司運、司 地之本氣,故曰「正化度。」日也又甲屬陽為太過,太過則 無勝,亦無復,是以無邪化度也。凡遇陽年為太過,而 五行多以成數言,故曰「熱化七,雨化五,清化九」也。 又如辛卯年屬金,為清化司天,辛水運,為寒化司運, 子火熱化司地,清化、寒化、熱化,皆司天司運司地之 本氣,故亦曰「正化度。」但辛水屬陰為不及,不及則土 之化雨,必來尅之,水弱不敵,而水之子,乃木之風化, 必來為母,復讎而尅土。然雨所尅,風化所復,非司天 司運司地之本氣,故曰「邪化度」也。雨化風化雖非本 然,一勝一負,理之必然,故云:凡遇陰年不及,而五行 多以生數言,故曰:「清化四,寒化一,熱化二也。」

《論主運上下太少相生》

假如甲年屬陽土,為太宮,則以太宮土為主。故太宮 之所生,與夫所生太宮者,皆從少不從太也。是以太 宮土所生者,乃少商金;少商金所生者,乃少羽水,遇 羽則終矣。又所生太宮土者,乃少徵火所生,少徵火, 乃太角木,遇角則止矣。凡遇陽年,上下相生皆從少, 故曰:「太少上下相生」也。又如己年屬陰,土為少宮,則 以少宮土為主。故少宮土之所生,與夫所生少宮土 者,皆從太不從少也。是以少宮土所生者,乃太商金; 太商金所生者,乃少羽水,遇羽則終矣。又所生少宮 土者,乃太徵火所生,太徵火者,乃少角木,遇角則止 矣。凡遇陰年,上下相生,皆從太,故曰:太少上下相生 也。又不拘陽年陰年,皆於角下註一「初」字,《羽》下註一 「終」字。蓋每年皆以角木為初運,羽水為終運故也。年 年如是不改,故為主運。正如主氣每年皆以木為初 運,水為終氣,年年如是不改,故曰主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