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34 (1700-1725).djvu/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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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災為蒼隕,名為少角,而實與太商之歲同。少徵之 運,歲火不及,侮而乘之者水也。水不務德,故以寒勝 熱,時則有寒雰凝慘,地積堅冰,其變為凜冽,其災為 霜雹,名為少徵,而實與太羽之歲同。少宮之運,歲土 不及,侮而乘之者木也。木不務德,故以風勝濕,時則 有大風飄暴,草偃沙飛,其變為張發,其災為散落,名 為少宮而實與太角之歲同。少商之運,歲金不及,侮 而乘之者火也。火不務德,故以熱勝燥,時則有火延 焦槁,炎赫沸騰,其變為銷鑠,其災為燔焫,名為少商, 而實與太徵之歲同。少羽之運,歲水不及,侮而乘之 者土也,土不務德,故以濕勝寒,時則有泉涌河衍,涸 澤生魚,其變為驟注,其災為霖潰,名為少羽,而實與 太宮之歲同通乎此,則知歲在涸流之紀,而河決大 水,固可以類而推之也。

天地之間,氣有偏勝而無以救之,則萬物之所存者 幾希矣。是故風熱燥濕寒五者,各司一氣,生長化收 藏五者各司一時。以順相乘,然後能循環以相生,以 逆相勝,然後能循環以相救。故曰:「五氣之運,猶權衡 也,高者抑之,下者視之,化者應之,勝者復之,化者應 之,氣之平也,五氣之相得也,勝者復之,氣之不平也, 五氣之相賊也。氣平而相得者,所以通其常;氣不平 而相賊者,所以觀其變。」古之明乎此而善攝生者,何 常不消息盈虛,以道御神耶?

「太陽司天之政,歲宜以苦,燥之,溫之。」「陽明司天之政, 歲宜以苦辛,汗之,清之、散之,又宜以鹹。」「少陽司天之 政,歲宜以鹹、宜辛、宜酸,滲之,泄之,漬之,發之,觀氣寒 溫以調其氣。」「太陰司天之政,歲宜以苦,燥之,溫之,甚 者發之、泄之。不發不泄,則濕氣外溢,肉潰皮坼,而水 血交流。」「少陰司天之政,歲宜鹹以耎之,而調其上,甚 則以苦發之。以酸收之而安其下。甚則以苦瀉之。」厥 陰司天之政。歲宜以辛調之。以酸潤之。

歲以陽為首,寅,引也。少陽之氣,始於泉下,引陽升而 在天地人之上,五穀草木皆甲坼於此時也。至立夏, 少陰之火熾於太虛,則草木盛茂,垂枝布葉,乃陽之 用,陰之體,此所謂天以陽生陰長,《經》言歲半以前,天 氣主之,在乎升浮也。至秋而太陰之運初,自天而下, 逐陰降而徹地,則金振燥令,風厲霜飛,品物咸殞,其 枝獨在,若乎毫毛。至冬則少陰之氣復伏於泉下,水 冰地坼,萬物周密,陰之用,陽之體也。此所謂地以陽 殺。《陰藏經》言歲半以後,地氣主之,在乎降沉也。 《天元紀》《大論》等篇,以年歲之支干,分管六氣,蓋已失 先聖之旨矣。年歲之支干,天下皆同,且通四時不變 也。天氣之溫暑寒涼,民病之虛實衰旺,東「西南北之 殊方,春夏秋冬之異候,豈有皆同之理」,其妄誕可知 也。近世《傷寒鈐法》,則以得病日之干支為主,其源亦 出於此,決不可用。蓋「金木水火土之氣,各主一時,當 時則為主氣,為司天;非其時而有其氣,則為客氣,與 時正相反者,則為在泉」,謂其氣伏於黃泉之下而不 見也。治法用熱遠熱,用寒遠寒,所謂必先歲氣,毋伐 天和也。春時木氣司天,則四方皆溫;夏時火氣司天, 則四方皆熱;夏秋之交,土氣司天,則四方皆濕;秋則 皆涼,冬則皆寒。民病往往因之,此理之易見者。其有 氣與時相反者,則所謂客氣者也,故治法亦有「假者 反之」之說。觀此則運氣之說,思過半矣。

「如太陰雨化,施於太陽;太陽寒化,施於少陰;少陰熱 化,施於陽明;陽明燥化,施於厥陰;厥陰風化,施於太 陰。凡淫勝在我者,我之實也,實者真邪也;反勝在彼 者,我之虛也,虛者假邪也。此六氣之虛實,即所謂有 無也。然天地運氣,雖分五六,而陰陽之用,水火而已。 故陽勝則陰病,陰勝則陽病,瀉其盛氣,責其有也,培」 其衰,氣責其無也,求得所本而直探其賾,則排難解 紛如拾芥也。設不明逆順盈虛之道,立言之意,而鑿 執不移,所謂「面東者不見西牆,面南者不睹北方,察 一曲者不可與言化,察一時者不可與言大」,未免虛 虛實實,遺人害矣。

「六氣之分,屬陰者三,濕、燥寒是也;屬陽者二,風熱而 已。」使火無君相之化,則陰勝於陽,而殺甚於生矣,此 二火之所以必不可無也。若因惟火有二,便謂陽常 有餘,而專意抑之,則伐天之和,伐生之本,莫此為甚。 此等大義,學者最當詳察。

「三陽所在,其脈無不應者,氣之盈也。三陰所在,其脈 有不應者,以陽氣有不及,氣之虛也。」然三陰之列,又 惟少陰獨居乎中,此又陰中之陰也。所以少陰所在 為不應,蓋亦應天地之虛耳,豈君不主事之謂乎? 五行勝復之理,不期然而然。天地萬物,固無往而非 五行,而亢害承制,又安往而不然哉?故求之於人,則 五「臟更相平也,五志更相勝也,五氣更相移也,五病 更相變也。故火極則寒生,寒極則濕生,濕極則風生, 風極則燥生,燥極則熱生,此皆其化也。」苐!承制之在 天地者,出乎氣化之自然,而在人亦有之,則在挽回 運用之得失耳。使能知其微,得其道,則把握在我,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