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1 (1700-1725).djvu/104

此页尚未校对

外泄,小水必少,若再用滲利,則陰水愈竭,無以制火, 而躁煩益甚,但使熱退汗止,則小水自利也。況自汗 者,多屬陽明之證,亦忌利小便,宜生脈散、一陰煎之 類主之。火甚者,宜加減一陰煎。

非風遺尿者,由腎氣之虛脫也,最為危證,宜參、芪、歸、 朮之類補之是矣。然必命門火衰,所以不能收攝,其 有甚者,非加桂附,終無濟也。

尸厥、酒厥、痰厥、氣厥、血厥之屬,今人皆謂之中風,而 不知總屬非風也。俱詳厥逆本門。

《論用藥佐使》

凡非風而有兼證者,則《通經》佐使之法,本不可廢。蓋 其脈絡不通,皆由血氣。血氣兼證,各有所因。如因於 風者,必閉鬱;因於寒者,必凝濇;因於熱者,必乾涸;因 於濕者,必壅滯;因於虛者,必不運行。諸如此者,皆能 阻塞經絡。此佐使之法,所以亦有不同也。凡風閉者, 宜散而通之,如麻黃、桂枝、柴胡、羌活、細莘、白芷之屬 是也。寒凝者,宜熱而通之。如葱、椒、桂、附、乾薑之屬是 也。熱燥者,宜涼而通之。如芩、連、梔、蘗、石膏、知母之屬 是也。濕滯者,宜溫利而通之。如蒼木、厚朴、茵陳、萆薢、 五苓之屬是也。血滯者,宜活而通之。如芎、歸、牛膝、紅 花、桃仁、大黃、芒硝之屬是也。氣滯者,宜行而通之。如 木香、香附、烏沉、枳、藿之屬是也。痰滯者,宜開而通之, 如南星、半夏、牛黃、天竺黃、硃砂、海石、元明粉之屬是 也。氣血虛弱者,宜溫補而通之,如參、芪、歸、朮、熟地、枸 杞、杜仲、牛膝之屬是也。凡此通經之法,若乎盡矣。然 虛實之異,猶當察焉。蓋通實者,各從其類,使無實邪 而妄用通藥,則必傷元氣,反為害矣。通虛者,則或陰 或陽,尤當知其要,如參、芪所以補氣,而氣虛之甚者, 非薑、附之佐,必不能追散失之元陽;歸、地所以補精 血,而陰虛之極者,非桂、附之引,亦不能復無根之生 氣。寒邪在經,而客強主弱,非桂、附之勇,則血脈不行, 寒邪不去;痰濕在中,而土寒水泛者,非薑、附之煖,則 脾腎不健,痰濕不除。此《通經》之法,大都實者可用寒 涼,虛者必宜溫熱也。但附子之性,剛勇而熱,凡陰虛 水虧而多熱多燥者,自非所宜。若無燥熱,但涉陽虛, 而諸藥有不及者,非此不能達也。古人云:「附子與酒 同功」,義可知矣。今人謂附子有毒,多不敢用,不知製 用得宜,何毒之有?此誠奇品,其毋忽之。

《辨經臟諸證》

「凡非風等證,當辨其在經在臟。經病者,輕淺可延;臟 病者,深重可畏。經病者,病連肢體;臟病者,敗在神氣。 雖病在經者,無不由中,而表裏微甚,則各有所主。」此 經臟之不可不辨也。然在經在臟,雖有不同,而曰陰 曰陽,則無不本乎氣血。但知氣血之緩急,知陰陽之 虧勝,則盡其善矣。若必曰某臟某經,必用某方某藥, 不知通變。多失其真。故凡鑿執之談。每有說得行不 得者。正以心之所至。口不能宣也。必也知幾知微。斯 足稱神悟之品。

《經病之輕證》

皮毛枯澀。汗出眩運。鼻塞者。肺之經病。

血脈不榮,顏色憔悴者,心之經病。

肌肉消瘦,浮腫不仁,肉瞤筋惕,四肢不用者,脾之經 病。

筋骨疲困,拘急掉瘛,脅肋脹痛者,肝之經病。

口眼歪斜者,足陽明及肝膽經病。

骨弱無力,坐立不能者,腎之經病。

《經病之危證》

皮腠冰冷,滑汗如油,畏寒之甚者,肺之經病。

舌強不能言者,心腎經病。

脣緩口開手撒者,脾之經病。

眼瞀昏黑無見,筋痛之極者,肝腎經病。

耳聾絕無聞,骨痛之極者,腎之經病。

反張戴眼。腰脊如折者。膀胱經病。

《臟病之輕證》

欬嗽微喘,短氣悲憂不已者,病在肺臟。

言語無倫。神昏多笑不寐者。病在心臟。

腹滿少食,吐涎嘔惡,吞酸噯氣,譫語多思者,病在脾 胃。

胸脅氣逆,多驚多怒者,病在肝膽。

少腹疼痛。二便不調。動氣上衝,陰痿。呻吟多恐者,病 在腎臟。

《臟病之危證》

氣急大喘,或氣脫失聲,色灰白或紫赤者,肺腎氣絕。 神脫色脫,昏沉不醒,色赤黑者,心臟氣絕。

痰涎壅極,吞吐不能,呃逆不止,腹脹之極,色青黑者, 脾胃氣絕。

眼閉不開,急躁擾亂,懊憹囊縮,色青灰白者,肝臟氣 絕。

聲瘖不出。寒厥不回。二便閉不能通。泄不能禁者。腎 臟氣絕。

《不治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