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1 (1700-1725).djvu/27

此页尚未校对

《逆調論》

帝曰:人之肉苛者,雖近衣絮,猶尚苛也,是謂何疾?岐 伯曰:榮氣虛,衛氣實也。榮氣虛則不仁,衛氣實則不 用,榮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肉如故也。

苛,虐也,肉雖近衣絮,而苛虐如故也。虛實者,不和也。言榮氣不得衛氣之和,則榮氣虛;衛氣不與榮氣相和,則衛氣實也。蓋陽道常實,故曰實。然則過,猶不及也。不仁者,不知痛痒。不用者,痿而不勝於用。蓋言榮衛不和,則兩者皆虛矣。榮衛兩虛者,不仁且不用。不仁不用,而肉苛如故者,不和而致虛也。

《痹論》

痹在於肉則不仁,

臟氣外合於形,身如病形,而不傷其氣,則止見肌肉不仁而不痛也。

《痿論》

有漸於濕,以水為事,若有所留,居處相濕,肌肉濡漬, 痹而不仁,發為肉痿,故《下經》曰:「肉痿者,得之濕地也。」

「有漸於濕」者,地氣之中於下也。以水為事者,好飲水漿,濕濁之留於中也。若有濕濁之所留,而居處又兼卑下,外內相濕,以致肌肉濡漬,痹而不仁,發為肉痿也。

脾氣熱,則胃乾而渴,肌肉不仁,發為肉痿。

陽明燥金主氣,從中見太陰之濕化,是以脾氣熱則胃乾而渴矣。脾胃之氣,並主肌肉。今陽明津液不生,太陰之氣不至,故肌肉不仁,發為肉痿也。

《氣穴論》

帝曰:「願聞谿谷之會也。」岐伯曰:「肉之大會為谷,肉之 小會為谿。肉分之間,谿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 邪溢氣壅,脈熱肉敗,榮衛不行,必將為膿,內消骨髓, 外破大膕,留於節湊,必將為敗,積寒留舍,榮衛不居, 卷肉縮筋,肋肘不得伸,內為骨痹,外為不仁,命曰不 足」,大寒留於谿谷也。谿谷三百六十五穴會,亦應一 歲,其小痹淫溢,循脈來往,微針所及,與法相同。

肉有大分者,如股肱之肉,各有界畔;小分者,肌肉之內,皆有文理。然理路雖分,而交相會合,是大分處,即是大會處,小分處,即是小會處也。分會之間,以行榮衛之氣,故名之曰「谿谷。」大氣,宗氣也。夫氣為陽邪,留於肌腠之氣分,邪正相搏,則為病熱,故有壅膿消破之敗證矣。邪氣淫溢,則正氣自壅,谿谷之氣,與脈相通,是以脈熱於內而肉敗於外也。榮衛不行,則血氣留滯而為壅,膿邪留於膕肉節湊之間,則筋骨必將自敗矣。夫積寒留舍,致榮衛不能居其間,寒邪凝滯,又不得正氣以和之,以致肉卷而筋縮也。肋肘乃筋骨之機關,故不得伸舒。邪閉於外,故內為骨痹。榮衛內逆,故外為不仁,命曰「不足。」蓋熱邪淫溢,是屬有餘,寒性凝濇,故為不足。此大寒之邪,留於谿谷之間,以致筋骨皆為病也。谿谷之間,亦有三百六十五穴會,以應一歲,與孫絡之相同,可以微鍼刺取,以瀉其邪。小痹者,謂邪始入於皮膚,未傷筋骨。脈,謂孫絡脈也。邪在皮膚,循脈往來,見而瀉之,與治孫絡之法相同,而亦不必問其穴會之所在也。此言邪之客於人也,必先始於皮膚,次於孫絡,入於肌肉,以及於筋骨。在淺之時,微鍼所及,易於解散,無使其入深而為大痹也。

《調經論》

血氣未并,五臟安定,肌肉蠕動,命曰《微風》。

蠕蟲行動貌。蓋風傷衛。衛氣行於肌肉之間。故蠕動也。

《四時刺逆從論》

太陰有餘,病肉痹;寒中不足,病脾痹。

有餘而在外。則為肉痹。不足而在內。則為脾痹。

長夏氣在肌肉。長夏者。絡經皆盛。內溢肌中。

《五常政大論》

太陽司天,水飲內稸,中滿不食,皮𤸷肉苛,筋脈不利, 甚則胕腫,身後癰。

太陽司天,則太陰濕土在泉,水飲中滿,皮痹肉苛,皆水濕之為病。身後癰者,癰發於背也。

厥陰司天,風氣下臨,脾氣上從,體重,肌肉萎,食減口 爽,風行太虛,雲物搖動,目轉耳鳴。

「隆平之紀,其類土,其臟脾,土從木化,則受其勝制,故土用變革,而為體重食減」之脾病也。目轉耳鳴,風行於上也。

《六元正紀大論》

太陽司天之政,四之氣,風濕交爭,風化為雨,乃長乃 化乃成。民病大熱少氣,肌肉萎,足痿,注下赤白。

加臨之氣,乃厥陰風木;四之主氣,乃太陰濕土。是以風濕交爭,風化為雨。加臨之氣,從時而化也。夏秋之交,濕土主氣,故乃長乃化乃成。蓋夏主長,秋主成,長夏主化也。民病大熱少氣者,風熱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