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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癰腫筋攣骨痛,此皆安生?」岐伯曰:此寒氣之腫, 八風之變也。

此言四時風寒之邪。變為癰腫攣痛之熱病。

《平人氣象論》

「《臟真》散於肝」,肝藏筋膜之氣也。

「臟真」者。真臟所藏之神也。神在臟為肝。在體為筋。言真臟之神散於肝。而主藏筋膜之氣。

《玉機真臟論》

風者,百病之長也。腎傳之心,病筋脈相引而急,病名 曰瘛。當此之時,可灸可藥。弗治滿十日,法當死。

心主血脈而屬火,火熱盛則筋脈燥縮,而手足拘急也。當此危急之證,尚可灸可藥,言不可以其危篤而棄之也。失而弗治,滿十日,法當死。

《經脈別論》

食氣入胃,散精於肝,淫氣於筋。

《宣明五氣篇》

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

肝合筋,酸走肝,筋病而多食之,則反傷其肝氣,

肝主筋,久行傷筋。

筋生於骨,故「行走罷極則傷筋。」

《血氣形志篇》

「形苦志樂,病生於筋」,治之以熨引。

勞苦其形則傷筋,志逸而樂則血脈未病,故治之以熨烙導引,使血脈榮養於筋,則就安矣。

《氣厥論》

脾移寒於肝,癰腫筋攣。

肝主血,寒則血凝注。《經》曰:「榮氣不行,乃發為癰。」肝主筋,故筋攣也。

《痹論》

風寒濕三氣。合而為痹也。以春遇此者。為筋痹。筋痹 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肝。

帝曰:「痹其時有死者,或疼久者,或易已者,其故何也?」 岐伯曰:「其入臟者死,其留連筋骨間者疼久,其留皮 膚間者易已。」

風寒濕中其俞,其臟氣實,則邪不動臟。若神氣消亡,則痹聚在臟而死。其留連筋骨間而不內舍,其合者疼久;其留皮膚間者,隨氣而易散。

帝曰:夫痹之為病,不痛何也?岐伯曰:痹在於骨則重, 在於脈則血凝而不流,在於筋則屈不伸,在於肉則 不仁,在於皮則寒,故具此五者,則不痛也。

如病形而不傷其氣,則止見《骨痹》之身重,《脈痹》之血凝不行,《筋痹》之屈而不伸,《肉痹》之肌肉不仁,《皮痹》之皮毛寒冷,故具此五者之形證而不痛也。

《痿論》

肝氣熱,則膽泄口苦,筋膜乾,筋膜乾,則筋急而攣,發 為筋痿。

「膽者,中精之腑,其應在筋」,是周身之筋膜,由膽臟之精汁以榮養。膽附於肝,肝氣熱,則膽汁泄而口苦矣,膽汁泄則筋膜無以榮養而乾燥矣,筋膜乾則攣急,而發為筋痿也。

思想無窮,所願不得,意淫於外,入房太甚,宗筋弛縱, 發為筋痿,及為白淫。故筋痿者,生於肝,使內也。

思想無窮,所願不得,則肝氣傷矣。前陰者,宗筋之所聚,意淫於外,則欲火內動,入房太甚,則宗筋縱弛,是以發為陰痿,及為白淫。

《奇病論》

帝曰:人有尺脈數甚,筋急而見,此為何病?岐伯曰:此 所謂疹筋,是人腹必急,白色黑色見,則病甚。

「衝脈者,主滲灌谿谷,與陽明合於宗筋,是以筋病而腹必急也。夫十二經之筋病,惟手太陰甚則成息賁,脅急吐血。足少陰筋病甚者,死不治。」是以白色黑色見者,則病甚也。

《大奇論》

心脈滿大,癇瘈筋攣。肝脈小急,癇瘈筋攣。

「心為火臟,火熱太過,是以脈大而癇瘈筋攣。肝主筋而主血,小則為虛,急則為寒」,此肝臟虛寒,而不能榮養於筋,故為攣瘛之病。

《皮部論》

邪之入客於經也,則感虛乃陷下,其留於筋骨之間, 寒多則筋攣骨痛,熱多則筋弛骨消,肉鑠䐃破,毛直 而敗。

邪留於筋骨之間,則為「筋攣骨痛,鑠肉破䐃,毛直夭焦」之敗證。

《氣穴論》

積寒留舍,榮衛不居,卷肉縮筋,肋肘不得伸,內為骨 痹,外為不仁,命曰「不足。」大寒流於谿谷也。

積寒留舍,致榮衛不能居其間,寒邪凝滯,又不得正氣以和之,以致肉卷而筋縮也。肋肘乃筋骨之機關,故不得伸舒,邪閉於外,故內為骨痹,榮衛內逆,故外為不仁,命曰不足。蓋熱邪淫溢,是屬有餘,寒性凝濇,故為不足。此大寒之邪,流於谿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