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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有餘,病骨痹身重。

冬氣在骨髓中。冬者蓋藏,血氣在中,內著骨髓,通於 五臟。

《氣交變大論》

歲火太過,炎暑流行,身熱骨痛,而為浸淫。

身熱骨痛者,火亢而水亦傷也。「浸淫」,火熱瘡也。

《六元正紀大論》

陽明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後天,四之氣,病骨痿。

「四之加臨,客氣乃太陽寒水,主氣乃太陰濕土,故寒凝於外,火鬱於內,而病骨痿」也。

火鬱之發,民病瘛瘲骨痛,節乃有動。

《靈樞經》

《邪氣臟腑病形篇》

腎脈急甚,為骨癲疾。

腎為陰臟而主骨,陰寒太甚,故為「骨癲疾」也。

《壽夭剛柔篇》

伯高曰:「形與氣相任則壽,不相任則夭。皮與肉相果 則壽,不相果則夭。若形充而顴不起者,骨小,骨小而 夭矣。」

腎秉先天之陰陽而主骨。顴乃腎之外候。故「顴不起者骨小。骨小則夭。」此先天之氣薄也。

《本神篇》

「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傷則骨痠痿厥,精時自下。

恐傷腎。故恐懼不解。則傷腎臟之精。腎主骨。故精傷則骨痠痿厥。精下者。臟氣傷而不能藏也。

《經脈篇》

足少陰氣絕則骨枯。少陰者冬脈也,伏行而濡骨髓 者也。故骨不濡,則肉不能著也。骨肉不相親,則肉軟 卻,肉軟卻,故齒長而垢,髮無澤,髮無澤者骨先死,戊 篤己死,土勝水也。

足少陰之氣主骨,故氣絕則骨枯。冬脈者,謂五臟之脈氣合四時,而外濡於皮肉筋骨者也。夫谿谷屬骨,肉本於骨也。故骨不濡,則肉不能著於骨,而骨肉不相親矣。骨肉不相親,則骨氣外脫而齒長矣。夫腎主藏精而化血,髮者血之餘也。髮無澤者,腎臟之精氣絕,而骨先死矣。

《骨度篇》

黃帝問於伯高曰:「《脈度》言經脈之長短,何以立之?」伯 高曰:「先度其骨節之大小廣狹長短,而脈度定矣。」

此言經脈之長短,從骨節之大小、廣狹長短,而定其度數也。

黃帝曰:「願聞眾人之度。人長七尺五寸者。其骨節之 大小長短各幾何。」伯高曰。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

此言頭之大骨度數。眾人,乃天下之人。長七尺五寸者,上古適中之人也。適中之人,則頭骨亦適中矣。頭骨適中,通體之骨皆適中矣。

《胸圍》四尺五寸。腰圍四尺二寸。

此胸骨腰骨圍轉一周之總數也。

髮所覆者,顱至項尺二寸,髮以下至頤,長一尺,君子 終折。

此言頭顱前後上下之骨度。「髮所覆」,謂從前額顱之髮際,上至巔頂,以至後項之髮際,計「髮所覆」者,度一尺二寸。「髮以下至頤」者,謂從前額顱之髮際以下至於兩頤,計長一尺。「君子終折」者,謂從髮際之始,以至髮際之終,可折中而度量。蓋君子之人,面方廣而髮際高,「髮所覆」者,從顱至項,度一尺一寸,髮以下至頤,長一尺一寸也。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缺盆以下至𩩲骭,長九 寸,過則肺大,不滿則肺小。𩩲骭以下至天樞,長八寸, 過則胃大,不及則胃小。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 過則迴腸廣長,不滿則狹短。橫骨長六寸半,橫骨上 廉以下至內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內輔之上廉以 下至下廉,長三寸半。內輔下廉下至內踝,長一尺三」 寸,內踝以下至地,長三寸。膝膕以下至跗屬,長一尺 六寸,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故骨圍大則太過,小則 不及。

此仰面之骨度也。結喉下兩旁巨骨陷中為缺盆,蓋形如缺盆,因以為名。𩩲骭骨名,一名尾翳,即鳩尾骨也。自兩旁缺盆而下至𩩲骭,計長九寸,過則肺大,不滿則肺小,蓋𩩲骭之內,心肺之所居也。天樞在臍旁二寸,乃足陽明之穴。從兩旁𩩲骭而下至天樞,計長八寸,過則胃大,不及則胃小,蓋自鳩尾以至於臍,胃腑之所居也。橫骨在毛際橫紋中,自天樞而下至於橫骨,計長六寸半,過則迴腸廣大,不滿則狹短,蓋自臍以至小腹,大腸之部分也。橫骨橫長亦六寸半。「內輔」者,內之輔骨也。內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者,在上之腿度也。內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者,膝之連骸,一名膝蓋骨也。內輔下廉,下至內踝,長一尺三寸者,在下之腿度也。曰「內輔內踝」者,以足八字分立,則內骨偏向於面也。踝者,下廉之腿骨,與足骨相連之凹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