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1 (1700-1725).djvu/74

此页尚未校对

亡陰,亡陽則損其氣,亡陰則損其形。」《經》曰:「血氣者,人 之神不可不謹養也。」初謂表裏不和,須汗下之,表裏 已和,是宜治之在經也。其中腑者,面加五色,有表證, 脈浮而惡寒,拘急不仁,或中身之後,或中身之前,或 中身之側,皆曰中腑也,其治多易。中臟者,脣吻不收, 舌不轉而失音,鼻不聞香臭,耳聾而眼瞀,大小便祕 結,或眼合直視,搖頭口開手撒,遺溺痰如拽鋸,鼻鼾, 皆曰中臟也,其治多難。《經》曰:「六腑不和,流經為癰;五 臟不和,九竅不通。」若外無留結,內無不通,必知在經 也。初證既定,宜以大藥養之,當順時令而調陰陽,安 臟腑而和榮衛,察病「機,審氣宜,而亦有愈者。若風中 腑者,先以加減續命湯,隨證發其表;中臟者,則大便 多祕澀,宜以三化湯通其滯。表裏證已定,別無他變, 故以大藥和治之。大抵中腑者多著四肢,中臟者多 滯九竅。雖中腑者,多兼中臟之證,至於舌強失音,久 服大藥,能自愈也。」中風濕者,夏月多有之,其證身重 如山,不能轉側,宜服除濕去熱之藥,可灸不可鍼。今 具六經續命湯,通治八風五痹、痿厥等疾,以一歲為 總,以六經為別。春夏加石膏、知母、黃芩,秋冬加桂附, 又於六經隨證細分加減。自古名醫,不能越此。 凡中風必先審六經之候,慎勿用大熱藥烏附之類。 故陽劑剛勝,積火燎原,為消狂瘡腫毒之屬,則天癸 竭而榮衛涸,是以中風有此誡。故《經》所謂:「邪風之至, 疾如風雨。」《易》曰:「撓萬物者,莫疾乎風。」若感之淺者,留 於肌膚;感之深者,達於骨髓。蓋禍患之機,藏於細微, 非常人之豫見。及其至也,雖智者不能善其後。是以 聖人之教下,皆謂之虛邪賊風,避之有時,故中風者, 俱有先兆之證。凡人如覺大拇指及次指痲木不仁, 或手足不用,或肌肉蠕動者,三年內必有大風之至。 《經》曰:「肌肉蠕動,名曰微風。」宜先服八風散、愈風湯、天 麻丸各一料為效。故手大指、次指、手太陰、陽明經風, 多著此經也。先服祛風滌熱之劑,辛涼之藥,治內外 之邪。是以聖人治未病,不治已病。又曰:「善治者治皮 毛。」是止於萌芽也。故初成獲愈。固久者伐形。是治病 之先也。

「中風之人,如小便不利,不可以藥利之,既得自汗,則 津液外亡,小便自少。若利之使榮衛枯竭,無以制火, 煩熱愈甚,當候熱退汗止,小便自行也。兼此證乃陽 明,大忌利小便,須當識此。凡中風之人多能食者,蓋 甲己化土,脾盛故能食,由是多食則脾氣愈盛,土尅 制腎水,水虧則病增劇也。急宜廣服藥,不欲多食,病」 能自愈。中風多食,風木盛也。盛則尅脾,脾受敵,求助 於食。《經》曰:「實則夢與,虛則夢取」是也。當瀉肝木,治風 安脾,脾安則食少,是其效也。

中風之人,不宜用龍、麝、犀珠,譬之提鈴巡於街,使盜 者伏而不出,益使風邪入於骨髓,如油入麪,莫能出 也。若痰潮不省,昏憒不知事,宜用此藥下其痰涎。 凡中風不審六經之加減,雖治之不能去其邪也。《內 經》去云:「開則淅然寒,閉則熱而悶。」如暴中風邪,宜先以 加減續命湯,隨證治之。如中風無汗惡寒,麻黃續命 主之。中風有汗惡風。桂枝續命主之。已上二證,皆太 陽經中風也。

中風無汗,身熱不惡寒,白虎、續命主之。中風有汗,身 熱不惡風,葛根、續命主之。已上二證,陽明經中風也。 中風無汗身涼,附子續命主之。中風有汗無熱,桂枝 續命主之。此證少陰經中風也。中風六證混淆,繫之 於少陽厥陰,或肢節攣痛,或痲木不仁,宜羌活連𧄍、 續命主之。

古之續命混淆,無六證之別。今各分經療治,又分經 鍼刺之。

「中風」,外無六經之形證,內無便溺之阻隔,知血弱不 能養筋,故手足不能運動,舌強不能言語,宜養血而 筋自榮,大秦艽湯主之。

「中風」外有六經之形證,先以加減續命湯。隨證治之。 內有便溺之阻隔,復以三化湯主之。

法曰:「四肢不舉,俗曰癱緩。」故《經》所謂:「土太過,則令人 四肢不舉。」又曰:「土太過則敦阜。」阜,高也;敦,厚也。既厚 而又高,則令除去。此真所謂膏粱之疾,非肝腎經虛。 何以明之?《經》所謂三陽三陰發病為偏枯痿易,四肢 不舉。王注云:「三陰不足,發病為偏枯;三陽有餘則為 痿易。」易,為變易常用,而痿弱無力也。其治則瀉,令氣 弱陽衰土平而愈。或三化湯、調胃承氣湯,選而用之。 若脾虛則不用也。《經》所謂「土不及則卑陷」,故脾病四 肢不用。四肢皆禀氣於胃,而不能至經,必因於脾,乃 得禀受也。今脾不能為胃行其津液,四肢不能禀水 穀,氣日以衰,脈道不利,筋骨肌肉皆無氣以生,故不 用焉。其治可補,宜十全散加減四物,去邪留正。 中風證內邪已除,外邪已盡,當服愈風湯,以行導諸 經。久服大風悉去,縱有微邪,只從此藥加減治之。然 治病之法,不可失其通塞,或一氣之微汗,或一旬之 通利,如此為常治之法也。久則清濁自分,榮衛自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