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1 (1700-1725).djvu/95

此页尚未校对

筋骨之間,尚未入於臟腑者,並以通榮衛為治。如「和 榮湯」中有補血活血之功,不至於滯;有健脾燥濕消 痰之能,不致於燥。又清熱運動,疎風開經絡,通腠理, 內固根本,外散病邪,王道劑也,多服可以見功。

風痱

岐伯謂:「中風大法有四:一曰偏枯,半身不遂。二曰風 痱,於身無痛,四肢不收。三曰風懿,奄忽不知人。四曰 風痹」,諸痹類風狀,後世祖其說而無其治。《金匱》有《古 今錄驗》三方,可類推之。經謂內奪而厥,則為風痱。仲 景見成方有治外感風邪,兼治內傷不足者,有合經 意,取其三方,以示法程。一曰《古今錄驗》續命湯,再曰 《千金》三黃湯,三曰近效白朮附子湯。前一方治榮衛 素虛而風入者,中一方治虛熱內熾而風入者。後一 方治風已入臟,脾腎兩虛,兼諸痹類風狀者。學者當 會仲景意,而於淺深寒熱之間,以三隅反矣。

《風懿》

按《風懿》曰:「奄忽不知人。」即該中風卒倒內。《金匱》不重 舉其證。意可知矣。

《律五條》

凡風初中,經絡不行外散,反從內奪,引邪深入者,醫 之過也。如傷寒邪在三陽,引入三陰為犯禁。即邪在 太陽,引入陽明、少陽,亦為犯禁。故風初中絡,不可引 之入經,中經即不可引之入腑,中腑即不可引之入 臟。引邪深入,釀患無窮,乃至多死少生,可無戒歟? 凡治中風自汗證,反利其小便者,醫之過也。毋論風 中淺深,但見自汗,則津液外出,小便自少。若更利之, 使津液下竭,則榮衛之氣轉衰,無以制風火之勢,必 增煩熱,而真陰日亡也。況陽明經利其小便,尤為犯 禁;少陰經利其小便,必失溲而殺人矣,可無戒歟? 凡治中風病,不明經絡腑臟,妄用下法傷人,醫之罪 也。夫風中經絡,只宜宣散,誤下則風邪乘虛入腑入 臟,釀患無窮。若中臟多有平素積虛,臟真不守者,下 之立亡。惟在胃腑內實便祕者,間有可下,然不過解 其煩熱,非大下也。所謂一氣之微汗,一旬之微利,亦 因可用始用之。至於子和以下立法,《機要》以中臟者 宜下,則指下為定法,胡可訓耶?然中臟有緩急二候, 中腑日久,熱勢深極,傳入臟者,此屬可下,使風與熱 俱去,填其空竅,則風不再生。若開其瘀壅,必反增風 勢也。其卒中急證,下藥入口,即不甦矣,可無辨歟?世 以中腑之便祕,指為中臟,誤下不致損人,益信子和 《機要》為是。設遇真中臟證,下不中病,難可復追矣。 凡治中風,四肢不舉,不辨虛實,妄行補瀉者,醫之過 也。膏粱太過,積熱內壅,為脾土瘀實,宜瀉以開其壅。 食少體羸,怠惰嗜臥者,為脾土虛衰,宜補以健其運。 若不辨,而實者補之,虛者瀉之,寧不傷人乎。

凡治外中於風,不辨內挾何邪,誤執一家方書,冀圖 弋獲,其失必多,醫之過也。蓋風邪從外入者,必驅之 使從外出。然挾虛者,非補虛,則風不出;挾火者非清 熱,則風不出;挾氣者非開鬱,則風不出;挾濕者非導 濕,則風不出;挾痰者,非豁痰,則風不出。河間、東垣、丹 溪各舉一端,以互明其治。後學不知變通,但宗一家 為主治,倘一病兼此五者,成方果安在。況不治其所 有,反治其所無,寧不傷人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