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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不繼,則五臟之真陰隨耗,五志之火,翕然內動,而 下上中三消之病作矣。河間云:「燥太甚而脾胃乾涸, 則成消渴。」亦其一也。

燥病必渴,而渴之所屬各不同,有心肺氣厥而渴,有 肝痹而渴,有脾熱而渴,有腎熱而渴,有胃與大腸結 熱而渴;有因病瘧而渴,有因素食肥甘而渴,有因醉 飽入房而渴,有因遠行勞倦遇大熱而渴,有因胃乾 而渴,有因風而渴。五臟部分不同,病之所遇各異,其 為燥熱亡津則一也。

治燥病者,補腎水陰寒之虛,而瀉心火陽熱之實,除 腸中燥熱之甚,濟胃中津液之衰,使道路散而不結, 津液生而不枯,氣血利而不澀,則病日已矣。

腎惡燥,急食辛以潤之。故腎主五液,津充則大便如 常。若饑飽勞逸,損傷胃氣,及食辛熱味厚之物,而助 火邪,伏於血中,耗散真陰,津液虧少,故大便結燥。仲 景云:「小便利,大便鞕,不可攻下,以脾約丸潤之。」戒輕 下而重傷津液也。然臟結復有陽結、陰結之不同。陽 結者,以辛涼潤之。陰結者,以辛溫潤之。其辨又在微 芒之間矣。

《律五條》

凡秋月燥病,誤以為濕治者,操刃之事也。從前未明, 咎猶可諉,今明知故犯,傷人必多,孽鏡當前,悔之無 及。

凡治燥病,燥在氣而治血,燥在血而治氣,燥在表而 治裡,燥在裡而治表。藥不適病,醫之罪也。

凡治雜病,有兼帶燥證者,誤用燥藥,轉成其燥,因致 危困者,醫之罪也。

凡治燥病,須分肝肺二臟見證。肝臟見證,治其肺燥 可也。若肺臟見證,反治其肝,則坐誤矣,醫之罪也。肝 臟見燥證,固當急救肝葉,勿令焦損。然清其肺金,除 其燥本,尤為先務。若肺金自病,不及於肝,即耑力救 肺,焦枯且恐立至,尚可分功緩圖乎。

凡治燥病,不深達治燥之旨,但用潤劑潤燥,雖不重 傷,亦誤時日,秖名粗工,所當戒也。

《論清燥救肺湯》

按:諸氣膹欝之屬於肺者,屬於肺之燥也。而古今治 氣欝之方,用辛香行氣,絕無一方治肺之燥者。諸痿 喘嘔之屬於上者,亦屬於肺之燥也。而古今治法,以 痿嘔屬陽明,以喘屬肺,是則嘔與痿屬之中下,而惟 喘屬之上矣,所以千百方中,亦無一方及於肺之燥 也。即喘之屬於肺者,非表即下,非行氣即瀉氣,間有 一二用潤劑者,又不得其綮?總之,《內經》六氣脫誤, 秋傷於燥一氣,指長夏之濕為秋之燥。後人不敢更 端其說,置此一氣於不理,即或明知理燥,而用藥夾 雜,如弋獲飛蟲,茫無定法示人也。今擬一方,命名清 燥救肺湯,大約以胃氣為主,胃土為肺金之母也。其 天門冬雖能保肺,然味苦而氣滯,恐反傷胃阻痰,故 不用也。其知母能滋腎水,清肺金,亦以苦而不用。至 如苦寒降火,正治之藥,尤在所忌。蓋肺金自至於燥, 所存陰氣,不過一綫耳。倘更以苦寒下其氣,傷其胃, 其人尚有生理乎。誠倣此增損,以救肺燥變生諸證, 如沃焦救焚,不厭其頻,庶克有濟耳。

《景岳全書》
臣張介賓著

燥有表裡之不同

燥氣雖亦外邪之類,然有陰陽,從陽者因於火,從陰 者發於寒。熱則傷陰,必連於臟;寒則傷陽,必連於經。 此所以有表裡,必須辯明而治之。

燥證之辨有表裡。《經》曰:「清氣大來,燥之勝也。風木受 邪,肝病生焉。」此中風之屬也。蓋燥勝則陰虛,陰虛則 血少,所以或為牽引,或為拘急,或為皮腠風消,或為 臟腑乾結,此燥從陽化,營氣不足而傷乎內者也。治 當以養營補陰為主。若秋令太過,金氣勝而風從之, 則肺先受病,此傷風之屬也。蓋風寒外束,氣應皮毛, 故「或為身熱無汗,或為欬嗽喘滿,或鼻塞聲啞,或咽 喉乾燥。」此燥以陰生,衛氣受邪而傷乎表者也。治當 以輕揚溫散之劑,煖肺去寒為主。

《石室祕籙》
臣陳士鐸著

燥證

燥熱之極,已生膹欝之證。「不可起牀」者,不治之證也。 膹欝者,兩脅脹滿,不可左右臥,而又不能起牀,此肝 經少血,而胃氣乾枯,久之腎氣亦竭,骨中無髓,漸成 痿廢,如何可治?不知此證,起於夏令之熱,爍盡肺金 之津,不能下生腎水,遂至腎水不能生肝木,木不能 生心火,火不能生脾土,而成膹欝也。然則止救肺腎, 而脾胃不治自舒矣。方用金水兩資湯:山茱萸五錢, 北五味二錢,人參、白芍、麥冬、熟地各一兩,水煎服。此 方雖曰金水兩資,實腎肝肺三經同治。蓋補肺腎則 金水有源,燥證自潤,若不平肝木,則胃氣難生,未易 生津生液,欲骨堅能步,脅安能臥,不易得矣。所以補 腎補肺之中,不可無治肝之聖藥。白芍最能平肝,且 能生血,用之於補腎補肺之中,更善調劑,而奏功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