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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連,虛者白朮、茯苓、葛根代之;下焦龍膽、防己、黃蘗; 虛者肥人蒼朮、南星、滑石;瘦人牛膝、檳榔、桃仁、紅花。 《經》曰:「治病必求其本。」此風熱痰濕百病之本也。

《趙獻可醫貫》

《論火》

「有陽火,有陰火,有水中之火,有土中之火,有金中之 火,有木中之火。陽火者,天上日月之火,生於寅而死 於酉。陰火者,燈燭之火,生於酉而死於寅。此對待之 火也。水中火者,霹靂火也。即龍雷之火,無形而有聲, 能焚草木,得雨而益熾,見於季春而伏於季秋。」原夫 龍雷之見者,以五月一陰生,水底冷而天上熱。龍為 「陽物,故隨陽而上升。至冬一陽來復,故龍亦隨陽下 伏,雷亦收聲,人身腎中相火,亦猶是也。平日不能節 慾,以致命門火衰,腎中陰盛,龍火無藏身之位,故遊 於上而不歸,是以上焦煩熱咳嗽等證。善治者以溫 腎之藥,從其性而引之歸原,使行秋冬陽伏之令,而 龍歸大海」,此至理也。奈何今之治陰虛火衰者,以黃 蘗、知母為君,而愈寒其腎,益速其斃,良可悲哉!若有 陰虛火實旺者,此腎水乾枯而火偏盛,宜補水以配 火,亦不宜苦寒之品以滅火,壯水之主,以鎮陽光,正 謂此也。如燈燭火,亦陰火也,須以膏油養之,不得雜 一滴寒水,得水即滅矣。獨有天上火入於人身,如河 間所論六氣暑熱之病,及傷暑中暑之疾,可以涼水 渥之,可以苦寒解之。其餘爐中火者,乃灰土中無焰 之火,得木則煙,見濕則滅,須以炭培實,以溫燼人身。 脾土中火,以甘溫養其火,而火自退。《經》曰:「勞者溫之, 損者溫之,甘能除大熱,溫能除大熱」,此之謂也。 空中之火,附於木中,以常有坎水滋養,故火不外見。 惟乾柴生火燎原,不可止遏,力窮方止。人身肝火內 熾,鬱悶煩躁,須以辛涼之品發達之。《經》曰:木鬱則達 之,火鬱則發之,使之得遂其炎上之性。若以寒藥下 之,則愈鬱矣,熱藥投之,則愈熾矣。

《金中火》者,凡山中有金銀之或五金埋瘞之處,夜 必有火光,此金鬱土中而不得越,故有光輝發見於 外。人身皮毛空竅中,自覺針刺蚊咬及巔頂如火炎 者,此肺金氣虛,火乘虛而現。肺主皮毛故也。《經》曰:「東 方木實」,因西方金虛也。補北方之水,即所以瀉南方 之火。雖曰治金中之火,而通治五行之火,無餘蘊矣。 心火者,有形之火也;相火者,無形之火也。無形之火, 內燥熱而津液枯,以五行有形之兌水制之者,權也。 吾身自有上池,真水氣也,無形者也,以無形之水,沃 無形之火,常而可久者也,是為真水真火,升降既宜, 而成既濟矣。

《滋陰降火論》

節齋云:「人之一身,陰常不足,陽常有餘,況節慾者少, 過慾者多。精血既虧,相火必旺,火旺則陰愈消,而癆 瘵、欬嗽、咯血、吐血等證作矣。故宜常補其陰,使陰與 陽齊,則水能制火,而水升火降,斯無病矣。故丹溪先 生發明補腎之說,謂專補左尺腎水也。古方滋補藥, 皆兼補右尺相火,不知左尺原虛,右尺原旺,若左右 平補,依舊火勝於水,只補其左,制其右,庶得左右相 平也。」右尺相火,固不可衰,若果相火衰者,方宜補火。 但世之人,火旺致病者,十之八九,火衰成病者,百無 一二。且少年腎水正旺,似不必補,然慾心正熾,妄用 太過,至於中年,慾心雖減,然少年斲喪既多,焉得復 實?及至老年,天真漸絕,只有孤陽,故補陰之藥,自少 至老,不可缺也。節齋先生發明先聖之旨,以正千載 之訛,其功盛哉!但水衰者固多,火衰者亦不少,先天 禀賦若薄者,雖童子尚有火衰之證,焉可獨補水哉? 況補陰丸中,以黃蘗、知母為君,天麥門冬為佐,蓋黃 蘗苦寒泄火,天門寒冷損胃,服之者不惟不能補水, 而且有損於胃,故滋陰降火者,乃謂滋其陰則火自 降,當串講不必降火也。然二尺各有陰陽水火,互相 生化,當於二臟中各分陰陽虛實,求其所屬而平之。 若左尺脈虛弱而細數者,是左腎真陰不足也,用六 味丸;右尺脈遲軟,或細沉而數欲絕者,是命門相火 不足也,用八味丸。至於兩尺微弱,是陰陽俱虛,用十 補丸,皆滋其先天之化源。實萬世無窮之利。今補陰 者率用黃蘗知母。反戕脾胃。多致不起。不能無遺憾 於世。幸醫者病者。加意於六味八味二方云。

《相火龍雷論》

「火,有人火,有相火。人火者,燎原之火也,遇草而爇,得 木而燔,可以濕伏,可以水滅,可以直折,黃連之屬制 之。相火者,龍火也;雷火者,得濕則焫,遇水則燔,不知 其性,而以水折之,以濕攻之,適足以光焰燭天,物窮 方止矣。識其性者,以火燭之,則焰灼自消,炎光撲滅。」 古書瀉火之法,意蓋如此。今人率以黃蘗治相火,殊 不知此相火者,寄於肝腎之間,此乃水中之火,龍雷 之火也。若用黃蘗苦寒之藥,是以水滅濕伏,龍雷之 火愈發矣。龍雷之火,每當濃陰驟雨之時,火焰愈熾, 或燒毀房屋,或擊碎木石,其勢誠不可抗。惟太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