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2 (1700-1725).djvu/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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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少志屈,胃氣虛則倉廩匱而病及諸經。三焦虛則 上中下俱失其職,命門虛則精氣神總屬無根。若此 者,莫非氣虛之類。氣虛則陽虛,陽虛則五內不煖,而 無寒生寒,所以多陽衰羸敗之病。若必待寒氣寒食 而始為寒證,則將置此輩於何地?夫病之所貴於醫 者,貴其能識生氣,是誠醫家最大關係,而丹溪全不 之察,故無怪其曰「氣有餘便是火。」而余反之曰「氣不 足便是寒。」使其聞余之說。尚不知以為然否。

《升陽散火辯》

「凡治火之法,有曰升陽散火者,有曰滋陰降火者。夫 火一也,而曰升曰降,皆堪治火。然升則從陽,降則從 陰,而升降混用,能無誖乎?抑何者宜升,何者宜降,而 有以辯乎?」此千古之疑竇,亦千古之兩端,而未聞有 達之者。夫火之為病,有發於陰者,有發於陽者。發於 陰者,火自內生者也;發於陽者,火自外致者也。自內 「生者,為五內之火,宜清宜降者也。自外致者,為風熱 之火,宜散宜升者也。今人凡是火證,無分表裏,必曰 木火因氣,動輒稱為風熱,多用升陽散火之法。」嗚呼! 此似近理,孰得非之?而不知至理所在,無容混也。夫 風熱之義,其說有二:有因風而生熱者,有因熱而生 風者。因風生熱者,以風寒外閉,而火鬱於中,此外感 陽分之火,風為本而火為標也。因熱生風者,以熱極 傷陰而火達於外,此內傷陰分之火,火為本而風為 標也。《經》曰:「治病必求其本。」可見外感之火,當先治風, 風散而火自息,宜升散不宜清降;內生之火,當先治 火,火滅而風自清,宜清降不宜升散。若反而為之,則 外感之邪得清降而閉固愈甚,內生之火,得升散而 燔燎何常?此其內因外因,自有脈證,可詳辯也。余閱 方書,所見頭目、口齒、咽喉、臟腑陰火等證,悉云風熱, 多以升降並用,從逆兼施,獨不思升者礙降,降者礙 升,從者忌逆,逆者忌從乎?《經》曰:「高者抑之,下者舉之, 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又曰:「病生於內者,先治其陰,後 治其陽,反者益甚。病生於陽者,先治其外,後治其內, 反者益甚。此自不易之正理。故余之立方處治,宜抑 者則直從乎降,宜舉者則直從乎升,所以見效速而 絕無躭延之患,亦不過見之真而取之捷耳。」若今人 之輕病致重,重病致危,而經年累月,日深日甚,以致 不救者,謂非兩端之誤之也。明者於此,最當辯之